第二天,甲贝一大早就被狗叫声吵醒,用狗爪子揉揉眼睛,看看新奇的森林,四周一大波黑狗。
“原来我不是做梦啊。”甲贝把身体拉直迎着朝阳扯着嗓子就是一通狗吠,响亮清脆,胸口的铝牌反射出阵阵光彩,“努力!奋斗!”
也不知道一只狗有什么好奋斗的。
一个黑乎乎的小不点滚到甲贝脚边,这是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连走路都有点吃力但却闲不住一直滚来滚去。
甲贝用狗爪子摸摸小不点,小不点乖巧的用头顶顶,“这是谁家的狗娃子?”
四周全是各自散步的黑狗,在不远处有数个小不点堆在一起玩耍,没有狗妈妈看护。
甲贝不能确定哪个是雄的,哪个是母的,就算强迫症发作把狗狗扑倒看,事后也记不住啊,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黑乎乎混在一起怎么分别。
关于狗狗性别的事可大可小,可能会影响狗生。
甲贝笑笑有点想远了,用爪子把小不点抓起来,但不行,肉噗噗的狗爪子想要抓东西还是算了吧,想着以前看过的画面,低下头轻轻咬住小狗的后颈,把小狗咬到小狗堆中。
小弟白眼跑过来了,“汪汪……走……汪汪。”
言简意赅,让甲贝摸不着狗脑。
这里的狗狗早上都不吃早餐,甲贝也没觉得饿,估计是昨天吃的雾气还没有消化吧。
白眼带着甲贝继续在影狗的领地里闲逛,在各处留下到此一游的好习惯。
每到一处木牌,甲贝都会刻意留意,大概知道人类的城镇在东北方向,与影狗的领地接壤,过去的话不是很远。
但甲贝没打算现在过去,自己这样子肯定被当做野狗打死做成晚餐,必须得换个皮肤才行。
皮肤就是泰迪,需要狗草、狗屎、兔毛。
长着黑线的狗草有很多,随便就能采一大堆,狗屎倒是有点麻烦,甲贝自己的狗屎还不行,需要大狗的狗屎。可是狗屎对狗狗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一旦出现必定一群狗狗蜂拥而上,这事还得想个办法才行。最后的兔毛,应该是在影兔的领地,先弄到狗屎再说吧。
甲贝和白眼在领地内闲逛了一圈,最后来到领地最外围的地方,躲在草丛里看到几个人类在伐木,黄卷发白皮肤典型的欧洲人,穿着粗制麻衣,手里拿着简单的斧头砍树。在树墩上有三个穿着皮甲拿着短剑的战士坐着,眼睛不停向着四周扫视戒备着。
在更远处能看到一座欧洲中世纪的城市,白色的城墙,尖角的屋顶,升起的炊烟。
这一切都让甲贝感觉很兴奋用狗爪子刨着地面,旁边趴伏的白眼在不停的躁动,嘴里有压抑的呜咽声,可以看出他很不安。
甲贝再笨也多少能猜到一些,影狗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一定不友好,这么吓人的外表完全违反人类的美学,估计以前影狗没少被人类打,才会让白眼这么害怕。
但是影狗在凶恶外表下,也和其他狗狗一样啊,友爱、聪明、没事就在领地里晒太阳,好养,吃雾就可以了,力气还大,皮糙肉厚,这不就是很好的猎犬吗?
“狗狗应该和人类建立友谊的。”这是甲贝的想法,他觉得自己懂得人类,又能跟狗狗沟通,一定能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到时候大家和谐相处共建繁荣社会。
最后看了眼城市,甲贝带着白眼离开了,他得回去找大狗要狗屎,这很神经病,但有办法吗!
人类的城市被森林环抱,东北面靠海。城镇和森林之间有一大片空地,正是一复一日清理出来的,伐木的工作还在继续,只是城镇的规模已经到极限,再扩张也没有用。
城市分为内城和外城,被一道城墙隔开,居住在内城的是掌握权力的贵族,拥有财富的商人,拥有力量的战士,以及被贵族庇护的平民。外城则都是平民奴隶。
外城街道上有许多形色匆忙的人,朝着同个方向赶路,肩上都扛着东西,不时能看到装满大米或是玉米的马车经过。
今天内城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些人都是住在外城的平民,他们不是要进入内城,而是要用食物换取金币。
要是放在以前一袋粮食只能换半个金币,现在能换一个,不管是什么粮食只要能吃的就行,要是肉可以换到更多的金币,排队的人都是来换金币的。
金币是通用的,由圣都瑞斯发行,上面刻有第一代圣皇威尔逊的头像,绝没有人敢私自伪造。一个金币足够让平民使用两个月,其实平民使用金币的次数非常有限,食物都是自己种的,生活用品很少。
金币最重要的用途是为了购买魔物,有了合适的魔物就能去圣卫所兑换灭神器。
灭神器是所有人的必需品,如果要比较的话,灭神器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急救药品,保卫家园的武器,生活工作需要的工具,外出需要的准备,荣誉的勋章,权力的王座等等,不管是贵族、战士、商人、平民、奴隶都需要灭神器,自然也就需要能兑换灭神器的魔物。
灭神器的重要即使是三岁小孩都能夸上一天,魔物之所以能兑换灭神器是因为祭坛,祭坛由圣卫所看管。
无论哪里都如此。
内城一处优雅精致的拜占庭式城堡,像这样的城堡在内城中可是仅有的,可以想象主人的地位。
幽静的花园,各种小花朵争相盛开,点缀着弯曲的鹅卵石小路,湖水被游来游去的小鱼染红,使这个园子增添了不少活力。
湖水边的凉亭桌上放着精致的糕点,坐着的客人只有两位,一位是端着葡萄酒,打着领结,戴着高帽的绅士;另一位则是满脸金毛,虎背熊腰,腰间挂着一柄利剑的武士,同样正喝着葡萄酒。
葡萄酒香气芬芳、优雅细致,呈现透亮的砖红色,晃动间犹如一段柔美的丝绸,如果凑近细看的话能看到一些变化,有明显的层次感,就像一件艺术品。
这样的葡萄酒即使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不可多得的名酒,通常被藏在私人酒窖中,自己都舍不得喝,更不会宴请客人。
主人表现的很大方,其实肉痛到心里,可不得不把酒拿出来示好。
“丝梅夫人,感谢你的款待,这瓶葡萄酒应该是上次祭坛中出现的那瓶吧,本来我想献祭的,还是夫人你厉害啊。”如英国绅士般的客人品尝着葡萄酒,举止优雅。
城堡、花园以及葡萄酒的主人正是丝梅夫人,如果单看名字,可以想象丝梅夫人应该是秀外慧中,精致优雅的贵族夫人。
其实不然,肥大的身躯瘫在一座宽大毛绒椅子上,裸露在外的臂膀上有一点点红疹子,脸上的肥肉就像两块肉坠子,拿着葡萄酒对着绅士呵呵笑着,笑声响亮,“道斯,别那么小气嘛,不就是打伤你几个人,我现在不是把酒拿出来了。”
道斯低头喝着红酒不发一言,那场内斗可不是伤几个人那么简单的。
“啊,格鲁,这样子可不像你啊。”丝梅夫人朝着满脸金毛战士打扮的格鲁道。
与两位明显不同的是,严肃的格鲁正死死盯着红酒,一只手紧紧的握成拳,仿佛有种巨大无形的压力正压着这个强壮的男人。听到丝梅夫人的调侃,格鲁深深吸了口气道:“梅森主教也找过你们了吧。”
丝梅夫人点点头道:“我还有个更吃惊的消息,普乐城的祭坛也消失了!”
“砰”
酒杯一下被格鲁捏碎,珍贵的红酒全流到桌上,但此刻没人去在意这些,都在消化丝梅夫人提供的情报。
随着情报一层层的解剖,格鲁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手在不受控制的发抖。
两天前,负责食锅城圣卫所的红衣主教梅森突然在深夜找到他,说出一个震惊的消息,祭坛不见了。
问及祭坛怎么不见的。
梅森主教的回答是突然不见的,什么预兆什么征兆都没有,平常的就好像蜡烛熄灭一样。
而今天丝梅夫人说普乐城的祭坛同样不见了,那就不简单了,因为格鲁知道海螺城的祭坛也不见了。
三个城市的祭坛都不见了。
祭坛的意义不用多说,关系到所有人生存生活任何方面,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没有祭坛的土地一点都不适合人居住。
那么祭坛到底去哪里了?
被偷了?这也是唯一能想出来的结果。
但这根本不可能,所有人都知道祭坛是地上长出来的,是不能移动的。
三个城市的祭坛一起不见,这不是巧合,那祭坛到底去哪里了?格鲁想到一种可能,祭坛是凭空出现的,有没有可能凭空消失,很有可能全世界的祭坛都消失了。
如果祭坛真的消失了,那简直是世界大灾难。所有人都离不开灭神器,没有祭坛就不能兑换灭神器,身份越高贵的人对灭神器的依赖就越大。如果没有灭神器,格鲁想象不到世界会如何糟糕,混乱是一定的,城市易主,圣皇更替,国家破灭,世界重新洗牌……
这些灾难很轻易就能想到,即使是没见识的平民也能猜到。
格鲁惊恐的看着丝梅夫人和道斯,有点不解两位同伴镇定自若的态度,对丝梅夫人道:“圣都瑞斯没有消息吗?”格鲁知道丝梅夫人能得到圣都瑞斯的内部消息。
丝梅夫人摇摇头,有些迟疑道:“圣卫所看管祭坛,消息最先发出来的就是圣卫所,但圣卫所不可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开玩笑的。对于祭坛的消失,圣卫所没有多说,圣都瑞斯那边也没有消息。”
圣卫所和圣都瑞斯都没有消息,那就奇怪了。这意味着祭坛消失这么大的事情倒现在为止没有任何进展,已经到了需要隐瞒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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