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问”其实是一件很累人的工作。
它主要有两大累点。一是心累,二是身累。
身累自不用说,毕竟你审问人,你就要出力,出力,自然会累。听说有人连吃饭都嫌累。
而心累,则是因为审问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博弈。属于审问者与被审问者之间的博弈。
你不要以为你审问一个人,轻松简单得很,不就是他不说,再接着拷打不就是了吗?
不对,大错特错。
如果审问那么简单,那便也没有什么“宁死不屈”的说法,也没有什么“屈打成招”的说法了。
首先,审问时你不能把人逼得太急了,逼得太急,人家一时受不了,心想与其承受这些痛苦,不如死了算了,很多的咬舌自尽就是这么来的。
但你也不能把人逼得太松了,逼得太松,人家觉得你拷问人就这点本事,也太垃圾了,再来多点,我还能承受。你就会什么也问不出。
其次,你不能下手太重,下手太重的话,对方受伤惨重不说,要是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低,容易让自己心理越来越变态。而且下手过重容易屈打成招,让对方将不是自己的罪行都给交代咯。
但你也不能下手太轻,下手太轻了,那审问还有什么乐趣?你何不扯着人家衣领大吼“快告诉老子不然老子打死你”呢?
什么样的审问过程最好?
那当然是开头效果要好,要几分震慑效果,接着循环渐进,但又不能高于开头太多,只能慢慢增进,然后在对方一分又一分加深的心理恐惧中,心理防线最终崩溃,最后告诉你想要的答案。
此后,这个人倘若还能碰到你,那必然一见你面,便屁滚尿流、屎尿齐出。
说了那么多,那么我一般怎么“审问”别人呢?
我一般不审问。
我看了看满地哀嚎的人群,拿着那根短棍,走到皮夹克面前。
“现在,我能知道那个人的名字了吗?”我微笑,不止皮夹克港台黑帮电影看得多,我看得也不遑多让,装腔作势我也会,我相信我现在的笑容一定充满高深莫测——当然,也有可能只是“我觉得”。
啪——我甩手给力皮夹克一耳光,“这是还你刚刚那一巴掌的。”
皮夹克看起来有点懵,还没从我不会流血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咆哮,顺便又给了他一巴掌。
他终于回过神,看了看我,又摇了摇头。
“很好。”我点点头。
我起身看看四周躺在地下呻吟的人,我要找一个比较胆小怕打的人。
但周围都是一群疼得龇牙裂嘴的人,那表情都是痛快万分的狰狞,我实在找不到一个看向我会哆嗦的身影。
等等,哈雷摩托后面趴着一个人,脸朝下,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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