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远处的高山着上了一层银装,野地里的雪堆了有一尺来厚,只见得着几只野兔在林子里穿梭。
这种野兔的警惕性很高,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离,常人别说捕捉,就是想靠近都相当困难,只有那些有经验的猎人才有可能捕获。
此兔后腿极长,奔走时速度极快,在盈尺厚的雪地上奔跑,只能留下两行浅浅的脚印。不过山间的猎人们也有猎捕这种兔子的诀窍。
只是此兔喜食青蔬,只消在雪地上丢上两三片,野兔见了便挪不动步子,深陷于雪中无法自拔,此时便生死不由己了。
此时野地里有几只灰白色的野兔围着一小堆青蔬盼望,一只只的耳朵竖的老高,警惕地打探着周围,过了许久,似乎觉得威险解除了,于是慢慢地挪过去,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等到吃得差不多了,野兔们全都懒洋洋地晒着冬日的太***本没在意周围的环境,忽然之间一只大手出现一把抓住其中一只的耳朵,突然的变故惊得兔群四散而逃,转瞬之间消失在茫茫的雪地。
一个青年慢慢从雪堆里爬起来,抖落了身上的雪,拎起手看了看还在奋力挣扎的野兔,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你的运气真是不好哩。”说罢,抬头看了四周的旷野,“看来今天的晚饭就是你了,想必阿妈会很开心吧。”
青年拎着兔子,慢慢悠悠地朝着连山镇走去。这个少年便是赵黍了,一晃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在赵玉声三年如一日的教导下,赵黍总算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猎人,所以在父兄不得空的时候,赵黍便主动承担起进山打猎的担子。
今岁的冬天来得比以往的早,很多动物没来得及准备就被寒冬活活冻毙,这对山里的猎人来说不是个好兆头,山中的居民虽然没听说过“竭泽而渔”这句话,但相同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山里的动物十停去了七停,可想而知来年的年景该是何等惨淡。
相比山里的冷清,此时连山镇中倒是热闹非凡,因为大雪,连山镇里的居民大多停了采猎的营生,但外来的商客们的生意可是耽搁不得。这边雪来得突然,以至于上个月如果连山镇的商旅还没来的及出发便被大雪拦住了去路。而这个月商队又至,所以连山镇中自是人满为患。
季叔家小酒馆前,此时正站着一对年轻男女,男子面若冠玉,眉似长剑,目若朗星,端是一副好皮囊!女子唇红齿白,娇若秋花,一身简单的素花香满石榴裙都穿出宫装的质感。任旁人初见亦要叹一声“好个郎才女貌,金童玉女!”
但是细细一瞧,便能看出其中不协之处——男子虽贵气横生,但其衣着平凡,甚至沾了不少泥淖,却眉眼带笑仿佛如天之喜砸到天顶;而那女子则不然,一身干干净净,虽嘴上带着笑容,但看向男子的目光中却静如一滩死水。
男子温言说道:“绾绾,此地便是连山镇了,只要出了西口,不过数日是魏国国境,到时不管是宋家还是王家都不可能找到我们了。只是这几天连日奔波,苦了你了。”
女子勉强一笑,细声说道:“有宋郎在,奴家不觉着苦,只是......我们真的要去魏国吗?你父亲就如此绝情?这般容不下奴家?”
男子眉头微皱,女子谈及他父亲让他微微有些不喜,本来此事便是自己的错,父亲......父亲也是为了整个宋家。于是加重了语气:“此事与我父亲何干?之后休要言及我父亲!我已经打听好了,今日下午便有一队商旅离镇前往魏国,到时就与他们同行。”男子见女子一脸颓然,又主动缓和了几分,“绾绾,宋家......是回不去了,你便随我去魏国吧?你放心,去了魏国,我宋子川定加倍对你好,若违此誓,天人共弃!”女子无奈只好点头应对。
宋子川见女子点头,欣喜不已。抬头见面前有个酒馆模样的店子,便提议道:“绾绾,不如我们先在这店里用饭吧,吃好了下午也好赶路。”宋子川也不管女子同意与否,拉着她便踏入店中,却没看到女子眼中闪过的一丝泠然。
大堂之中冷冷清清,一眼看去,只有柜台之处有一道人影,那人正捧着本书聚精会神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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