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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开车带她回蓼溆花町的路上林夕异常沉默,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发呆,目光木然没有任何焦距,归根究底一切的一切都是缘于李玄,那人对她的影响之大出乎所有人的想象。    “想他了?”    她回神点了点头并未对他有任何的隐瞒,时间过去的愈久他的模样渐渐变得有些模糊,而李斐似乎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影子,不仅样貌相似连性情也开始重叠,有时候她会想,若他还在他们又会是何种境地呢?    他轻声道:“等确定了婚期我带你去北京看望他。”    林夕侧目望向他,学生时代时他总是一副高高在上不近人情的模样,礼貌得体却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冷,不爱笑脾气又不好,以自我为中心,甚少会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    她对果冻、土豆好时他会像个小孩子一般和她置气,她对陈皓笑时他会打翻了醋坛子冷言冷语。    而现在他会把所有琐碎的小事处理的妥妥帖帖,会坦然接受她与李玄的过往,会温和疏淡喜怒不形于色,什么时候他的骨子里似乎也浸润了她的性情。    “谢谢你替我去看他,三年未见,我只是没有想到二哥会变得同他那般像,有些……有些不知所措。”    秦歌伸手与她十指相扣,“你现在有我,我会代替他把他的那份爱加倍放在你的身上。”    她抿唇一笑,“那我岂不是会成为废人?”    “难道我还养不起你吗?”    车子缓缓而行,别墅外的铁栅栏上爬满了红粉相间的蔷薇花,晚风很轻很柔,林夕歪头对他道:“以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米虫,后来想想这个愿望很没有出息,遂作罢!”    他打方向盘拐弯驶入另一条岔道,“我很希望你能依赖我生活做个不用思考的米虫。”    她打量着四周陌生的环境忽然反应过来问道:“你这是带我去什么地方?”    “回家。”    停车之后,林夕秦歌刚刚下车便听到一声陶罐破碎的声响,薛叔看他停下脚步皱了皱眉赶忙上去检查破损情况,“怎么这么不小心。”    搬运陶罐的工人蜷缩了一下手指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们几眼不知如何是好,不停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他并不清楚这些陶罐价值多少,但住在此间的人非富即贵,吃穿用度不是他们这些从农村来的打工者所能想象的,若真让他赔偿他怕是也赔不起的。    林夕俯身捡起一片陶片看了看,对着那人笑道:“没事的,普通陶罐而已,破了就破了,碎碎平安。”    知她偏爱最朴素的陶罐,他特意选了一些品相好的,价格倒也没有那么贵,大的陶罐是用来养睡莲的,小的是用来种芍药月季等花草的,秦歌并未多说什么,“继续搬吧。”    她跑过去看着墙角的空地对那几个人招手,“你们可不可以把那两个破碎的陶罐搬到这里来?”    几个人依照她的吩咐把陶罐搬了过去,她兴致勃勃的对他们说着什么,比划了一下区域然后指了指不远处未来得及栽种的花草。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给他们提供晚饭好不好?”林夕仰头认真对他道,“从这里回市区并不算近,等他们忙完回去也不能好好吃饭。”    林夕出身农村,吃过各种各样的苦,体会过人情冷暖,对于那些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多多少少会因为感同身受而理解尊重。    秦歌对薛叔道:“听太太的。”    薛叔有些愕然,这位就是太太?她穿着素色长裙,披着米白色勾花披肩,微微蜷曲的长发垂至腰际,清清淡淡,明丽温婉,对着他弯了弯眼睛,“你好,我是林夕。”    “太太好。”    太太?她蹙眉看了秦歌一眼,他轻咳两声往屋内走去,“秦太太,并没有错。”    林夕拉住他的胳膊把身上的披肩递给他,“我去和他们一块种花,一会你就看看我是如何化腐朽为神奇的。”    他宠溺的看着她笑,“好。”    薛姨把做好的饭菜一一端上桌,秦歌上楼换了一套衣服,待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果真是一眼惊艳,破碎的陶罐被她随意歪倒在地上,细碎的紫色花朵从罐口往外延伸,就像打翻了盛着鲜花的罐子,衬着后面的蔷薇花架,热热闹闹。    夕阳之下她笑着同种花的工人聊天,帮忙搬花苗,用铁锨种花的动作十分娴熟,她并不是话多之人但无论和什么样的人都能以一样的态度聊上几句。    有门铃声响,林夕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轻快的跑过去开门,回来时抱着满怀的各种干花看到站在门口的秦歌问道:“你订的?”    他穿着深卡其色长裤,白色休闲长袖,乌发微乱,慵懒的倚在门框上对她点了点头,她摆弄着花枝道:“你不是不喜欢花吗?”    “你喜欢。”    院子里的花草已经种的差不多了,薛叔招呼工人吃饭,林夕特意嘱咐要多做一些饭菜让他们可以吃饱,薛姨开心的忙前忙后第一次感觉这像住的地方而不是空落落的样板房。    “来得早不如来的巧,薛姨,添双碗筷。”肖旭拉了椅子坐下丝毫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在家听到院子里这么热闹我还以为房子易主了。”    林夕把剥好的虾放到秦歌面前的小盘中疑惑道:“在家?”    “我就住在你们隔壁,蓼溆花町未开盘时还是我托人帮忙留下了这两套。”肖旭瞥了一眼吃虾的秦歌啧啧道,“一股恋爱的酸臭气。”    桌子上的菜大多都是林夕喜欢吃的,他旁若无人的给林夕夹菜,荤素搭配,像照顾小孩子一般,对待她他总是极为有耐心,林夕道:“医院的事情解决了吗?”    “嗯。”    肖旭啃着红烧鸡翅忍不住叹道:“现在医生真是个高危职业,要我说你就应该把所有精力转移到公司上来,秦总可比秦医生舒服多了,林夕,你说是不是?”    她喝着碗里的八宝粥道:“那是他的理想。”    “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肖旭话音未落手机便叮叮响了几下,他打开看了一眼拨通了一个号码,装腔作势嗯嗯啊啊了好大一会才忍俊不禁的挂断了电话,“又惹桃花债喽。”    “果冻?”    肖旭惊奇道:“你和李国栋从小就认识,这么多年他没有把魔爪伸向你委实有些不太正常。”    秦歌淡淡瞥了他一眼,他赶忙低头扒饭含糊不清道:“我只是控诉李国栋,并没有针对你媳妇的意思。”    林夕不以为意的笑道:“大概他感觉我长得不好看,脾气差,又有些笨,配不上他的高颜值高智商。”    肖旭刚刚吃入口中的米饭差点喷了出来,这话怎么听怎么和她扯不上半点关系,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秦歌,某人头也未抬道:“恰好我都喜欢。”    用过晚饭林夕拿着花剪走到客厅裁剪花枝,老实说秦歌漫无目的的枯等林夕时他有些不太理解,速食社会,快餐爱情,哪有那么多两情相悦天长地久,如今看到俩人在一起不知为何竟有些艳羡。    大学毕业注册公司的时候,资金短缺,秦歌把他自己的所有积蓄全部投了进去,彼时俩人还在一起,面对前路未知的渺茫林夕无半分不悦,甚至会和秦歌一起测试游戏,对于他的规划与决定她向来只会提一些自己的建议而不会过多干涉。    她确实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女朋友,不会无理取闹,不喜欢购物买东西,不会发脾气,即便大家有目共睹秦歌宠她爱她怕她,在外她依然会和风细雨般全了秦歌的所有面子,会给他下厨做饭,会特意为了他学习按摩,会尽力学习他喜欢的东西,会自己穿几十块的帆布鞋而给他买高定衬衫,会给他剥虾皮……    习惯了林夕的存在秦歌真的很难再去接受别的女人。    “你还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不好吗?”    “宋沁知道不知作何感想。”    秦歌收回注视着林夕的目光挑眉问道:“她同我有关系?”    肖旭耸了耸肩,“她去年经常去S大听你讲课不是闹得流言四起吗?若非你公然表示自己已有未婚妻,叶阿姨也没有承认她的名分,指不定所有人都以为她就是未来的秦太太。”    “与我无关。”    他端着一碟曲奇饼干走到客厅放到林夕面前,挑拣着她裁好的花枝一一插在素瓷花瓶中,论区别对待,上次林夕去S大做新书签售会他可是唯恐别人不知道她与他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肖旭兴致勃勃的问道:“秦教授,如果林夕去听你讲课呢?”    “那是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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