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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利是班上的奇葩,在我的小说里,虽然出现的次数比较少,但是,他的出现,让班上多了不少笑谈。他自然黑,个子不高,长得不帅,但是他有一绝活,便是爱逗。江湖人称逗哥,班上的人都笑称他“欻欻”(备注:欻chua欻:方言,表示憨厚)。    他极易较真,脑子一根筋,认死理,丝毫不知变通。也正是因为如此,老王让他当了三年的数学课代表,每次都追在身后催促:收作业啦,赶紧的,老王说马上交。    常常会听到王胜利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像极了卖肉的屠夫边割肉边吆喝,我们就是那些被屠宰的板上砧肉。每次有他从身边经过,都感觉是来追债的,浑身上下会不自觉地加厚一层防护膜,冷不丁的,作业本就到他手里了。    王胜利是第一个“被我打进医院”的人。高一时,我们还在七中的老校区,那个冬冷夏热的地方。从下午放学到晚自习前的这段时间,是我们的自由时间,同学们一般会在教室学习或者在走廊上打闹,不过老师一般不允许在走廊上打闹,太危险,毕竟我们班在四楼。    既然是自由时间,谁会在乎学校允不允许。老王在一开学就弄了几盆植物到教室里,为的是净化空气,趁那天大扫除,于是就将几盆植物搬到了室外。王胜利作为数学课代表,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这管理员,我们叫他护“花”使者。    和往常一样,我们在走廊上打打闹闹,玩得挺开心。可不知道是谁不小心将花盆弄倒了,里面的土洒了满地,王胜利看了自然来脾气。一向温和的逗哥突然脾气大发,对着我们就是一顿责备,本以为他是开玩笑,大家也就呵呵而过了。    谁知,王胜利拉着我,怒目而视。我本能地挣脱,“哟呵,今天欻哥生气了?”    王胜利指着地上的泥土,质问着我:“谁弄的,快扫干净。”    见惯了温和的他,突然看到他发怒,一时之间有点不适应,我继续呵呵的应付着他,“又不是我弄的,你问我我问谁呀?”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进教室。这一走不要紧,完全触怒了王胜利。    当我前脚跨进教室门,王胜利后脚就紧跟着进来,抓住我的衣领,往外拽。那一瞬间,全班人都懵了,这还是王胜利吗?当着全班的面,被王胜利拽到门外,我的自然脸上挂不住,顿时,我一拳就往王胜利打去。    当即,他的鼻血直接飙出来,这下子完全把他惹毛了。就这样,我们两个人打成一团,班上的人叫都叫不住,谁来叫停我俩就打谁。既然如此,班上的人都不管了,然后就发生了特别搞笑的一幕,我俩在一边打架,一部分人在旁边看热闹,一部分人在安静地学习。    最后,我俩都浑身伤痕,花盆最终还是代玉冰收拾了。两个鼻青脸肿的人坐在前后桌,实在疼得厉害,但是谁都要强,就是不吭声,整节晚自习,我来都在用书本挡住脸,生怕被老张看到。与此同时,我俩依然暗中较劲,时不时地,我用脚踢他的凳子,而他则用后背撞我的桌子,直到晚自习下了才消停。    下课铃一响,我俩不约而同的往医院跑,于是又形成一道风景:在枫叶落满地的天池大道上,两个鼻青脸肿的少年正在赛跑,目标是医院。即使在涂药时,两人也都瞪着眼,看在护士姐姐的面子上,暂且饶过他一次。    经过消肿,又吃了药,回到寝室大睡一觉,第二天应该就能好一大半。似乎冥冥之中早有注定,王胜利睡在我的上铺,这下好了,我可以捉弄他,而他,则拿我没办法。    王胜利自然知道我会捉弄他,可他又不笨,怎么会等着我捉弄呢?于是,趁我不备,王胜利居然在自己的床板下面涂了一层胶水,只要等我一用脚踹他的床,我的脚就会被粘在床板上。等大家都洗漱完毕后,也该睡觉了,可那天大家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直不睡。我躺在床上等啊等,等到我的瞌睡都来了,他们几个还不睡。    就当我躺在床上,看着王胜利的床板发呆的时候,隐隐约约看到一丝反光。我凑近一看,床板上附着一层透明的液体,我深受摸了摸,果然是胶水。    同在一个寝室的屋檐下,每个人的秉性都相互了解,既然他有了准备,看来我的想法早已经暴露无遗。于是,我默默地盖上了被子,让他的计划落了空。    俗话说,不打不成好兄弟。经过这一架,我和王胜利竟然成了好兄弟,在那个还沉迷于玩空间的年代,我俩有什么事就跑到对方的空间留言,比如周末相约打篮球,会在对方的空间留言:周末老地方,叫上谁谁谁。    这成为了一种默契,玩得开的兄弟都形成了这一习惯,有什么通知也变成了空间留言的模式。    王胜利的死脑筋还不止如此,用老王的话说,就是“用牛都拉不回头”。记一次数学考试,老王让王胜利下发卷子,为了节约时间,一般采用从上往下传的模式,而他倒好,非要一个一个的发到手里。    老王在一旁偷着笑,却又不好意思叫他停,因为叫了也没用。等他发完了娟子,回到桌位,然后大家再开始答题。所以,我们都不喜欢考数学,除了数学题伤脑筋之外,就是等王胜利发卷子。    王胜利认定的道理,谁说他也不会听。比如一道题有几种解法,只要是他认定的解答路数,即使有更简便的方法,他也不会用,非要用他认定的路数。他宁愿多花心思在运算上,也不愿花时间在思考上。    每周回家一次的王胜利,除了完成大量的作业,还要利用周末帮着母亲卖菜。在马家市的菜市,只要是周末,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将菜摊摆好,然后在一旁放一凳子,将书和本子放在上面,没生意的时候,他就开始学习,有生意的时候,他就是卖菜的。    有时候生意太好,一天下来,作业一个也没写,晚上还得熬夜补作业。他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除了帮母亲卖菜之外,还要抽空出来照顾弟弟妹妹,这也成就了他的成熟稳重。宁愿脚踏实地的干活,也不要仰望星空的幻想。    幻想大多是不切实际,而实际是什么,就是能够看到本质的东西。王胜利就是那个脚踏实地的人,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在班上,王胜利的成绩相对稳定,几乎都能保证进入前十。    高二那年,王胜利搬新家,我和班煜哲前去相助。那是我第一次开三轮车,王胜利家平时卖菜的三轮车,只要是在平坦大道上,王胜利会很放心的交给我和班煜哲,在难行路段,则由他亲自上手。    我和班煜哲的相助,其实并没有多大帮助,反而有帮倒忙的嫌疑。看到王胜利那股子坚韧劲儿,我不禁回想起高一那场架,打的那场荒唐可笑的架。其实,王胜利根本就没用尽全力和我打,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使尽全力,我必定是非死即残。    那一瞬间,我心里面暗暗感激他的不杀之恩。高考结束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好像从人间蒸发一般,整个人都不见踪影。好几次回到马家市,从同学们那儿得知一些零星碎片,拼装起来关于他的消息。    很多人总以为自己聪明,最终一事无成,而那些被他们看作愚人的人,最后功成名就。王胜利就是那个被我们看作愚人的人,尽管他死脑筋、一根筋、认死理,丝毫不知变通,我相信,他最终的成功值得所有人为他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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