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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招研究了孽缘簿几日,发现那的确是个神奇的东西,无论你翻到哪页,只要轻点一点纸卷上的名字,这人的一生便会像走马观花一样显露在眼前。    英招翻到自己那页,指肚轻轻摩挲了一下薰华的名字,她的一生便如皮影戏一般绘声绘色的在英招眼前演绎开来。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浅笑盈盈的样子分毫不变。原来这一世,她是无痕山上的一棵仙草,这会儿已修成了人形,被梁国的一说书先生认作了干女儿,生活在大都会的一家酒楼里。    英招想着,是时候,该去见见她了。    彼时薰华转生到都城外,那守护梁国数世的无痕山上,她一出生便有着千年法力,短短几年就修成了人形。却因对未知世界与生俱来的恐惧,终日躲在一个不见天日的山洞中,像一尊石像一般抱膝缩成一团,直到被莱喜楼的说书先生喜谷子捡了去,收做干女儿。    喜谷子原是一迷毂树仙,因为不喜欢天界的条条框框,于是自愿放弃了飞升仙官的机会,隐了自己的仙泽,混迹于尘世,开了家酒楼。他既是莱喜楼的掌柜的,也兼职说书先生,像个凡人一样生活了数百年,深谙仙在尘世过活的生存之道。    那时喜谷子对薰华讲,一出生便自带法力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犯了错,被毁掉仙身,罚下界的仙子,一种是修行时走火入魔,失去仙格的堕仙。薰华听完之后,觉得自己简直太惨了,于是就想着,反正飞升了也会掉下来,那还不如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因此下定决心把修行的时间全部用来吃喝玩乐,做生意赚大钱,每天在酒楼里从清晨忙碌到傍晚,给自己找一堆事做,发誓绝不再踏入仙道一步。    喜谷子听闻这话,便摸摸薰华的脑袋,说她爱给自己找罪受。薰华忙了一天,只觉得腰酸背痛,这时躺在喜谷子那把舒服死人不偿命的摇椅上,惬意的哼哼道,“作为一个命途多舛的人,总要把生命折腾个够本儿,才对得起老天爷给我写的故事啊!”    喜谷子被逗得哈哈大笑道,“第一次遇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一头倔犊子。”    薰华极爱听喜谷子讲他们初遇时的故事,爱听他怪里怪气的描绘那个表情严肃,不苟言笑的小女孩儿。    “看到你表情我就觉得自己上辈子欠你的。”    “所以你就把我捡回来了?”    “是啊。”他笑着说,“我可不是欠债不还的人。”    喜谷子还记得他捡到薰华的那天晚上,月亮又圆又大,月华洋洋洒洒的覆盖了整个无痕山,灿烂极了。他本想趁着夜露采摘几篮新鲜的牡丹酿酒,却没成想,借着月色,在一方窄窄的山洞中见着一小小的身影瑟缩成一团。    他走近来看,只见一个脏兮兮的小丫头抱膝蹲坐在地上,身上不着寸缕,青苔爬满了全身,像是已坐了许久。他拍拍那丫头的肩膀,刚一接触到她,便感受到一股清澈的仙气从指尖传来,这么小,竟已有了千年修为。    “丫头,你在这里做什么?你坐了多久了?”喜谷子柔声问道。    薰华抬起头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在夜色下发出清透的光来,却是毫无情绪和焦点的。她看到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立在自己面前,周身萦绕着一层薄薄的仙气。    在这里做什么?她不知道。坐了多久了?她也不知道。于是她茫然的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喜谷子看着她那双毫无神采的眸子,怜惜的摸了摸她的头顶,“那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她的脑中本是空白一片,听到这句话竟凭空记起了两个字来,“薰…华。”是的,她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喜谷子叹了口气道,“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薰华楞楞地看了他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    一晃就是十年光景,彼时薰华翘着二郎腿,手中端着盘瓜子,嗑得正香,“老头子,你说……我为什么唯独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呢?真想知道,自己以前有没有认识些了不起的仙人,他们又是什么样子的。”    喜谷子握着一柄乌木烟杆儿,正喷云吐雾的好不自在,一时间也顾不上搭理她,于是敷衍答道,“仙有什么好认识的,仙都差不多,我不也是仙吗?”    薰华嗔怪他回答的一点都不走心,喜谷子却笑呵呵的说道,“你能记得自己的名字就是件顶好的事了,每个人的名字上都是结了缘的,也不用太执着于那些失去的记忆,若是还有些牵绊,你的有缘人自会来寻你。”    薰华爱极了这个缘字,便不再与他计较。    城外的草芥寺里有个爱吃酒的丑和尚叫浅道,常常到莱喜楼里讨酒吃。他的两只眼睛被一条长长的伤疤贯穿在一起,疤痕狰狞的覆盖在眼皮上,使他只能半睁着眼睛视物。城里的小孩子们都很害怕他,私下里喊他怪物,其实他人很好。    喜老头念他是出家人,看起来又身世可怜,所以从不收他酒钱,浅道也乐得自在。于是他便常在楼里布道,讲经说法,也算还了老头子施他薄酒的人情。他的佛法里也总离不开这个缘字,什么缘起缘灭,缘聚缘散的。薰华听不大懂。    “缘啊,定是个好东西罢!”    浅道已经喝的醉醺醺了,脸庞红红的,摇头晃脑的指着薰华大笑。    “好东西?哈哈哈!好东西好东西,真是个好东西!”    他拿着酒葫芦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挣扎着爬到了桌子上,指着天大喊大叫,    “它叫你哭!叫你笑!叫你想忘也忘不掉!”    瞧,他醉的多凶,现在不但脸庞红红的,连眼眶也红了。    “忘掉什么?”    浅道不说话了,张着嘴发出一些呜呜哇哇的怪音,然后向后一仰便摔了下去。不多时,桌子底下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他又这样,话没说完就醉到了。    不知道缘是什么并不妨碍她爱这个字,薰华依然在日日期盼着自己与凡世的各种尘缘,她总觉得会有一个有缘人在晴好的日子里,笑着来到她身边,对她说一声,好久不见。    ……    梁国大都会名叫金城,因四季如春,开满了姹紫嫣红的牡丹,所以也被称作牡丹城。英招出现的时候正直牡丹花期,空气中满是热乎乎的阳光与甜腻腻的牡丹花粉的味道。    薰华还记得,那日英招翩然而至,隔着十几步就感受到了他身上澎湃的仙气,那是薰华记忆里第一次见到喜谷子以外的神仙。    那老头子嘴里真是没一句正经话,说什么神仙都差不多,可这人完全不同于喜谷子的邋遢放浪。琥珀色的眼眸,轮廓分明的嘴唇,高挺的鼻梁,还有如瀑长发披散在身后,竟是那样的好看。再看他的穿着,也是十分讲究,一身金色的长袍,上面是上好的丝线绣制的百花图,流光溢彩,绚烂无比,美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英招逆光站在那里,直叫她看呆了去。他抬起眸子在酒楼里扫视了一周,目光停留在她身上,便眯起眼睛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他的眼角就那样弯起来,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一般。薰华只觉得心脏颓然漏跳半分,这场景不知为何有些似曾相识,她在脑中仔细搜索了一阵儿,却依旧是一片空无,这记忆还真是消失的彻底。    英招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的坐到了楼梯拐角处的窗子旁,那里景致最好,可以将全金城一览无余。薰华心想,这个人连挑位置都这么讲究。    像所有酒客一样,英招点了一杯温热过的牡丹甜酒。这是莱喜楼的招牌,用花期里开的最好的牡丹花蜜酿成的酒,酒味清新,甜而不腻,牡丹花的芬芳可以在口中绕舌三日而不去。它又极爱醉人,一般没有人能喝两杯以上,因此很多人都慕名前来品尝,莱喜楼也借此声名远扬。    薰华鬼使神差的端着酒盅走了过去,细风滑过英招的衣袍侵入她的鼻腔,那是一股清爽好闻的百花香,有种熟悉的感觉惹得人鼻头酸酸的。她把酒轻轻放下,净白的陶瓷瓶与黑檀木桌子磕碰出一声清脆的叮当响。    “客官,您的酒。”    英招转过头来看着她,继而又是一个淡淡的浅笑,他开了嗓子,声音温温柔柔的十分好听,有一种让人心安的感觉,说出来的话却让薰华莫名红了眼眶。    “华儿,真的,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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