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谦斟酌来去,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吃了早餐就先去了A市最大的书店购书中心。想着早早买到手还能赶在当天送给她,为了客气她可能会请自己吃午饭,这样还有机会多聊聊。当然是自己买单,怎么能让女孩子买单呢?(他虽是研究古人的,却不代表他一定古板。)他并不担心沈洛会不接受。因为有钱难买心头好,文人、有艺术气质的人更不在意这些。遗憾的是,购书中心当天并未有这套书,工作人员告诉他下周四或周五会到一套,而且是从别人家藏书里收购过来的。他一听,赶紧要下订,可是书店没这规矩,不过可以留下他联系方式,书一到就通知他。幸运的是他是第一个预约这套书的,留下联系方式后,他一再向工作人员申明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说是帮一个朋友找的,那朋友找了很久了,害得工作人员差点感动,一再保证书来了就通知他而且不把那套书上架。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都心如惴鹿,不时地看手机,开会也是,引的留意到他的同事笑他恋爱了,在等女朋友的信息。他失笑,可不是“恋了”,不过是单恋。数日无动静,正等的心焦时,周五下午四点钟来了信息说书已到,随后又有确认电话。他再无心上班,找到老大以急事为由请假,老大看他的表情倒是真急,反正再一个来小时就下班了,便挥挥手让他走了,连请假条都没用。心要跳出胸腔,一路急驰。跑进专柜,正是那个工作人员当值,把书从书柜里拿给他。一把接过,太美了,浓浓的书卷味,久远的书香,抱在怀里,如获至宝。买单以后,暗自庆幸幸亏上次没买到,否则一时冲动立刻把书送去,要聊都没话题,自己全然没这方面的知识。这些天自己正好做了些准备功课,去网上查了些有关它的介绍,今晚再看一看实体,凭自己的聪明,相信明天一定会有一个非常好的表现。 吃完晚饭,洗漱好,就差熏香了,邵谦虔诚地拿出那套书看起来,确实画作很美,介绍解说的小楷也是。大致翻阅一番后,他给沈洛打了个电话,一说明,就听到了沈洛的惊喜与感谢,爽快地约了第二天上午十点的时间。 周六上午,有着晴朗的好天气。才子邵谦找位置停好车,怀着忐忑而兴奋的心情走进育珠路。一路过来才发现育珠路原来离自己住的公寓并不远,相隔两个街道的距离,步行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不禁脸上浮起笑容,这是不是天意呢?自己离心仪的佳人没多远的距离。宝贝地摸摸自己的包,不是皮包有多贵重,而是里面正藏着送给沈洛的心头好——那套书。 邵谦自然受到了沈洛的热情接待。只是进了院子的邵谦首先被巴克恐吓了一下,猛一见这么个大狗还真吓了一跳。不过发现那条狗对沈洛很温驯,也很灵气。听沈洛介绍这条狗的名字后,也挺敬佩欣赏的,因为《野性的呼唤》他也看过。安抚好巴克后,转头发现诺诺也在,原来她男朋友的出差延期还没回来。沈洛想着人多热闹些就把她叫过来,她自己心中有鬼,又好奇才子还真是雷厉风行,竟真的去搜罗了宝贝。她抱着故事第一见证人的伟大抱负昨晚就乐颠颠地跑来了。 邵谦由院子走进主屋。沈洛自然邀请他参观了一遍房子,一圈下来,尤其是参观了二楼书房然后坐在二楼小客厅感受一下的时候,他是真得惊呆了:“沈洛,我怎么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怎么说?”沈洛错愕。 “如果不是认识你们俩,我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除了咱们研究的那些东西,怎么还会有这么有时代感的地方。建筑、家具都不算稀奇,而是综合起来的气息,让人有窥到一个古老大家族一角的感觉。” “才子是职业病吧?你别吓人呢?” “呃?”邵谦并不知道沈洛是一个人住这儿,还以为她父母都出去了。 “那好啊,专家帮我评估评估,看哪些古董比较值钱,方便我换点钞票。”沈洛笑着岔开了话题。 “别,才子我已是忝居其名,还专家哪。”邵谦做投降状。 沈洛和诺诺都笑了。 三人在小客厅喝了一杯饮料后下楼。沈洛问了邵谦怕辣,便叫了一家粤菜馆的外卖,自己则给巴克炖了个猪手。一起吃过午饭后,茶还没喝一巡,诺诺就接到男朋友的电话,原来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故意没提前告诉她,现在已经到家了。还真是小别胜新婚,诺诺马上激动地拿起包包就跑了,一点义气都没有。 沈洛把书再拿出来仔细翻看一下,刚才为了招待客人,并没有仔细感受。现在看看书的封底封面,触摸一下书页的质感,一股浓浓的旧时代的书香沁入指尖,让她非常的喜欢,便也直率地对邵谦表示了感谢:“邵谦,真是非常感谢你,这个礼物太好了,也太珍贵了,我还是给你钱吧。其实这书,有钱也买不到,我去过几次都没找到,你能帮我找来,我就非常感谢了。” “别,礼物当然是送的,你给钱,我可就坐不住了。” “呵呵,好吧。下周一让我请吃午饭,不过,是在食堂啊。”沈洛见状便没坚持。 “吃饭啊,你刚刚不是请过了。” “那怎能算呢?太怠慢了。” “那你就给我个请你吃晚饭的机会吧,或者周末的时间也行。”邵谦眼含期待别有深意地说,“当然,你可以买单,不是就请我了。” “呵呵,好啊。”沈洛笑,丝毫不带其他念想。 下午三点多,邵谦虽想多呆呆,想着初次拜访还是含蓄点,便起身告辞。沈洛送他出门,到了大门外回头,还看到巴克漠然的眼神,好奇异的感觉。二人在门外闲聊了两句育珠路的风景,简单道别。沈洛不经意一转头,看到一辆车向他们的方向驶近。竟是秦忠信,车窗半开,秦忠信看到她,放慢车速,点点头微笑打了个招呼。经过,然后稍微加速而去。 秦忠信没靠近他们时就远远地看到他们的身影,一眼认出了她。等靠近时看到她面对那个站在她对面的男人灿烂的笑容时,看了那个男人一眼,觉得相貌不错,但不太顺眼,两人站在一起不太般配。可是他们看起来很熟稔,好像是很熟的朋友。想着她刚才转向自己时由灿烂笑容转向惊讶,又由惊讶转向客套而疏离的微笑,心里有些隐隐的不舒服,不过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现在他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男人正回头对沈洛挥挥手,然后又转回头开始迈步离开,总算走了,竟然和自己一个方向。他看到她在门口又停一下,转身进了院落,微微舒了一口气,仿佛刚才车里即使开着车窗也有些闷。车子正式加速,迅速离去,把后面那个年轻的男人远远地抛开。他没看到的是,沈洛刚才是有些惊奇地看的他的车,惊奇他经过这儿,又惊奇他车速这么慢。 沈洛进了院子,舒展一下腰身,坐到廊下的摇椅上。想着难怪人说“客去主安乐”,特别像邵谦这样的,说熟也熟,办公室挨着的同事,很多时候在食堂的午饭还能坐在一起。可是到了家里就感觉不同了,和招待诺诺完全不一样。至于他送书的心意,自己无法回应,要想法还了这份人情才好。她躺在椅背上,轻轻地摇晃,视线掠过大门,想到刚才经过的秦忠信,轻笑,今天真是特别的一天。巴克走过来嗅嗅她,然后卧在她脚边。临近傍晚,风有点儿凉。 进了小区就及时来了个电话,秦忠信打开蓝牙,耳里传过来儿子的声音:“爸爸,我醒了,我和心……姐姐都醒了。”臭小子就是不想叫姐姐,不过够机灵,很快改口。 “乖。”对于儿子喜欢黏着自己,秦忠信觉得窝心至极。 “爸爸,你见完朋友没有,什么时候到家啊?”儿子捏着清亮的声音软糯地撒娇,实在是暖心。 “已经到车库了,在停车。” “啊,我去开门咯。” “好啊。” 三年前随着秦忠信去了民政局以后,林丹成了她梦寐以求的“秦太太”,四个月后又生了秦忠信第一个儿子。不管以后再有几个孩子,或者假如、万一,他再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儿子再多,自己的儿子都占了长子的位置。今天的社会虽不再有什么长幼之分,但长子的意义还是不同的。还有一个令她很有底气的原因就是秦忠信对秦珩的重视,从最初怀孕到整个过程,他对这个孩子的重视她都看在眼里。纵使在那时还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特别是到怀孕第五个月该胎动开始。林丹想起怀这个孩子前四个月都是让自己充满得意和义气风发的,从第五个月开始惊吓与折磨便伴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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