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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王老师感觉刚才没骂过瘾,林泽枫和唐锦瑟还没走出教学楼的时候,又打了一个电话把林泽枫叫回去开始新一轮的罪名指控。看着林泽枫壮士断腕的悲壮的背影,唐锦瑟只能默默的在心里为他祈祷。  一个人漫无目的走着,唯一的想法就是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可惜她并非无欲无求,反而是为了逃避。害怕看到张诗婷和李依依就忍不住想起自己亲手编织出那个谎言的蛛网,而自己就是一直不小心坠入蛛网的蚊虫,越挣扎越被束缚的紧,直到窒息。却忘了自己就是那只蜘蛛,不过是作茧自缚罢了。时间长了,唐锦瑟都害怕会自认为李霖安真的是自己男朋友。话说话来,之前的四年不都是这样认为的么?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后山,这个季节山内有些阴凉,不过少了蚊虫的叮咬还是舒心的。百无聊赖的唐锦瑟坐在半山腰的一个小池旁边,水位已经下降很多,但积水还是将落在池中的枯叶浮起。这让唐锦瑟想起假期去过的秦淮河,月色朦胧,船只就如此时的枯叶摇曳在江面之上,不知归处、不明来意。  忽然水波诡异,泛起阵阵涟漪,江面上的扁舟摇摇晃晃几番颠覆。有的退到浅滩,有的索性就沉入水中。而始作俑者唐锦瑟,不过是丢了一小块石子罢了。想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心如止水就是一种心境。可总有心里的小石子搅乱唐锦瑟心中的一汪春水,池中的石子是唐锦瑟丢的,可心里那些杂念的石子呢?想来想去,怕还是自己。  一曲巴赫的G大调第一大提琴,绕过小池流过水面传入耳中,唐锦瑟才回过神来,自己的电话响了。  “你在哪儿呢?”那面传来林泽枫颇感憔悴的声音。  “后山在这儿的一个小池,你在哪儿?教学楼么?”  “我去找你吧,等我一会儿。”说完,就干脆利落挂了电话。唐锦瑟将手机握在手里,直到屏幕黑暗也没有反应。直到林中的鸟叫响过几轮,就听见林泽枫吭哧吭哧的跑上来:“你怎么跑这儿来了?怎么,打算出家?”  唐锦瑟当然毫不客气的回击道:“那你呢?畏罪潜逃,跑到这儿占山为王?”  “怎样?要不要做我的压寨夫人?”说着,就把魔爪伸向唐锦瑟的俏脸。  “滚蛋。”  林泽枫侧身坐在池边的大石上,很长的岁月中,潮湿渐渐使这块石头散发出一种阴凉的气息。如同坐了一个冰块一样,很不适应。从怀里掏出成批的食物,白花花的包子和色泽诱人的烤肠。  “给,就当野餐吧。”  唐锦瑟惊喜的扑到林泽枫面前,一把夺过食物:“哇,你从哪儿偷来的好吃的。”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午饭,有些饥饿。  林泽枫很不满意的想要夺回食物:“什么叫偷啊?我还真成贼了?这是我去食堂买的。”自从与唐锦瑟相识后,在飞机上被当成骗子、宾馆里被误会是色狼、来了学校更是过分,直接越级变了杀人犯。  “哈哈哈,我知道,你最遵纪守法了。”紧守住夺过来的食物,下一秒就狼吞虎咽起来。被呛住的时候还在抱怨为什么光买了食物,不买瓶水上来。而得到解释是:“哦,我害怕饮料什么色素太多,电话里你说在小池边上,我就想咱们还是喝纯天然的吧。”  “你可真是为你的懒找了一个清新脱俗的借口啊。”  “彼此彼此。”  “你不是说要野营么?为什么不点篝火?”  “我刚把老教授撞了个人仰马翻,再把后山烧了,我害怕我们班导直接就昏过去了。”  唐锦瑟经常会想,如果人们对于青春的定义其一是没心没肺的大笑的话,那林泽枫就是青春本身了。一来是因为他本人就是幽默有趣,二来,他就是个笑话。  两人有说有笑的下山,什么“谋杀老教授”“李霖安”等事全都被抛在脑后了。到了绿茵场,两人也学周边的人席地而坐,看着在球场上踢足球的学长和打羽毛球等等的学长学姐们,都有点心驰神往。  人这一辈子就放松的时候就是跟同龄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话题,大致的烦恼,最重要的是以平等的身份去交流。从以前生长在独生家庭的我们,有了被认同、被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一味的像个瓷器,摆在柜台上,每天擦拭。只知道自己珍贵,却不知为何而珍贵。  “那个人,也在雅塘么?”林泽枫坐在旁边,看似漫不经心的问着,实则有意间打探一些什么。  唐锦瑟先是一怔,后来才回味到他说的是谁。装作“你不提我都忘了是谁的样子”,洒脱的感受着阳光淡然一笑:“恩,他现在是这个学校的老师。”  “好吧。”林泽枫没有追问下去,或许是看到唐锦瑟再旁边已经低下头,不敢直视炽烈的太阳,或者又戳中了那块敏感的地方。有的人习惯将心事藏在山月的谷底,怡然自得在尘世中装作不曾经历过,可一旦发作就是山摇地动,日月无色。  “咱们去逛街吧?”自从相识以来,这是林泽枫数次提出“咱们去逛街”的想法了。  “你怎么就对逛街情有独钟呢?”唐锦瑟几近崩溃的将小脑袋压在膝盖上,后脑勺的马尾笔直的垂到脖颈。  林泽枫笑眯眯的:“也不是啦,我就是不想在一个地方耗一下午,感觉浪费时间。”  “不去不去,我要回宿舍了。”比起宿舍的两人一直逼问八卦,唐锦瑟更不想面对林泽枫的环城一日游。  刚要从绿茵地上撑起,就感觉衣袖被拉扯,回头一看果然是林泽枫又开始了:“诶呀,你陪陪我嘛,你还有宿舍,我快连班级都没有了。”  “松开,不然踹脸了。”  “哦,那你回吧。”  唐锦瑟如愿以偿的回到宿舍才惊喜的发现那两人不知道去哪儿了,乐得清静。从行李箱里拿出从家带来的两本书,读书最高兴的莫非就是在书中遇见那个同样幼稚、同样可悲、同样也曾天真烂漫的那个自己。有时热泪盈眶、有时又相视一笑、有时偶然邂逅又匆匆道别,书中的那方天地与现实无二,无非多了一些别有用心的缘分罢了。这就是唐锦瑟沉迷于书中的理由。  书中的女主也是一个为了感情苦等八年的痴情女子,可惜跟男主总是衩头凤的姻缘,看的唐锦瑟十分虐心。但她似乎就喜欢这样子的剧情,在她看来,太过美满总是让人如梦似幻,有种不真实、不安全的感觉。她喜欢切合实际的,最好是切合她的实际,这类小说大多是悲剧。这本书已经待在身边好几年了,有些破旧的封面,和翻开已经泛黄的扉页都在彰显着有些年头了。  是四年前的一个平安夜,冬季的寒冷总是把人锁在家里,畏惧这让人哆嗦的温度。可唯有平安夜这天晚上,往日所有被低温束缚住的人们,都撒了欢的往街上奔。人们乐得热闹,商家也乐得来生意,总之街上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结伴同行。这天,向来喜欢形单影只的唐锦瑟也不例外。  或许是天公作美,这晚的工业城市皖丽市的上空都特别清晰,大熊座里的北斗七星和北极星还有一些唐锦瑟叫不上来的星星都闪烁的挂在漆黑的天空,格外闪耀。唐锦瑟坐在李霖安的车里,有些手足无措。  李霖安看着堵得水泄不通的街道,轻笑道:“怎么了?不是你吵着嚷着要出来玩儿的?现在又沉默了?”  唐锦瑟轻咬嘴唇,十分后悔刚才在家里上课的时候练琴练到心烦,又心心念念的平安夜一定要出去好好玩儿一通。才缠的李霖安骗过爸爸妈妈带自己出来玩儿,而李霖安也很顺从她的心意,跟爸妈说带自己出来看场演出。  唐锦瑟倔强的耍着性子:“当然了,咱们先去吃小吃,然后去逛夜市。”  “好,但是不能太晚回去,而且以后要好好练琴,不然我没法向叔叔阿姨交代。”  “我知道了,知道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不要提练琴这么不高兴的事儿了。”  平安夜的人流量绝对是不是吹出来的,要不是全市的警力都出动了维持秩序,很难保证不发生踩踏事件。即便是这样,唐锦瑟和李霖安还是在摩肩擦踵的人海里差点儿走散。而李霖安只能面色严肃的佯装发怒:“你再不跟紧我,咱们就回家,也别玩儿了。”  “我不,再说了,这人这么多,走散也是常有的事情。要不,你让我拉住你的手,我保证不会再走散了。”唐锦瑟像个任性的六岁孩子,非要李霖安牵着走。而这已经是每天唐锦瑟必耍的无赖招数了,换作以往李霖安早就扭头就走或者一个爆粟让她练琴了。可现在站在一扭头就可能走散的步行街上,李霖安怎么也不敢丢下唐锦瑟一个人。  看的还穿着初中校服的唐锦瑟,明亮的眼睛却闪过一丝得逞的意味,看样子是吃定自己了。想了半天,才只好说道:“那你抓紧我的衣袖吧。”  “好。”  之后的半个小时,唐锦瑟根本没有放弃过对李霖安白皙修长且被誉为当代小李斯特的手掌的骚扰。时不时的就从衣袖摸到了手掌,被李霖安耍开后消停一会儿又色眯眯的探下去。最后李霖安终于听之任之,臣服在唐锦瑟的淫威下了。只能用愠怒的颜色看着诡计得逞满脸嘚瑟的唐锦瑟却无计可施。  感受着与自身体温相接近来自别人的体温,李霖安这个大她六岁的男人是父母为了她的钢琴专业特地从名校请过来的钢琴家教,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开始着迷于他。最初,这个念头连唐锦瑟自己都吓了一跳,简直太恐怖了。那会儿还不流行什么大叔之类的说法,但喜欢上自己的老师这根本不合乎情理,甚至因为这个想法还一度厌倦钢琴。从惊恐到接受现实,经历了什么样的心路旁人无从可知。  最为恐惧的还是李霖安,突然有一天,这个一直乖巧的小女孩开始肆无忌惮的表达自己的爱意。这让李霖安一度惊慌失措,也产生了恐惧上课的情绪。  “李老师,我们去吃烤鱿鱼吧?”  “好!”  “李老师,我们去吃墨鱼丸吧?”  “好!”  “李老师,我们去吃烤冷面吧?”  “好!”  “李老师...”  “钱包给你,你要吃什么自己买,别吃坏了肚子就好。”  四年前的时候还没有移动支付,钱包就是一个人的全身家产,唐锦瑟有的时候看电视剧夫妻出去逛街,丈夫总是很自觉地把钱包上交。虽然知道李霖安是无心,或是嫌自己烦,但大脑里还是被一种名为幸福的蜜饯填满了,可这蜜饯也叫错觉。  唐锦瑟心甘情愿的把错觉当成凝固的永久,牵着手占对方一点便宜也觉得欣喜若狂。初中的时候身高就已经算是同龄人中高海拔的了,踮起脚够到李霖安面前:“李老师,你尝一个丸子,很好吃的。”  李霖安像一个娇羞的女孩,听之任之,害羞的张嘴轻咬下一颗金黄脆皮的丸子。  在感情上从未有过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的说法。两情若相悦,所爱隔的那片山海不过是海市蜃楼,轻踏一步便可柳暗花明。可要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那层纱就是一道高压的电网,不想被电到神经麻痹就最好别去碰他。  唐锦瑟拍了拍被填饱的小肚子:“走,开始逛街吧?”  李霖安的个子比她高一头,站在旁边有些好笑的问她:“这才开始?那刚才算什么?”  “算补充体力。”  十分钟以后,唐锦瑟以过节要有过节的气氛为由,自己顶了两个可爱会发光的麋鹿犄角,而李霖安也被迫戴了一顶圣诞帽。虽然大街上人山人海的有不少人都是这样的装束,可李霖安还是适应不了这样的奇装异服。  要不是因为平安夜,也绝对想象不到皖丽市会有这么多人,他们平常都待隐居在监狱里么?虽然是唐锦瑟很不要脸的死死抓住李霖安的手,但是李霖安却更担心唐锦瑟走丢,反手扣住了她那只纤弱无骨的小手。与街上大多数情侣一样,十指相扣。今天被轻薄够了的李霖安就权当是要看紧小孩,不断地找心理安慰。唐锦瑟可就心猿意马了,右手被结结实实的锁住,虽然她压根也就没有想逃。  哇,恋爱了恋爱了,守了十六年的初恋终于丢了。一边意淫着,唐锦瑟已经能清楚的感觉到心跳的频率快要赶上街边放着的嘻哈节奏了。虽说十六岁喜欢上的人大多只是流于表象,可爱的那么歇斯底里。大多人把原因归结到对异性未知的好感当成了本就虚无缥缈的爱情。  印象中那些诗情画意的地方唐锦瑟都想和李霖安一起去逛逛,不过像海滩、山顶显然不太现实。当下条件能满足唐锦瑟要的意境只有拐角那家看起来与喧嚣街道格格不入的昏暗小店,玻璃窗上挂着被LED灯缠绕闪烁的圣诞树,相比其他店面门庭若市的样子,这家只是走走形式。  “李老师,咱们去这家咖啡厅歇会吧?”  李霖安当然求之不得,这样在街上牵手,要是被熟人看见都说不定会被扭送到公安局,罪名都是诱拐少女。  走进才发现这家之所以冷清的原因是这根本不是一家咖啡厅,而是一家很文艺的书屋,恰好开在了闹市区的拐角。店内零零散散的几个人都各自坐在属于自己明亮的台灯下,沉浸在书中所描绘出供自己遐想的世界,与外面那真实又喧嚣的地方形成云泥之别。佛家讲:“一花一木皆是一世界。”很多人都是从现实的世界退避下来,然后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乌托邦。  “两位随便坐吧。”吧台的老板礼貌的招呼两人,善意的给腾出歇脚的地方。李霖安早就体力不支,也不客气就坐在靠窗的位置,随手拿了一本时尚周刊就读起来。在逛街论体力这种特定的环境中,男生都是比不过女生的。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这也是几年后认识了林泽枫以后,才明白的道理。  其实唐锦瑟对看书这件事情兴趣平平,可在李霖安面前她总想刻画出一个完美的自己,在各个方面。可惜总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每每被拆穿的时候都尴尬的差点哭出来。后来李霖安也索性当没看见,唐锦瑟也就自导自演,乐在其中。  这个书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从言情到悬疑、军事杂志到时尚周刊、儿童漫画到考研资料。唐锦瑟指尖划过一摞摞书籍,翠绿、淡蓝、深紫、朱红各种颜色的封皮皆不相同。都安静的陈列在黑色的书柜中,等着被人选中带走。然后翻阅一遍,换个书柜继续沉睡,若有幸再被翻出来浅读几页,也终究抵不过岁月流逝。  唐锦瑟抽出一本《曾几何时》书名起的倒是让人浮想联翩,封面也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唯一让人清醒的是书后面的标价:42.8  “李老师,我的圣诞礼物就要这本书了。”  李霖安心不在焉的看了一眼唐锦瑟手中的书,意兴阑珊的说:“随你。”  四年了,春秋走了几轮,书角破损,扉页泛黄。故事最终的结尾男女主人公分手于那个多伦多夏日清凉的夜晚,再后来,谁也不知道了。也许作者有心续写,又无从下笔。有些事情,不了了之是最好的结局。  阳光倾泻,算算年龄,自己与书中女主一样,刚刚成年不久。李霖安却28了。摩挲着手中老旧的书页,情节对话经不起流连。可这本书算得上唐锦瑟唯一可寄放相思的地方了,每每相思之情泛滥的时候,总会轻抚着书的封页。  宋代有李清照:“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如今倒是方便许多,方便到提笔忘字,方便到感情太多廉价,连一句问候都显得奢侈。像唐锦瑟喜欢李霖安这件小事更是不值一提。  3  有人说大学最需要学习的是与人的交际能力,这方面唐锦瑟根本不用操心林泽枫有不会的地方。开学没几天,分配好宿舍以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本来和张诗婷李依依有些相处不来的时候想找林泽枫吃个饭,一个电话过去,听见的都是交杯换盏的声音,还有一堆人起哄:“谁碰手机谁罚喝一杯啊!”  不过第三天的时候,唐锦瑟还躺在寝室里埋怨林泽枫是个狼心狗肺的负心汉的时候,就听说了三班几个男生因为喝酒寻衅滋事被系里通报批评,用脚猜也知道这里面肯定有林泽枫。真是替那个王老师感觉悲哀,摊上林泽枫这么个主。  大一的音乐理论课程都是在复习高三时期的知识,唐锦瑟无聊的趴在桌子上想着他不仁,我不能不义。出于人道主义也应该慰问他一下。好不容易等到下课,李依依过来问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唐锦瑟摇摇手拒绝,等李依依她们走了以后一个电话给林泽枫追过去:“喂,你在哪儿呢?”结果只听见电话那面刻意压低了声音:“我写检查呢,待会给你回过去。”  挂了电话的林泽枫一脸无辜的看着面前的班导王老师。  “你看我干什么?我跟你说,下次再惹事,你也别写检查了。直接给我写个退学申请书。”  林泽枫谄媚的笑,一脸贱样:“别嘛,王老师,要不这样,我请您喝顿酒?”  “呵呵,好啊,我给你买上两箱白的。就在办公室,我看你都吹完了,这事儿就行了。你小子不是能喝么?”  林泽枫又装了十分钟的孙子,最后才被王老师撵出办公室。然后给唐锦瑟回电话:“你在哪儿呢?”  “刚从教学楼出来,打算去食堂,你的检查写完了?”  “见面聊,我去食堂等你。”  “好。”似乎林泽枫这个人从来不喜欢隔着屏幕与人聊天,面对面他是个特别烦的男人,可电话里聊不了一两句就匆匆挂了,特别忙的样子。  几天不见,本来还想看看他有没有变化,是喝酒喝到面色苍白还是被班导骂到无地自容。结果老远就看见他一个人跟智力残障儿童一样,蹲在食堂门口的地砖上,也不知从哪找到一根木棍翻着夹缝间的泥土。  唐锦瑟悄悄走过去,人还未到,影子先遮掩住林泽枫的整个身子,抬头刚好看见阳光从唐锦瑟背后投影过来的样子,绚烂着她的整个轮廓:“久等了吧?”  “没,我也是刚到。”林泽枫笑得很开心,仿佛一个孩子在幼儿园待了一天,终于盼到妈妈来接自己的兴奋。  林泽枫询问:“饿了吧?吃饭去!”  “就在这儿吃?”唐锦瑟看来很不满意的样子。  “你想出去吃?也行,那走吧!”  唐锦瑟微微一下,狭促的道:“主要是学校食堂没酒,害怕你吃的不舒服。”  林泽枫像是被电触到了一般:“别提酒这个字了,实在恶心。”  “呦,你也有今天啊?”唐锦瑟看到他这般模样,就想到那天宿醉的时候,自己说不定也是这般丑态。油然而生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你这怎么了?不是挺能喝的嘛?”  “昨天喝了好多,四个人干了三箱啤的,两瓶白的。现在一闻见酒味就像你闻见屎一样,恶心想吐。”  要不是看在他确实提起酒很难受的样子,唐锦瑟简直想飞起一脚把他踹的远远的:“你举例能再恶心一点儿么?”  “不能,这已经是我能想到最恶心的比喻了。”  在食堂挑了一处僻静的角落,现在刚过饭点儿,还有稀稀落落的人散坐在食堂。唐锦瑟幽怨的看着自己盘里还算正常的食量,再看看林泽枫还没有自己一半的食量。好奇的问:“我记得你不是这饭量啊?你在减肥?”  只见林泽枫意兴阑珊的拨弄着自己的饭:“喝多了第二天都没胃口的,你上次喝断片了第二天不也没吃饭么。”  唐锦瑟回想了一下:“也是哈,也不感觉饿,就是单纯的没胃口。不过我也没像你这么难受呀。”  林泽枫一声冷笑:“是,你第二天来折磨我了。”  被这么一提醒,确实想起那天林泽枫一晚上没睡觉,还被自己鸠占鹊巢,在他的床上滚来滚去折腾了一天。  “再过几天就要专业考试了,你准备好了么?”林泽枫一边往前推了推自己的饭菜,一边又意有所指的问着。也不知道所谓的准备是说考试的曲目,还是其他的。  唐锦瑟每次惆怅忧郁的时候,总喜欢把托腮:“不知道,但愿不是他吧。”  “怎么?不想再续前缘么?”  “你说得对,孽缘而已。”  “我什么时候说过?”林泽枫感觉莫名其妙,从来不记得自己有对唐锦瑟的这段感情做过评价。  唐锦瑟倒是无所谓:“是么?你没说过么?那是我记错了,反正这句话不错。”  林泽枫小声嘀咕:“哪里不错了。”  唐锦瑟看也不看他一眼,继续眺望窗外,老气横秋的说:“你不懂。”  当人们偶尔听到符合自身情景的一些言论,就被奉为至理名言。古今中外,那些情到深处书写出的绝句,几经传唱。陈词旧曲又被添了几番新愁呢?  不过有人倒是不嫌事儿大,林泽枫在一旁怂恿:“感觉难过咱喝酒去?”回应他的只有唐锦瑟一个大大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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