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虽然顾家跟洪家算是邻居,但是之前就说过,村里人盖房盖的都比较稀疏,所以即使离的还算近,刚才肖茜一直注意力在小孩这里,也就没顾到看隔壁,这里抱着小孩也跟着过去,一看,嚯,不得了,洪家院子里,正有一人拿着把砍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跟洪家人对峙呢。 此时洪家院里只有洪老四和洪小四父子两个,洪家女人应该都在屋子里,肖茜看到不时从里面探头的洪秀稳了。 “哎呀,这咋个回事,这不洪家大女婿朱庆吗?隔壁南甸村的,挺老实的一个人,咋给逼到这份上了。” “你有所不知,这日子都是谁过谁知道......。” 人群里议论纷纷,肖茜听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院中拿着砍刀要自杀那位是洪家大女儿洪秀娟的丈夫朱庆,是隔壁南甸村人,家里有一兄一弟还有寡母,也是普通的农户人家。 但是因为兄弟几个结婚都早,结完婚也就都一早分了家,本来这是不错的事儿,各家过各家的日子,但谁又知这朱庆用现在话说就是一圣父。 本来他干农活不错,洪秀娟也是家里家外一把手,两人只有一个儿子朱小志,一起努力总能把日子过好,偏偏朱庆觉得自己只要有了,兄弟们就得有。 他哥四个儿子,孩子多粮食不够吃,刚分下粮食他就给背过一袋小麦去,那边老母亲觉得小儿子干活挣的工分少,就让他也给送点粮食去,他二话不说也给送去,这样三送两送,家里就那么点粮食,自家人吃啥。 为这事洪秀娟没少跟朱庆吵架打架了,有一回严重的洪秀娟为了不让他再这样送来送去,直接跟他说,“你再把家里东西送人,我就吃耗子药死了得了。” 那次把朱庆吓的也算消停了一阵,但是过了没多久,他就又故态复萌,但是他吸取教训,怕媳妇再想不开,于是背着媳妇偷偷送,而这次是把洪秀娟攒了给儿子报名上小学的钱直接偷拿了给了他弟弟。 理由是,他弟弟儿子比他儿子朱小志大一岁,去年就应该上小学了,但是没钱耽误了,今年可不能耽误了。 “咱家儿子明年再上也一样的。” 洪秀娟气的当场就炸了,跟朱庆又打又闹他也不吱声,严重了朱庆就直接往地上一蹲,然后开始闷头抽烟。 朱庆想着只要他不吱声,这事也就过去了,等来年再攒钱给儿子上学就是,可他没想到这次媳妇却要跟他离婚,还要把儿子带走。 这下朱庆确实吓傻了,以前洪秀娟也不是没跟他说过要离婚,但都是吓唬吓唬他,他自然也以为这次还是吓唬他。 可说完第二天,媳妇就趁他不在带着儿子就走了,他一回去怎么也找不到媳妇和儿子才真的慌了神,一路找到老丈人家,他媳妇果然回来了,他又哭又求也没用,媳妇就是要跟他离婚,他没办法,情急之下,只好找了把砍刀就架自己脖子上了。 此时朱庆又带着哭腔喊了一句,“娟儿,你要是不跟我回去,我就死给你看。” 肖茜撇了撇嘴,简直没眼看,这还是男人吗,亲疏里外不分,遇到点事就寻死觅活,简直是比她爸还不如。 哦不,她爸简直比这朱庆强了一万倍,他爸就是胆子小点,性子软了点,但是从来可都没有里外不分过,这么多年一直兢兢业业的干活,干好事也都是力所能及的,从来不育大头。 这个头到底是有多大。 “听说这秀娟要离婚,我看这回是铁了心了。” “离婚?这也不嫌丢人啊,总得给人一个改过自亲的机会吧。” “嗨,这么弄的饭都吃不上,孩了学也上不了,还怕啥丢人。” 肖茜‘记得’70年代不像后世那样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般容易,在这年头离婚是大事了,被认为不正经的人才会离婚,是件非常丢人的事。 就是离婚夫妻的小孩,出去被人知道爸妈离婚了,也是抬不起头的。 所以这年头一般提出离婚的,恐怕是经过多少煎熬才下的决定。 朱庆喊完,洪老四赶紧道,“你千万别这样,有话咱好好说。” “我就想让娟儿跟我回去。” “我姐跟你回去干嘛,喝西北风啊,你还算个男人嘛。”这时洪小四上前一步气愤道。 朱庆可能被一句不算男人给刺激到了,“对,我不是男人,我就是一废物。” 说着他咬牙切齿,拿着砍刀的右手一用力,似是真的要砍下去。 周围人包括洪家人都离的有点远,根本来不及阻止,就在大家吓的肝胆俱裂之际。 肖茜反应却迅速,把小孩往旁边一妇女怀里一塞,然后飞奔过去,对着朱庆的手飞起就是一脚,接着对方整个人就倒在地上,砍刀也掉在了地上。朱庆还想边挣扎着起来,边去够旁边的砍刀。 不过他才刚伸手,肖茜就先知先觉的第一时间把砍到踢到了一边去了,洪小四刚才也吓傻,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对方这么大反应。 这时也才反应过来,赶紧上去跟着肖茜两人一左一右架着胳膊把人制住了。 这一连串的动作也就只有几秒钟,周围人都没看清楚咋个过程就完了,然后就只剩朱庆被架着,然后朝屋子的方向大哭的说,“娟儿,你跟我回去吧,我错了,以后咱俩好好过日子还不行嘛。” 这时洪家女人们从屋子里走出来,几人面色都有些白,可是也是被刚才对方的举动吓到了。 洪秀娟则神色有些慌张,毕竟刚才差点死了的是跟他生活了七八年的丈夫,她想离婚,但并不想对方死。 而她本来以为对方也就是说说狠话,吓唬吓她而已,他以前也都是这样的,怎么这次就来真的,她显然有些绷不住了,着急的就想上前,却一把被洪秀玲拉住,她朝洪秀娟使了个眼色,然后跨前一步道,“装啥可怜,次次认错倒是积极,你哪次做到,你上次不是还说以后再也不往你弟家搬东西了吗?结果咋样,我说大姐夫,咱能说话算话吗?哪怕就一回?” “我...大哥家孩子多,又都小,大嫂又不顶事,全家就他挣工分,我要是不接济着点,他家不都得饿死?”朱庆小声说道。 “他家不饿了,咱家都饿死了。”洪秀娟气的说。 “咱家就三口人,有点就够吃的,哪能饿。” “你别说了,你把小志上学的钱跟你三弟要回来,以后家里钥匙都我管,我就跟你回去,要不然咱们就离婚。” 肖茜心内摇头,这洪秀娟还是心太软,有没有搞错,这种圣父就得赶紧踢一边去,还打算被他祸害? 朱庆听了洪秀娟的话,一脸为难,“咱就别要了,都是咱家孩子,谁先上不是上,等回去我一定努力攒钱,让咱家小志明年一定能上学还不行嘛。” 洪秀娟一听,气的咬牙吐出一个字,“滚” 说完扭身进层,这时正好从屋里走出一个小身影,正是她跟朱庆六岁的儿子朱小志了,洪秀娟一把将儿子抱进屋。 朱庆还想进去再说,却被洪小四一把扔了出去,洪老四这时也上前,“你先回去吧,先让娟儿在这边住几天。” 朱庆也没办法,只得听了老丈人这么说了,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群众们看没有戏看,也都一窝蜂的回家吃饭去了,一群人边走边回忆起刚才肖茜的英姿,交头结耳小声的议论着,一副不敢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样子,估计茶余饭后新的谈资。 洪家人这边看到人都走了,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大女婿平时老实巴交,没想到今天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简直吓人。 “嗯,西东啊,这次真是谢谢你。”洪老四有点不好意思的走到肖茜跟前道谢,以前他对顾西东跟村里人大部分人一样,都是无视的。 以前对方也是无视他,其实顾西东是无视所有人,谁也不理,只干自己的活,不跟任何人打交道,可上次对方居然端了东西来道谢,现在居然还勇敢的上前帮忙。 他跟小四,父子跟本就没反应过来,要不是对方反应迅速,他根本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虽然他也不信朱庆会真的想自杀,但是就怕人一时冲动真干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这要是今天一个没拦住,朱庆在他家出了啥事,他这一家子可就说不清了。 想想他就后怕,所以对着顾老大就更是感激了,他连忙对媳妇说,“孩子他娘,赶紧做饭。”接着又扭头对肖茜,“西东今天就留下来吃饭吧,就当感谢你。” 肖茜把小孩从那妇女怀中接过来,小孩此期间一直在哭,哭的眼睛都肿了,他可能没想到大伯一下子就把他扔给别人了。 所以一下子回到肖茜怀抱,就紧紧抱着她的脖子不撒手,肖茜被嘞的有点喘不过气,边拉了拉对方的小手,边推辞,“不用不用,我家里也快做好了,真不用。” “那怕啥,快做好不是没做好嘛,他娘蒸个鸡蛋羹给俩孩子吃。” 洪老四指的俩孩子自然一个是指外孙朱小志,一个是指肖茜怀里的小孩。 洪四婶连忙爽快的应了一声,要是平时她非得肉疼的强烈反对。吃啥吃?家里有点东西容易嘛,鸡蛋不得留着卖钱啊,可是今天却一点也没有,刚才她也看见了,要不是顾老大那非得出人命不可,到时候她闺女成寡妇,外孙没了爸,这日子可咋过。 而且名声说出去也难听,这都叫啥事。 所以洪四婶也是真心感激顾老大的,洪小四和洪秀稳两个就更是高兴,一边拉着肖茜就要进屋,一边招呼着要跟着帮忙做些好吃的。 肖茜一看推辞不掉,就不再推了,一是再推就是不给人家面子了,到时弄的大家都不高兴,二是她根本还没做饭,其实回去也不知做啥,她就会热红薯吃,小孩不可能总跟他吃红薯吧,她正愁晚饭问题呢。 于是她客气了两句就不客气的留下了。 洪家这次可真是下了本钱招呼她了,不但烙了葱花饼,还炒了一碗鸡蛋,洪四婶还想要杀鸡,赶紧让肖茜给拦了,她可是知道这年头农家的鸡是有多宝贝,那是用来生蛋卖钱的。 洪四婶其实也有点舍不得,也是一时有些冲动,听了劝便不再冲动了,她给孩子不但蒸了鸡蛋羹,还又给小孩弄了碗蔬菜糊糊,吃的小孩连勺子都快吞了。 肖茜卷着大饼,夹了鸡蛋来吃,吃的那叫一个香,这还是她穿过来之后吃的最好的一顿饭,这两天一直在吃红薯,都快把她吃吐了,再好吃她也觉得腻,而且老吃玩意对身体也不好吧。 她差点一个没绷住吃多,不过还好她还是有些自制力的,在人家做客还是得有点出息,所以吃了将近半张饼就不再吃了。 “东子哥,你咋不吃了,再吃这个。”洪秀稳看肖茜撂下筷子了,忙用半张饼夹了炒鸡蛋卷好给他,肖茜推辞了几番,对方才做罢。 “东子哥,后天地里就没啥活了,我跟我姐想去县城卖鸡蛋顺便买点东西,你要不要后天一起去?” “行。”肖茜求之不得,她正想去镇子上看看有啥可以做的买卖,而后又聊了聊,听洪家人都说她家红薯好吃,第二天她便又按着之前的步骤蒸了红薯,一步也未错,结果蒸出来的果然又受到一致好评,她便想着要不去县城看看能不能卖红薯。 一转眼就又过了两天,肖茜跟小队长请了一天假,跟洪家姐妹几个上县城去。 她们所处的村子叫北甸村,属于留云镇,但是她们村离县城近,只有二十多里地,离镇上去远,足有六七十里地,所以她们附近几个村子有需要买或是卖的东西都是去县城,而且县城自然要比镇上更繁荣些。 而再往南一点的村子,就只有去镇上了。 他们几个走路去县城一大早不到五点就出发了,大概走了四个多小时才到县城,其实说是很繁荣的县城,在肖茜眼里,不过是几条街道,几个商店,还有就是人多一点而已。 洪家姐妹几个是来县城卖鸡蛋的,现在农家几乎都会养几只鸡,然后鸡下了蛋再拿出去卖,能补贴点家用。 平时在家那边虽然也有收鸡蛋的,但也不是经常来,而且等着人家上门收是四分钱一个,她们拿到县城卖就能卖到五分钱一个。 “他们收了鸡蛋再卖给县城人吗?”肖茜看洪秀玲把鸡蛋卖给了供销社收鸡蛋的人,就问了一句。 洪秀稳就抢着说,“东子哥,你家没养鸡不知道,他们收了不是卖的,是运到城市里统一分配供应啥的,反正市里头人不养鸡,都靠供应,人家都是吃供应粮的,可好了。”说着她就开始羡慕起来,相比农村人累死累活一年到头在地里背朝黄土,城市人的生活确实令人羡慕。 “行了,别做美梦了,现做梦也成不了城里人。咱们进去看看,听说新进了花布。”洪秀玲说完就拉着没精打彩的大姐洪秀娟往里走。 洪秀稳吐了吐舌头拉着肖茜跟上。 供销社新上了花布,是的确良的,花色有两种,一种白底蓝色的显得特别的素净,一种是白底粉花的看上去娇嫩些的,这两种似乎都挺小姑娘们欢迎,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姑娘扯了花布走,售货员就一直没停下来。 这种材质在肖茜那个年代自然已经被淘汰了,这种虽然鲜艳漂亮,夏天穿了不沾肉凉快,但有却不吸汗,闷气,实在不算是多好的材质,也就是流行这么一阵子而已。 但是肖家几个姐妹却看着很是喜欢,摸着花布爱不释手的样子,就连心情不好的洪秀娟也露出一脸喜爱的表情,她小儿子朱小志就在旁边特别豪气的说,“妈妈,你喜欢就买吧,我有钱。”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毛钱。 那是昨天他姥姥给他的。 在场的人都笑了,洪秀娟更是感动把儿子抱在怀里亲了亲,“妈妈不太喜欢,咱们去买好吃的。” 朱志完全不明白刚才他妈妈还是一脸喜欢的样子,怎么一下子就说不喜欢了,但一听好吃的就立马吞了口口水,“我要吃大肉包。” 于是肖茜跟着几人去了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子,巷子比较窄,也比较深,巷子两侧摆着一个个小摊子。 肖茜进了来,才知这里就是所谓的黑市。现在大环境是以农业为主,经商做生意的那就是投机倒把,要被批判的,但是谁不想多赚点钱贴补家用,人们就把家里多出的用不着的,或是用不完的拿出来换点钱,当然这事不能明目张胆的干,都是偷偷的。 所以肖茜看到的都是一个个小摊子,有卖用不完的布的,用卖吃不了的米面的,还有家里种蔬菜用完换钱,以及自家编的筐、自家扎的笤帚等等,但是量都不大,都是很少的,有比较希缺的资源总是能很快卖完,像卖米面的只有一小腿高的一两小袋子,刚一摆出来就被人抢购一空,没抢到的还会捶足顿胸并询问什么时候还有。肖茜看的简直不可思议,但这是现实,她发现粮食还真是受欢迎。 往里走还会有卖女孩子用的头绳以就一些卖早餐的,什么包子、油条的都有,洪家几个姐妹商量着去买点吃的用的,肖茜就与他们分开,买了些干净的草纸及一个大个的提篮。 “东子哥,你买这么大的篮子干啥?”洪秀稳手里拿着根头绳及一块小花布跟她二姐回来正好看到他提了个大提篮。 这提篮肖茜花了五分钱,是人家自己用柳条自己手工编,他看中这柳条细软,放红薯应该不会磕坏。 但是这东西一般农村人十个有九个是会编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必要买的。因为洪秀稳才有这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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