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登临大州那日乌云弥漫,因金乌为报金乌家族血案,故意迟迟未啼叫,我威武地站在群山之巅,浑身的血红色融在夜色中,除了我自己,别的神啊!兽啊!妖魔啊!丝毫看不出我有多么的受人尊敬。 我龇牙咧嘴地朝东方一个咆哮,六州乌云密布,雷声轰鸣,甚是壮观。当然我道行不够,顶多是弄个雷来撑撑场子,雨水是半点都不落下。 可外行人并不知情,因施云布雨那些活儿向来都是水兽或者修炼水炔的神仙们的事儿,而我一头火系的凶兽竟然如此有威力。那个威猛的咆哮更是让神族许多不服的神仙,颤了颤脖子,彻底地服了,自此我平安地活了十万年都没有哪个不长眼的神魔来找我的茬。 而金乌那只胆小的鸟自然怕死不敢怠慢我分毫,灰溜溜地从东方赶到我头顶,老实地为我照明。那个盛景也是我一生中最威武的时候。我昂头挺胸,浑身赤红,一双魔牛角撑天,扬天吐出一个大火球崩开了虚空,驾着祥云,头顶还有一只金乌照明,法相庄严,如同远古时代的神魔,威武霸气于一体的超级魔神。 大凶之州的民众对我的威名早就敬仰无比,听到我择了个宜嫁娶、祈福、出行、开光、纳财、入宅、移徒的黄道吉日,个个慕名而来瞻仰我大凶兽的无上风采。我一驾临,民众们一看我这身行头,就知道我不是个轻易能惹的人物,无论是扮作人样的猛兽,还是本体模样的猛兽,纷纷虔诚地拜了三拜。 我扬起红色的头颅,用鼻孔哼了哼,很是得意。 他们看我这模样唯恐我发怒,用自己的血盆大口吞了他们,惶恐又惶恐地跪地拜了三拜。虽是阴差阳错,可我也甚是满意。 趁着他们朝拜我的间隙,我低下高傲的头颅,偷偷瞄了他们一眼,这一眼,我顿时晴天霹雳。这种感觉好比是猪八戒被蜘蛛精迷惑了,蓦然间一个天旋地转,忽然发现自己不是沉浸在温柔乡,而是落入了一口煮沸的大铁锅,当年那不可摸那难以描述的心情,唯有猪八戒哥哥能懂。 我的美男子美梦忽然就碎了,碎成的渣渣还被狂风卷走。 这些魔兽长得也太瘆人了。 魔兽幻化为人身的模样虽与自身审美有关,可与自身的基因分不开关系,所谓龙生龙,凤生凤,山窝草鸡棚里若是出了个金蛋,无须疑惑,不是做梦就是那鸡蛋被鸡屎蹭到,顺便被金乌照照,那种效果也不是不可能出现。 我瞧着跪了一地凶猛的兽与人,不禁抖了抖身上威武的红毛,见一众瘆人的妖魔把头低得更加低,不死心地问了句:“可有狐族男子?”一般的狐族都是爱美的物种,所以审美观极好,而且人家基因更是极好,化成人形的男子极好看。 一众的妖魔不知我心里想着凶兽眷侣如何如何地让六州羡慕,不是狐族的妖魔纷纷让出了一条小道,让是狐族的男子忐忑不安地上前。八只魔狐不敢看我铜铃的血红色大眼,纷纷低下头来。 因我即使年幼身材也比狐族大得多,一双大爪子按在地上,半匍匐倾身,咧嘴给了他们一个自认为微笑时很美的弧度,胆子小的一个魔狐当场就尿了。我拿大爪子捂过鼻子,因我的嗅觉很灵敏,此刻闻到尿骚味很不爽,板着一张臭脸,见场子中几个狐族依次倒了下去,就这么晕了。 我无力望天,打算在他们晕倒之前看看他们幻化为人身的时候是个什么样。便速战速决,让他们都化成人样。 万众瞩目的八个到场的魔狐,因晕了四个,还剩下四个呈一字排开。 因我在异世做了十几年的人,最爱看的童话是青蛙王子,最不屑的就是美女与野兽,所以野兽萌不萌,兽形威武不威武也不太重要,重要的事,化作人形要俊美,威武,霸气,潇洒。 我期待地看着它们,见它们一身油光油亮的皮毛被风吹得飘飘然,像极了蒲公英,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待会儿他们最帅气的那个定要抢回洞里牢牢地锁住。在我新一轮的臆想中,它们已经开始了变换,第一个是勇猛地瘆人,第二个痘痘多得凄惨,第三个矮得让我瞧不起,看完了前三个,以至于让我无法直视第一个岣嵝的老狐狸,挥挥爪子,耸拉着脑袋:“你们都走吧!” 说好的狐族祸国殃民呢? 我扬天一声咆哮:“狗血剧害人不浅啊!” 民众们见我莫名大怒,又齐齐地跪了一地,我四只爪子直立站起,摆了个四十五度的忧伤,拿着鼻孔看了一眼他们,此刻我庆幸的是因有两颗内丹强撑着,愣是没晕,抬起我的大爪子捂上额头,擦擦融进毛发里的两滴汗水,一颗好不容易拼凑起的少女心又碎成了渣渣。 “这便是闻名六州的大凶,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寻常。” 这声音是个慈和平扬的妙音,虽未见真人,可必定极美,我抬头看他,唇红齿白,好一个美丽的桃花少年郎,我还想着要不趁着自己大凶的身份,把他押回洞窟当男宠,刚还拜着我的一众民众听了声音就转身过去拜他,高呼:“穷奇大人。” 我一个趔趄,泪眼汪汪地看着他,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比我长得美吗?你让我如何好意思在你眼前变化出一个比你长得丑的女人。这番话我憋在心里不敢问他,因我当年是一头含水分的大凶,而他是从远古时代神魔大战活下来,是货真价实的超级大凶。 我耸拉着脑袋泪眼汪汪地瞥了他一眼,这货在我登临这日来,莫不是找茬的?正胡思乱想中,他笑得如同一朵桃花,拱拱手道:“穷奇仰慕许久饕餮兄台许久,特此前来祝贺。” 我歪头对他挤出一个友好的笑,又瞪着一对铜铃大的血红眼睛看着他:“我是一只母饕餮。” “哦!原来如此。”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随即在拱拱手道:“饕餮妹妹看似真是巾帼女将。” 巾帼女将在异世是女大将军,是大大的女英雄。我听了这话无比受用,当即就把他纳入了自己人的行列。过了几百年,偶尔听魔巨鳄和灵犀牛的交谈才知道,在远古时代的第三场神魔大战中,有一名性巾帼名女英雄的大魔头,她生得魁梧,又坏事做尽,喜好男宠,怎么混账怎么来,且结局也不太好,最重要的是她是一头红毛狗魔。 当年我虽与四大凶兽齐名,但也是万万不敢惹穷奇,只得努力修炼已报当年羞辱之耻。这对我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身为一个女人,居然没有一个男人好看,以至于我做了十万年的凶兽,也没有好意思化成人形,更没有长出一朵的桃花。 四万年前,我成功飞升上神,深知苦日子熬出了头,受了七七四十九道天火淬体后,浑身的天火未灭我就从我的小洞窟冲出,跟穷奇狠狠地打上一顿,天火蔓延到他身上,把他一张小白脸都烧了小黑脸,他怕被毁容,主动签了一万年的卖身契,自认做是我的小弟,以平息我的怒火。 此事又一次震惊了四海六州,从此我成为四大凶兽之首,风光一时无两。 因他断了我的桃花源,我便记恨他,谁知让他捉住了我此生唯一的把柄,我明着是他的主,实则是他的仆,被他狠狠地使唤了三万年,说起这些辛酸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一万年前他莫名地就失踪了,我好不容易自由了,这厮怎么又回来了?我幽怨地看了他一眼,他的桃花眼眨了几下,我认命地从神羚羊绒皮地毯上站起,又换了个姿势站在忧伤。天啊!来一个龙卷风把他卷走吧。 在我期盼的眼神下,他坐在我洞窟里唯一一张美人榻上,见我目光透着不舍,一时伤怀:“我不该丢下你的,我下次去哪儿都带着你,可好?” 我浑身红毛竖起,吓得趴在地上,表示自己会乖乖地留守在大凶之州,你爱去哪儿就去吧!我一点儿都不惦记。 事实证明同为走兽,不同物种还是有很大的代沟的,比如他将我期盼他死的眼神,看成舍不得他走的眼神一样,他素来是个懒人,平日里躺在就不愿意起来,还狠狠地使唤我给他倒茶捶背按摩,这次他居然站了起来,虎摸我的大脑袋,对我的乖表示很欣慰:“小雷雷,你如此乖,我更是舍不得你了。” 我把自个儿的身体缩成狗的大小,后退蹬着,退到他碰不到我的角落。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穷奇亦然。他每次性情一变,对我一好,准时要坑我。 穷奇这老套的把戏他自个儿玩了三万年,许是也腻歪了,唇红齿白的风流小哥嘴角勾出了一个讥笑。 我怒,他这分明是因逮着我的把柄,料定我明知是个坑还不敢不跳。我铜铃大的大眼睛瞪大了,估算我们此刻的距离,若是我突然化成了真身般的大小,一口吞了这小子有几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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