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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倾带着阳儿在京城逗留的数月,过了新年,吃了元宵,祭过故人,还看完了一场盛大的龙舟会。    这半年来,窈娘凭借其无双美貌与脸皮成功打进了首辅府,虽然首辅大人依然避她如蛇蝎,但满府的下人都默认了窈娘的存在,甚至期盼着自家大人赶紧纳了这位貌美的小娘子,就连京城里的寻常人家都对首辅大人的红颜知己有所耳闻。    窈娘在京城里混得如鱼得水,沅倾却是待的有点腻味了。    他与窈娘萍水相逢,虽然出身不同,但好在并没有什么利益纠纷,而且彼此性情相投,倒是成了一双好友。只是如今,也到了该告别的时候了。    沅倾三人离京的时候下了场雨,给那原就浓重的离别气氛又增了伤感。    窈娘还是穿着她最爱的红衣,脸上还是挂着笑容,立在长亭下,看着远处三人渐行渐无影。    再见,可能就是另一番风云了。    “师父,我们去哪里呢?”    “阳儿想去哪里?”    “我想去塞北。”抢答的是殿仪。    阳儿不知道塞北是哪里,但看着殿仪亮闪闪的眸子,觉得那里一定很美。    “那,塞北好玩吗?”    “我跟你说,塞北可好玩了。那里有像人一样大的老鹰,还有……”    殿仪向阳儿热烈地介绍着塞北风光,二人有问有答,倒是沅倾在一旁显得多余了。    塞北与京城不同,这里没有砌筑好的城墙,没有一块块分割好的市井,甚至没有能够持续到什么的鼎沸人声。可当你站在一个小山丘上,无论向左还是向右,向前还是向后,看到的都是广袤无尽的草原和成群结队的牛羊时,便会明白,原来有些东西,并不那么重要,因为她们的存在,只是为了锦上添花。    “真的好美啊。”阳儿已经不下十次的赞美这片草原了。    塞北的人四处牧羊,居无定所。沅倾他们运气不错,刚好碰上了一直刚刚定居下来的队伍,甚至被热情地提供了帐篷,终于不用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此刻沅倾和殿仪坐在小山丘上,远处有成年男子在摔跤,是不是爆发两句叫好声。再远一点的地方有人杀羊宰牛,准备篝火。    沅倾想去帮忙,可是淳朴的主人觉得让客人做事是一件极为不礼貌的事,可是心里想的却是,看你这小身板,还是不要来添乱了。    倒是阳儿,在人群里窜来窜去,与几个小孩子打成一片,甚至还学着大人的模样玩摔跤,即使摔的疼了也能兴高采烈的要求再来一局。    待到日头西斜,聚在一起的男人散开,陪着自家的婆娘一起准备晚宴。小孩子们也玩累了,各找各妈去了。    阳儿尚未尽兴,但也还是乖乖地回到了沅倾身边,而殿仪早已缩进了剑里,准备小憩片刻,还特意叮嘱沅倾记得叫醒他。    “好玩吗?”    小孩玩得浑身脏兮兮的,脸上还有不小心蹭到的泥土,头发也乱糟糟的。沅倾倒是很有耐心,先是找了条干净的帕子给她净了脸,又打散她的头发,然后梳了个最简单的辫子,只是那身衣服暂时是没法换了。    阳儿的衣服是临时借的。本来平时阳儿都是穿自己的衣服,只是今天晚上有一场篝火宴,需要穿上本地的服饰。    “师父,你说为什么布和力气那么大?”    布和是当地的小孩子,长得很壮实,故而阳儿有此一问。    阳儿又接着问:“师父,其其说今天是她阿爸的生日。师父,什么是生日啊?”    其其是另一个孩子,全名如其其格,是花儿的意思。只是阳儿图省事,就只唤她其其。    小孩只当是问问题,可沅倾听了却忽然反应过来,他居然连阳儿的生日都不知道。    “生日啊,”该怎么解释呢?“生日就是,阳儿出生的时候。阳儿有没有印象,在每年的某一个时候,王大娘都会做一桌好吃的给你?”    阳儿仔细的想了想,觉得似乎曾经有过这种场景,只是她不太记得了。    “那就是生日吗?”    疑问的语气让沅倾心里一酸。他并不是什么感性的人,可是阳儿,却偏偏能戳中他的软肋。当初收阳儿为徒时,他只一心高兴着自己有了一个徒弟,却忘了问王大娘阳儿的生辰,仔细算算,他这个师父在一开始就有些失职了啊。    “阳儿还记得自己的生辰吗?”    阳儿摇了摇头,她虽然记得起那些模糊的场景,可具体的日子是真的半点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似乎是个春天,有花香的春天。    “那既然如此,以后阳儿就和师父一起过生日吧。好不好?”    “好。”    “为师的生辰是五月初七,记住了,嗯?”    “嗯,记住了。以后阳儿的生日也是五月初七。等会了家,师父再去找找旧档,兴许能找到呢。”    只是阳儿的心思又被扯到其他地方去了,她一开始就知道师父是神仙,可是其他的神仙也想师傅这样吗?    “唔,其他神仙大抵没为师好看吧。”    “我想去看看。”    沅倾算算,自下凡已是四十余载,再过几年就是父亲和师傅的诞辰了,届时他就得回仙界。    “不急,再等几年,师傅就带你回家,好不好?”    草原上的篝火燃得很放肆,矮小的阳儿看着最顶端的火焰,只觉得它似乎要将整片夜空都烧起来。    空气中是食物的香气,烤羊肉,混着奶茶的味道格外奇特,可也让人口水直流。    阳儿捧着一碗奶茶,安静地坐在一边,布和和其其在围着篝火嬉戏,沅倾作为外乡人正在被敬酒。草原的酒又浓又烈,沅倾喝多了,如玉的脸庞被火印着多了几分鲜红,眼角似乎也被烈酒熏得如涂了红色的胭脂,远远看去,徒然多了几分妖冶。    一夜酣畅。    阳儿不知何时也抱着小碗睡着了,殿仪躺在烤羊肉的架子旁边,沅倾醉得不省人事,仿佛比天还高的篝火也逐渐燃烧殆尽,只剩一堆灰烬,所有的放纵都在明月高悬时渐渐散去。    分别的时候,其其送给阳儿一个小坠子,是一颗狼牙。据其其所说,那颗狼牙来自草原上最凶的狼,是力量与勇气的象征,她的父亲亲手杀了那匹狼,拔下了他尖厉的牙齿,将它作为礼物送给了草原上的花儿如其其格,而现在,其其将它转赠给阳儿。带上它,哪怕遇上草原上最恐怖的狼群,她也能安然无恙。    年幼的其其不知道的是,这样的狼牙,草原上的每个孩子都有。在他们出生时,他们的父亲会与草原上最凶猛的狼搏斗,杀死它,获得它的牙齿,将它作为出生礼物送给自己最亲爱的孩子。    所以,在那颗狼牙里,有的是父母无尽的爱意与生而为人的象征。    两队人,一对赶着牛羊,拖儿带女的循着水源往南走,另一队二人一剑,看似孤寂地往北走。    再不相见。    这是阳儿对离别最深刻的印象。    “师父,草原深处有什么呢?”    沅倾说:“有狼。”    “还有吗?”    “比你还高的草。”    “那是不是可以玩捉迷藏?”    “让殿仪陪你玩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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