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众人见邓修齐拿了刀,不由得后退两步。 这几年,村子里发生大大小小的事情,聪明的人早就看出,有些事情背后有邓修齐的影子。 可是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呢?他们根本抓不到邓修齐的尾巴,只能暗地里咬碎一口牙,到处散播邓修齐的坏话。什么二流子,土匪头子,地主,下九流,只要能糟践人就往邓修齐身上堆。 看着邓修齐被村长刘怀民整治,他们袖手旁观。邓修齐一个地主阶级出生的孩子,就应该受这些磨难。 这次见邓修齐大件小件的往家里带东西,有眼力见的可看见了,他带回去的东西没有一千块钱是买不到的。 乖乖嘞,那可是一千块钱! 都是一个村里出身的,谁也不比谁高贵!凭什么邓修齐能够挣那么多钱,又是洗衣机又是电视的往家里搬。想想十年前打地主的场景,有些人心思又活泛起来。 邓修齐的东西就应该是大家伙的! 可是,来了之后,有些人才反应过来。 邓修齐可不是好惹的,他可不是十年前邓家那些好说话的人,这是一匹狼崽子,惹了他,说不定那天自家出事了还不知道为什么。 见到邓修齐拿刀,有的胆小的就偷偷的溜了。这有一个人溜,后面的人在走,就容易多了。 李彤就是那个第二个溜的人,走之前,连看刘爱党一眼都没有。李彤上辈子跟着王大嘴当情妇,没少听说邓修齐狠辣的事情,他杀气人来可是真的不要命。 李彤害怕一会儿会误伤自己,她好不容易有了重生的机会,可不能就这么白白的死了。 不多时,院子里只剩下刘翠华和刘爱当两个人,周围立刻显得空旷起来。 刘爱党早就两股打颤,他站在自己姑姑身后,拉扯着她的手臂不丢。他又想起来,邓修齐那天夜晚,摁着他的头一遍又一遍的把他沁在水里的场景。 当时的邓修齐就是这样的眼神,冷酷,带着煞气,好像真的要杀了他一样! 刘翠华看了一眼自己不争气的侄子,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从前,她还在邓家帮佣的时候。 那时的邓家可比现在大的多了,当年大家打完地主,还想要抢邓家的房子,就是邓修齐吧,一把火把后面连排的房子都烧了。。 “小齐”刘翠华复杂的看着邓修齐,肥硕的脸庞看不出什么表情。 邓修齐听见,眼神愈发的冷了,“你信不信,你再喊一次我这个名字,我让你们全家不得安宁?” 这个女人,一次次刷新他的下限,到底是有多恶心,才能拿着邓修齐不敢碰触的往事,来打感情牌。 邓修齐已经在盘算,是不是自己最近太忙,心也变软了,没有找他们的事情,反而让他们有机会蹦跶,还蹦跶到自己家里来了。 这样想着,已经决定什么时候把刘翠华的丈夫拉下马,狠狠的给她们一家一个教训了。 刘翠华咬咬牙,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什么什么都没有说,拉着刘爱党,就走出邓家的大门。 来的时候气势汹汹,走得时候似败家之犬。 这场闹剧,开始的稀里糊涂,结束的啼笑皆非。 “他们就这样走了,太便宜了吧!”巧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的背影,惊讶的说道,她已经做好会打一场硬仗的准备了,没想到这就结束了? “不走你还想怎样?”邓修齐没好气的看了自己妹子一眼,“你还真想拿着斧子砍人呀。” 说着也不管巧云什么反应,把刀塞进她的手里,拉着余温的手就往屋里去,边走还边说,“以后看见有人来找事,你就躲得远远的。别像巧云一样,那么虎。还有啊,刀太危险了,砍着人不是闹着玩的。咱么可以报复,不过不能把自己折了进去。” 巧云望着哥哥拉着余温的背影,无语凝噎。 有了老婆,她这亲妹子就不值钱了是吧?是吧! 时间转眼就到了初夏。 那件闹剧过后不久,他发现刘家庄的人对他们都不友好,邓修齐害怕他不在家会出问题,就在县城买了房子。房子离得才家不远,是一家带院子的小平房,围城一个四合院的结构,院子里种了一棵木槿,余温和巧云都十分喜欢。 这天,余温一大早就被叫了起来,梳妆打扮。 人生中第一次当新娘子,余温昨天夜里几乎一夜没有睡。 她即将嫁给一个人,未来的一辈子将要与他一起共度余生,心里欣喜激动又带着忐忑。 余温是从得才家出嫁的,她娘家没有来人,邓修齐一合计,干脆让得才认了余温当妹子,出门前三天,余温一直呆在李得才家。 得才嫂身量很高,体型微胖,嗓门大,脸上时常带着笑意,看起来非常喜俏,为人又大方,不拘一格,余温很喜欢她。 她一进门就见余温穿着红衣黑裤,剪裁得体的大红色衬衫,衬得她腰不盈一握。 “哎呀,看这小模样俊的,我真不舍得现在就让你走,咱们才处了几天,你就要结婚了。真是太便宜邓修齐那小子了。” 余温只是抿着嘴巴笑,一遇到这种打趣,她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梳妆镜里的女子,明眸皓齿,嘴巴上点了一点点口红,她的脸上带着红晕,真是天然的胭脂。 得才嫂心里暗叹,邓修齐眼光就是不一样,找个媳妇儿也找一个十里八村最出挑的。以前给他说媒,他嫌弃这嫌弃那,原来是没有看中啊。 半晌儿午,喇叭唢呐的声音遥遥的就传了过来。 “来了来了,接新娘子的来了。。”余温坐在东里面儿(农村三大间靠东的卧室)的床上,听见外面小孩子的吆喝声,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邓修齐会是怎样的气宇轩昂,意气风发呢? 外面的喧哗声越来越近,伴随着唢呐声,大人的打趣和小孩子不明就里的兴奋尖叫,余温捏着手指头,开始紧张起来,她知道,这是邓修齐来了。 果然,一抬头,就见邓修齐,三天未见,他变得更加帅了眉眼里都是喜意。 邓修齐怎么能不喜,盼了那么久的媳妇儿乖巧的坐在大红色铺就的床上,笑脸含羞的等着他的到来。邓修齐恍惚觉得,这一刻他已经盼了千年万年,才盼得到今天,一时间竟然怔忪的立在门前,傻傻的与余温对视着。 “哎呦,我们邓哥这是变傻了,连动都不会动了!” “邓哥,快去啊!” 周围的弟兄门推推嚷嚷,在一边起哄者,一群小孩子也跟着起哄。 “羞羞脸,羞羞脸了” 余温被他眼里的缠绵弄红了脸,加上周围人的打趣,慌忙低下了头。 小心眼的邓修齐这才轻扫周围的人一眼,心里暗暗记住这些起哄欺负他媳妇儿的人,已经打算好让他们加班,等他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还要一一报复回来。 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邓修齐三两步走到余温身边,两手一抬,将她拦腰抱了起来。 “哦噢!”这是邓修齐爱起哄的弟兄们。 “哦哦哦,新郎抱新娘子了!”这是那些凑热闹的小孩。 还有一些未出嫁的小姑娘,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小声议论着眼睛里不乏羡慕。 余温哪里顾得看这些,早就羞红了脸,只用手捏着他的衬衫领子,把头埋在他的胸膛里,时不时稍微抬下头,偷瞄一眼邓修齐含笑的嘴角,在把头低下,只露出一个红透的耳朵在外面。 这段路不长,邓修齐借了一辆红旗车来接新娘子,车后面跟着二三十辆自行车,每个车把上都挂着一朵大红花,最后面还跟着俩卡车,拉新娘子的嫁妆。 这个时候,结婚大多是毛驴,自行车载着把媳妇儿娶进家,不少特别穷苦的直接两条腿走进新郎家里的,邓修齐办的这场婚礼,在这个小县城里可以说是别开生面了。 他想给余温一个体面的婚礼,尽他最大的能力,告诉大家,余温是他放在手心里疼的人。 婚车绕着小县城走了一圈,终于回道他们的新房了。 邓修齐又把余温抱到贴满大红喜字的新房,和她待了好一会儿,才在得才嫂的催促里走了。 得才嫂不仅是娘家人,还是婆家人,邓修齐这边也有的她忙活呢。 新媳妇儿来的第一天是要见人的,余温坐在床上,身边放好了瓜果,噙着笑意招呼着大家伙儿。 邓修齐的兄弟们都是男的,不好意思盯着兄弟的婆娘看,只瞅了一眼认认人。不过他们的媳妇儿可不惧什么,各种荤话都往外说,余温只能红着脸坐在一边安静的听着。 终于到了晚上,客人都走了,几个关系好帮忙收拾碗筷的也走了。 整栋屋子又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不过巧云早就有眼色的熄了灯,给自家哥嫂创造环境呢。 此时夜深人也静,邓修齐好好的搓弄了自己一番,还特别臭美的秀了秀身上精瘦健壮的肌肉,心想温温肯定会喜欢。 想起余温,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洗漱好。 邓修齐踮手踮脚的进了门,余温就在那里笑盈盈的等他。 她换了邓修齐给她买的那件红色绸缎绣花旗袍,墨发如云,披散在脑后。昏黄的白炽灯下,她的肌肤莹润如玉,纤腰圆臀,一双腿又长又直,胸膛却是鼓鼓的。 她在等他。 邓修齐的心瞬间涨得满满,那处也是。 洞房花烛夜,夜班拉灯时。 亲爱的,明天见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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