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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阳光照在身上,一会儿就让人温暖起来。飘窗这时候备受我的宠爱,我像只猫,蜷在那里,一点都不想动弹。    昏昏欲睡间,电话响起来,离得有点远,我不愿放弃我的阳光。不过,如果知道是小林幸子,那她绝对是值得任何人放弃阳光的人,因为欣赏她的插花能得到同晒太阳一样的幸福、慵懒、惬意。    认识小林幸子是在一次展会,她在展出,我是观众,我帮了点小忙,她请我吃日料,从此成了朋友。这个城市随着物质的丰富,情趣也日渐高涨起来,有的人喜欢上旅行,也有人喜欢上插花,小林幸子就是教日式插花的老师。    小林幸子,给我的印象就是日剧里面优雅、有礼、贤惠、顺从的中年妇人。装扮素雅,动作轻柔,说话总是面带笑容。她的中文已经很好,但仍然说得很慢,问她为什么,她说要入乡随俗,中国人不是不喜欢女人说话急急躁躁的嘛。她将所有人都照顾得好好,包括不认识的中国人民。    或许还应该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人民,因为幸子陪伴她先生住过很多国家。每段旅程,不,应该是每段生活,因为这原本就是她的生活。每段生活都有有趣的事情发生,我最爱听故事,她便时常讲给我。    “我也见过经历丰富的人,可是总没有像你这样遇到这么多有趣的事儿。你知道我们中国有位作家,叫做三毛的,如果将你的故事写出来,也一定能出三毛那样的散文集。”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这样对她说。    “可能我比较悠闲。”    可哪里只是悠闲,悠闲的人大有人在,也没见着谁平白无故遇到如此多有趣的事。其实我是有些知道其中的缘故的。幸子其人,安静之下却有颗热情真诚的心,遇人真情以待,自然能换来别人的感情。    我便不如她。我是一个胆小鬼,我怕欺骗,我怕遇人不淑,我怕换不回来同样的真诚。我是胆小鬼的另一个证据是我还常常逃避责任,将我不能付出真诚的理由诉诸这样一个不够真诚的社会,遇不到能够真诚以待的人我便无处付出我的真诚。多么悲哀。    恰巧今天她没课,我也没课,她说要教我插花,我却兴致缺缺,我更喜欢看着她插花。和室透着禅意,静谧而安逸,一动一作间,让人无比安详,这比我自己动手要享受得多。    “真的不学?”    “不。”    “为什么不?”    “每个人享受的点不同,你享受的是插花,我享受的是看你插花。”    “那是什么感觉?”    “懒洋洋,微微醺,宁静到呼吸可闻,想要睡觉,希望直到永远。”    “哦,原来我还有这样的用处,真是令人欣慰。”    “那你呢?”    “什么?”    “你享受什么?”    “唔,这可要让我想一想……可能我享受的是表达自己。你知道,有些想法、看法还有情绪是无法和人交流的,因为或者找不到人交流,或者人家未必愿意听,但你又实在想说,怎么办?有的人写日记,有的人写文章,有的人画画,有的人写歌,而我是插花。所以,你听得明白吗?”    “明白,不就是你内心过于丰富,不表达出来快装不下了嘛,哈哈哈……”    “就是就是,原来应该这样总结描述,我说了半车的话。”    “那什么时候学的插花?”    “十五岁,妈妈想让我多一些体验。”    “那我岂不是少了一种体验。”    “全世界那么多美食,你的体验怎么会少呢。你看,大家小时候学这个学那个,体验多的不得了,等到长大了,也不过就剩下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过就一两样。但只是样数变少了,其实体验并没有少,我们可以从一样东西入手,往纵深里探索,由此可以引出许多的体验来。好了,完成任务,今天这个花好不好看?”    “好看,不过今天你这个插花表达的是什么?”    “这不是表达,是习俗,婚礼要用的。”    ***    我妈妈说,我小时候说我自己是来自外星球的公主,坐着飞船来的。    每个人小时候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只不过后来我们越来越发现自己的普通。    那时是多大,已经忘了,只记得那年《大明宫词》在电视上播了一轮又一轮。太平的出生结束了长安城连绵的阴雨,这样的独白,蕴含着神秘的生命力量,深深地触动了我幼小的心灵。我好歹也自封过公主不是,当时我这样想着,实在抑制不住寻找哪怕一丝天命巧合的心理。于是试着找到1991年发生了什么,结果只发现那年南方发了洪水,停也停不下来。悲催如我,这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我自然是再普通不过,只一点,从小便爱吃。倒不是吃得有多多,就是打小就寻摸着要找好吃的东西,来者不拒,最爱尝新鲜玩意。那时,别的爸爸和小孩玩捉迷藏是藏人,我们家是藏吃的,藏好后爸爸扛着我四处翻箱倒柜地找,那样的乐趣捉迷藏如何能比。奶奶也是,来家里时每每看到我眼巴巴望着她的时候,总是逗弄我说:“我什么也没带,你别惦记了。”可每次她都给我带好吃的,我的慈祥的奶奶啊。    爱吃如我,放在现在可能美其名曰“吃货一枚”“享受美食”“享受生活”“小资情调”,放在当时可就一个好处——好养活。由于好养活,长得白白胖胖的,透着那么点可爱,于是就总有人来捏我的包子脸,我都怀疑我的酒窝是小时候给众人掐出来的。    可就这么一个算不得特殊的特点吧,还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科技改变生活,这是我最信服的一句广告词。我第一次穿礼服的样子被相机牢牢记录了下来,但凡看过这些照片的,包括我自己,无一不被我小时候的审美震撼到,于是这深深影响了我现在的时尚品味。    那是我给爸爸同事的婚礼当花童时的装扮,五岁的我穿着一条带着蓬蓬袖的白色蛋糕纱裙,还涂了红嘴唇,拍照时各种搔首弄姿,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可问题是我有肚腩,裙子上身有些紧,做有些姿势时,将肉肉勒出一圈一圈的效果来,加上是蛋糕裙,俨然一个活动的还可以变形的婚礼蛋糕。幸亏当时的婚礼还没有学国外学得那么地道,没有婚礼蛋糕一说,否则势必要将我们弄混。    更加悲催的是,同行还有一个王子般的男花童。照片中他比我高一个头,我的小短腿根本跟不上人家,于是某些角度的照片里就只看得见前面一个王子般的男孩,后头拖着毛茸茸的一坨东西,看不见我的头,就像是他披了件披风。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对比也没有伤害。    我们带着新郎新娘走过红毯,舞台前我们停下脚步,新娘的白色面纱拂过我的脸,我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看见他们走上舞台,一股温暖的梦幻的感觉充斥着我。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你们结婚了!”    ***    那是我第一次感触到爱情,原来,爱情就是婚礼。虽然懵懂模糊,终究成了最初的意识,潜伏下来。    最近三年,作为一名小学老师,我每天接触最多的是小朋友,而这份工作做得越久,越会发现那样纯粹的心灵,不知成功击碎了多少流言。    而最大的流言便是关于爱情与结婚。没有爱情也可以结婚。有了爱情不一定能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有多少人将二者剥离得彻彻底底,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可是,原本的原本不应该是小时候就形成了的潜意识那样吗?就像刚刚的插花,爱情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体验,而牵手、拥抱、亲吻、结婚,不应该是爱情引出来的吗?如果没有爱情,何来的结婚?好比你不想插花,买花托做什么用?如果爱情中缺少结婚这一过程,亦不会是一种完整的体验。而既有幸福的能力为什么要让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    我只知道红酒差点将五岁的我送进坟墓。    人们好像特别喜欢将男女花童看作缩小版的新郎新娘。他们让我们扮作新郎新娘,摆出喝交杯酒的姿势给他们拍照,一张又一张……    “喝吧,甜的。”    我记得有个声音这样对我说,我已经顾不得是谁说的了,咕咚咕咚,一杯又一杯……    于是我被送去医院,然后醉了一夜,梦里公主想要嫁人,但却没有飞船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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