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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年前,天界与魔界曾有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彼时,天庭还不像现在这般清平安泰——神仙们每日除了煮酒论诗就是赏花对弈,实在闲得狠了,还能装模作样地去人间游历一番,挑选些看得顺眼的信徒实现愿望。之后,便在人们或羡艳或景仰的目光中衣袂飘飘地乘风而去,走之前还不忘留下几处“仙迹”,以此来达到招收信徒,骗取香火的目的。    而八百年前,是真正的乱世。人常道,乱世出英雄。璃渊,大概就是那位英雄。    传闻,璃渊乃上古应龙所化,有通天彻地之能,是天帝座下首席战将,黑袍银枪,进可三千大军中取敌将首级,退可维谷之境中护我方周全,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相传,只要是他领导的军队,还未出征,便已击鼓相庆,庆祝这一战的胜利。的确是厉害,厉害到谁都没想过,这么一位赫赫有名的战将,也会有陨落的一天。    可战将既然为战将,就算是陨落,也必定是惊天动地的。彼时,魔族大军刚刚兴起,几次三番出兵挑衅天庭威严,身为众仙之首的帝君怎能坐视不管?于是璃渊便领了命,率十万天兵,赶往最前线剿灭敌军。    双方实力差距其实不算大,这一仗打得如火如荼。两方在你来我往尔虞我诈之间,一打就打了几个月。    战争向来最劳民伤财,尤其是持久战。可谓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眼看再继续打下去对彼此都没有好处,两方便做了个约定,约在一个地方,主帅领兵让两军对垒,算是做个了结,输的一方主动退兵,并承诺今后再不踏足对方领土半步。    这场战争后来被载入史册,被誉为史上最壮烈的战争之一。传闻当时交战的火光照亮了十里不夜天,马革裹尸,血流漂橹。最终,是在天兵们的呼喝声中结束的。历经千辛万苦,他们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但付出的代价是,战将璃渊战死沙场,换来天界八百年的太平。    当然,不管他战没战死,这些都是旧事了。现在的天界,一片太平盛世,文官比武将多,会吹笛子的比会舞剑的多,那场旷日之战早已被湮灭在历史长河里,只有管史籍的天官偶尔整理天书时,才会提及一二,顺便在旁边留下批注几句。    有趣的是,不管天书被如何改写修纂,有些内容是从没变过的——比如,传闻璃渊虽为战将,却是个衣冠楚楚,丰神俊秀之人。他眉如墨画,面若春晓,目如秋波,色若……    “掌柜的,别做梦了,有生意上门了!”    一声呼喝打破午后的宁静,荀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尚有三分睡意的眸子里盛了怒火,瞪向把她吵醒的罪魁祸首。    这里是天界边陲一隅,一家名叫“仙缘小栈”的店铺内。店铺不大,却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神兽”,有擅结姻缘却一直没把自己嫁出去的九尾白狐,有一天到晚都在梳理羽毛的白孔雀,有一言不合就喷火的暴躁麒麟,还有“镇店之宝”——形态和习性都和大狼狗差不多的瑞兽白泽……    而荀玥,是这里的掌柜。    叫醒她的是王二——店里唯一的伙计。    说起王二,就不得不提起他那挡也挡不住的好运。有人飞升靠修炼,有人飞升靠法器,而王二飞升……靠运气。    这就要追溯到几百年前楚晟星君下界游历的时候了。    当年,楚晟星君奉旨下界。帝君旨意催的急,赶得楚晟星君也急。世间事,向来越急越易出错,而楚晟星君出的错就是,腰间的葫芦没挂稳。    他刚从南天门往下一跳,正好不知从哪儿刮来一阵西北风,不偏不倚,正好把星君装满丹药的葫芦给刮跑了。    楚晟星君急着下界,也就没注意,等反应过来时,葫芦已经顺着风,不知飘到何处了。    天界的丹药,若放在人间就是仙药灵丹,是万两黄金都求不来的宝贝疙瘩。当年的王二是个落魄乞丐,某天,他正窝在街角行乞,三天没吃饭的肚子早已饥肠辘辘,若再没有吃的,估计他就要收拾收拾,见阎王爷去了。    正一筹莫展之际,一块被装得满满当当的“大馅饼”不偏不倚,正砸在了他脑门上。    饿极的王二只当是有人给他施舍,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拔开葫芦塞就往嘴里灌,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若王二是三界之内运气第二好之人,便没人敢认第一。若是换了常人吃这么一大葫芦仙丹,肯定仙气爆体,连尸都不用收就直接给送到阎王殿去了。但王二不一样,他是连尸都没来得及收就被送上了南天门。    他成仙了。    这么算起来,王二飞升也算是与楚晟星君有几分关系,理应被安排在楚晟星君神殿里做个道童差役之类。可坏就坏在,正主楚晟星君奉旨下界去了,压根不知道自己府宅里多了这么一个道童。    楚晟星君行踪不定,归期未知,这可让接引仙官犯了难,不知该给王二安排个什么位置。    荀玥第一次见王二,就是在去南天门的路上。当时的王二刚飞升,还没弄清自己身在何方,瘦瘦小小一个,还带着几分驼背,低头跟在接引仙官身后,大气不敢出一声。    听接引仙官吐完苦水,荀玥寻思着正好店里缺个打杂的,便大手一挥,把王二要了过来。    初来乍到的王二还没习惯自己的仙人身份,说话都有几分不利索,结结巴巴的,名字报了两三遍,荀玥都没听出个所以然来。荀玥本就不是个耐心性子,又看王二如此扭捏,索性铁口一断,道:“以后你就叫王二了!”    “王二”这名字本就是随口一说,不见得多有文采,幸而本人不嫌弃,叫习惯了,还觉得有几分顺口。    天宫中不知岁月,荀玥本以为王二只是初来乍到拘谨一些,往后熟了也就好了,却没想到,当数不清多少个寒暑已过,王二依然是那个王二,只有在面对荀玥时,话才多几句。    被搅了好梦,荀玥本就有几分起床气,磨磨蹭蹭从凉床上坐起来,理了理被压皱的衣衫,皱眉道:“王二,你抱个蛋干什么呢?”    王二手里的蛋不大不小,刚好够盖住半个肚子,蛋壳上华光流转,被一个大男人抱在怀里,那样子,看着着实有几分滑稽。    王二却不以为意,抱着蛋嘿嘿一笑:“我在蟠桃园旁边捡的,掌柜的你看,上头还发着光呢,说不定是颗‘神蛋’,能卖个好价钱。”    荀玥对这套说辞敬谢不敏。要真是神蛋,谁还会放在桃树旁边等你去捡?早被人捧在手心里供起来了。    不过吐槽归吐槽,荀玥还是本着能不打击店里伙计工作积极性就不打击的原则,昧着良心点头道:“你说的有几分道理,那这样,今后这颗蛋就归你照料,万一真孵出个‘金凤凰’来,我就托仙官在你功德簿上多加一笔,权当奖励。”    没听出掌柜的哄人技巧,王二美滋滋地把蛋收好,给“金凤凰”建窝去了。    荀玥拢了拢头发,继而问道:“你刚说有生意上门了,是什么生意?”    王二答道:“我刚回来的时候看到敬文星君也正往这边走,我猜着应当是来买灵兽的,就先回来把店门开了。”    荀玥听了,从鼻孔里冒出两声轻嗤,说道:“敬文星君一个月三十天能往这跑十五次,平均两天一次,还每次都只看不买,再来几次,咱们家白泽的毛都能让他揉秃了。”    语音里的嫌弃之意,王二就算隔着门也听了个十成十,他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沉默是金。    虽然嫌弃,但生意终归是生意,荀玥整理了整理衣衫,才极不情愿地迈开步子往大门口走去。把正在营业的木牌找出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往门上一挂,回头,正好看到敬文星君堆满笑的脸。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是这笑脸人还兼具顾客身份的时候。荀玥立刻换了副面孔:“哎呀,敬文星君又来了,这回想选点什么灵兽带回去啊?”    敬文星君摆摆手:“好说,咱们进去聊。”    有戏!荀玥心道,往常敬文星君总是一脸沉默地走进铺子,今天居然跟她搭话了,难不成真是王二这张开过光的嘴的显灵了?    不管怎样,有金钱就有动力,荀玥觉得今天的敬文星君格外可爱。    “敬文星君您看,这只是我从涂山‘请’来的九尾狐仙——雪影,不同于青丘一脉,涂山的狐狸更擅长结姻缘,而且这只是涂山的贵族,和狐王那支还有几分亲戚关系,了解一下?”    荀玥说罢,雪影十分配合,九条尾巴一齐显露出来,雪白的狐狸毛蓬松柔软,让人平故生出几分想伸手摸一摸的冲动。“嗷~”白狐狸在原地转了个圈,悠悠地叫了一声,定定看着敬文星君,眼里是藏不住的乖巧。    “这……老夫都一大把年纪了,要姻缘做什么?再说了,但凡提起狐族,第一想到的便是青丘,你这涂山白狐,怕是拿不出手哇?”敬文星君道。    雪影听罢,转了个身。不同于上次,这回是拿尾巴对着敬文星君,九条尾巴摇啊摇,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那……你再看看这边,”荀玥把敬文星君往前引,“这是梓殊,白孔雀一族。星君知道,孔雀一族高傲,是因为他们或多或少都和凤凰那边挂着点亲戚关系。把她养在府中,四舍五入就是养了只白凤凰啊,星君考虑一下?”    梓殊是只高冷的孔雀,就算听着荀玥把她夸得天上有地上没的,也依然只抖了抖羽毛,没做任何表示。    敬文星君也同样没有任何表示,只负手微笑着继续往前走。    “这只……哎呦,算了算了,养不了。”没等荀玥介绍,走路不看道的敬文星君先被火麒麟赤焱喷了个正着,要不是他躲得快,今天恐怕得穿个“渔网”装回去。    荀玥强忍住笑意,道:“敬文星君,咱们也就明人不说暗话了,您一个月来我们铺子这么多次,这里的灵兽哪个您不认识?哪还用得着我介绍。这次来到底有什么目的,还请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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