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西打开冰箱之前,心里是抱有很大希望的。 万一冰激凌回来了呢? 虽然这个概率很低,但林西还是相信自己有可能再看见冰激凌。这一次林西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冰激凌还能出现,他就一口气把它全部吃光,才不管会不会吃坏肠胃。 他屏住呼吸,打开了冷冻室。 白色的冷气散尽,冷冻室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小团东西放在角落里,上面沾满了白霜。林西认出那是他昨晚放进去的哥布林腿。 真扫兴。 林西啪地一下又把冰箱门关上了。 好吧好吧,希冀冰箱能把变没的冰激凌再变回来果然是一种妄想。但是那哥布林腿的存在也证实了一点,那就是原本不是冰箱里变出来的东西,放进冰箱之后是不会消失的。这么看来,只要有足够的位置,林西还是可以把这个冰箱空余的位置利用起来的。 不过……如果是用冰箱里提供的食材做出来的菜呢?放进冰箱的话会变没吗? 这是个问题,除此以外,冰箱里也还有着许多谜团,林西决定以后再来试验。今天还是先看看冰箱有没有再给他带了什么来。 他又打开了冰箱的冷藏室。 根据上回的经验,此时冰箱的冷藏室里应该会出现一些食材,这些食材大概来自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而这就意味着,他又有好东西吃了。 虽然冰激凌没有了,但无论冰箱给他带来什么,林西都会觉得挺兴奋。他从小不挑食,无论冰箱送来什么,他都高兴。 林西怀着一种拆礼物的心情打开了冰箱冷藏室,里面放着的东西……几乎要闪瞎了林西的眼睛。 那是一整盘华丽的生鱼刺身。 堆得高高的冰山上摆着北极贝、甜虾、赤贝、海胆、肥厚的金枪鱼和三文鱼,还有边缘略带红色的透明鲷鱼片……除此以外还有数种生鱼片,但林西已经认不出了,事实上,这一大盘刺身被摆得相当漂亮,红红白白地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就算是林西认识的种类,也有些难以分辨。 林西刚刚穿越过来的那时候,在他生活的城市,生鱼刺身还算得上是稀罕物。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刺身拼盘,只在高档日本料理店才有供应。林西曾经参加过一个土豪同学请客的聚会,在聚会上见过这东西。只可惜当时人多,林西只抢到两块不知什么鱼,囫囵吞枣般吃下去,也实在没吃出什么滋味来。 想不到如今到了异世界,竟然有了可以独自吃一大盘刺身的机会。 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啊。 昨晚放进冷藏室的哥布林腿也还在,委屈巴巴地被海鲜刺身拼盘挤在角落里,被金光闪闪的刺身比得更加灰暗难看。林西压根没去注意它,只是把这一盘刺身捧出了冰箱。- 这东西的观赏价值似乎比食用价值要高呢……不过要是有米饭的话,配着米饭吃应该不错吧。 他这么想着,又往冰箱里看过去,这才发现冰箱里竟然还真的有一小袋大米,只不过因为之前被刺身的盘子挡在后面,一时之间没能看见。 看到这一袋大米时,林西的心情才算是真正激动起来。 天可怜见,他已经七年没吃过大米了。魔界的居民大多以肉类为主食,能弄到做面包的面粉已经不容易,更不要说大米了。林西甚至怀疑,这个异世界的大陆上说不定根本就没有水稻。 但是没关系,无论如何,现在他终于有大米了。虽然数量不多,但也可以吃上好几顿,如果用来熬粥,更是能吃许多次呢。林西在心里不断盘算着这一袋大米的吃法,心情格外激动。 如果按照林西穿越前所了解的物价来看,这一袋米的价值大概还不如那一盘刺身的三十分之一。可是在此时的林西眼中,这一袋米却比什么都珍贵。从前在林西还没有冰箱的时候,他曾经无数次地想过,若是有人能够给他一碗大米饭,他简直愿意为之付出一切。 这一次,大米就在眼前了。林西决定无论如何,今天先来焖一大锅米饭,配上刺身痛痛快快吃一顿才好。就算是剩下了也不要紧,完全可以做成炒饭吃嘛! 林西这么想着,就立即动起手来。他这里的锅大都不合用,他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个合适焖饭的锅。他取了些米倒进锅里,珍珠似的米粒儿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林西将米洗过两遍,控制好了水量,把锅架在炉灶上开始煮饭。 锅里的水很快烧开,饭锅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米香气渐渐从锅里散发出来,林西抽抽鼻子,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这米真不错,无论形状味道,都与林西过去家乡附近出产的米很像。林西当年生活的省份出产优良水稻,一些农民在水稻田中养蟹,不仅防病除虫,又可肥田,秋收之时,既能收获大米,又能收获河蟹,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这样的大米称作蟹田大米,不仅品质好,又没有农药污染,一向很受欢迎。林西吃着这样的米饭长大,对大米饭的感情极为深厚。 米香味不断往外飘,直往林西鼻孔里钻,林西咽口水咽得也越来越频,几乎要等不得饭煮好。他许久没焖过饭,明知焖饭不该掀锅盖,还是要忍不住掀开看看煮得怎样,生怕烧糊了锅底。 又过了不知多久,时间总算是差不多了,林西把锅从灶上端了下来,打开瞧瞧,竟然还真让他把饭焖熟了。 林西盛了一碗饭,往米饭上浇了些从冰箱里找到的酱油,胡乱拌了两下,就往嘴里送。吃这般好吃的米饭其实真不需要什么配菜,只要有点酱油,就颇有滋味,十分香甜。林西狼吞虎咽地吃去了大半碗,才想起来旁边还有一大盘生鱼刺身。 幸好还没完全吃饱。 这种半饱的状态正适合慢悠悠地享受刺身。林西先从口味清甜的北极贝甜虾之类开始吃,海鲜配着酱油,再加上味道强烈的山葵泥,更凸显出鲜甜。路西菲尔离海很远,林西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海鲜,如今品尝着如此新鲜的刺身,只觉得格外鲜美爽口。 肥厚的三文鱼和金枪鱼被留在最后,配着米饭一口吃下去。丰富的油脂浸润了米粒,蛋白质、脂肪与糖分在口腔中发生激烈的碰撞,简直好吃到要升天。林西最后夹了块金枪鱼放在口中咀嚼,那甜润肥美的感觉从口腔一直传达到胃里。 啊……功德圆满了。 盘子里的刺身还剩下一大半,但林西已经吃饱了。吃了这么多刺身,林西早已觉得满足。他知道就算是有冰山镇着,此物也不可久留,不过留几个小时大概还没问题,林西决定把剩下的刺身留给奥利,让他也尝个新鲜。 就算奥利确实是贵族家的小少爷,这样的东西,他大概也从来没吃过。想象着奥利看到这一盘生鱼片时惊讶的表情,林西觉得很值。 这会儿已经到了该吃午饭的时间,今天奥利没有来,林西估计他大概是一大早就又找猫去了。不过不管怎样,林西想,吃晚饭他总要回来的。那时候把刺身给他吃,也不算晚。 林西打算好了,把剩下的刺身放回冰箱,就开始做开业的准备工作。这天又到了树精送菜的日子,林西手头很忙,没有空搭理。树精把菜放下就走了,林西忙活了好一阵子,偶然一回头,才发现那树精竟然又没关门。 林西知道,树精们平时都是在室外露天的地方生活。或许就因为这个,他们大概没有随手关门的习惯。魔界可不是什么法治社会,一切全凭武力说话。在这种旧街道上,不关门很容易惹出麻烦,尤其这附近时不时还有最爱捣蛋的哥布林出没,要是跑进来一只,随便折腾两下,这厨房就没个看了。 林西跟送货的树精说过好几次,他还是总忘记。林西也没办法,只好叹着气去关门。 他刚把门关上,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猫叫: “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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