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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陆凯风开学两个礼拜啦!这天下午五点多,罗杰刚准备离开办公室,电话响了起来,他拿起听筒"你好,哪位啊?"   “你好罗总,我是赵建国”   "哦,什么事建国?"  "罗总,我这里有个叫方媛的女孩子找您,就是年前在我们超市丢钱包那个。"  "哦,我记得。她是来还钱的吧,你就收下好了。"  "罗总,除了还钱,她说找您还有其他事,一定要当面说,挺坚持的。"赵建国说的神神秘秘的。  罗杰想着反正也没有什么事了,就说"好吧,你让她稍等,我这就过去。"  再次见到方媛,既在意料之中,却没想到这么突然。当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方媛不是那种贪图小恩小惠之人,方媛今天的装束打扮与上次截然不同。自然弯曲的披肩长发,浅咖啡色薄羊绒大衣,里面是件白色高领及膝裙,脚蹬黑色长筒靴,优雅,清爽又不失干练。看到罗杰走进来,她迎过来伸出右手"你好罗总,我们又见面了。"  "你好,要你久等,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吗?"  "罗总,你太客气,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媛,是咱们B市晚报记者。"  原来是记者,难怪,可以这么从容淡定。罗杰打醒精神"失敬失敬,方记者,那今天你是……"  "哦,本来年前那次我是要采访你们家之惠的,我来的早,就先到超市逛逛,顺便买些东西,体验一下你们的服务嘛。没想到发生了那件事,于是我就临时借题发挥,来了个明查暗访,想看看你们会怎样处理。现在才告诉你,罗总,你不会介意吧?"方媛说完这番话,静静地看着罗杰。  罗杰心中暗暗一惊,但随后又坦然了,他微微一笑说"哪里哪里,当然不会介意。不过,方大记者,你对明查暗访的结果满意吗?"  "满意,很满意,你们家之惠果然真金不怕红炉火,名副其实啊!"方媛边说边伸出大拇指,不停地晃,俏皮又可爱。罗杰看着不由和方媛一起笑起来。  "罗总,我今天来的真正目的是正式采访家之惠还有罗总您本人,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罗杰抬手看了一下腕表,六点多了。他微笑着对方媛说:"嗯,非常荣幸能得到你们B市晚报的采访,如果方记者肯赏脸的话,我代表家之惠邀请你共进晚餐,同时接受采访,你看怎么样?"罗杰心中有打算。  方媛开始对这位年纪轻轻的罗总有兴趣了。家之惠在本市虽然只有三间连锁店,但在市民心中那可是居家过日子,逢年过节购物的首选之地,不打广告不请代言,全靠消费者口口相传,这些年来几乎没有□□,原来是有这样年轻有为的领导者。她,方媛,***大学新闻系高材生,毕业之后就进了B市晚报工作。从打杂,斟茶递水做起,磨破嘴,跑断腿,拜师学艺,任劳任怨,终于,社长大发慈悲,同意让她外出采访做了这个小记者。方媛不喜欢朝九晚五,规规矩矩做办公室的工作,她愿意天南地北无拘无束到处跑,就算日晒雨淋也不辞辛苦。在上大学时,她就立志做一个"无冕之王",发现事实真相,报道民间疾苦,惩恶扬善,用一枝笔,一部相机,为自己创下一片天空。可热血沸腾的理想,终究淹没在了鸡毛蒜皮的现实生活里。就拿采访“家之惠”来说,不就是一家超市嘛,能写出什么来?可现在不同了,发掘了这么一个青年才俊明星般的老总,分分钟,生活剧变偶像剧啊!    罗杰却是一心为了超市的发展。B市晚报在本市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就算你花钱打广告也比不上“B市晚报”这个金字招牌为你振臂一呼来得更有效果。这餐晚饭,宾主相谈甚欢,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接下来方媛和罗杰又见了几次面,给超市拍店面照,营业照,又要给张诚,罗杰,还有其他高管拍工作照,生活照,了解家之惠的发展史,成长史,真的有好多事情做,方媛那支生花妙笔又为家之惠写了几篇图文并茂的文章,最后的丰硕成果是,关于家之惠的报道,足足占了B市晚报整张报纸的二分之一版面。罗杰和张诚拿着新鲜出炉的报纸喜上眉梢,很有成就感。接下来,还有更好的事等着他们。为了配合即将到来的“五一”劳动节,B市晚报要出一期特刊,由晚报牵头,家之惠作为主场,联合本市其他几家与民生有关的企业,搞一场与民同乐联欢会。  罗杰和方媛作为联欢会主持人,见面的次数大大增加。方媛越来越欣赏罗杰,他为人坦率,豁达,处事周全,公平,自进入报社以来,这次的活动,是方媛最卖力,最全情投入的啦!  张诚好久没看到罗杰和一个女孩子这么频繁互动了,说是为了工作,那也可以一边工作一边互相了解,甚至日久生情都可以啊。罗杰都二十六了,是时候成家立业,有个人照顾照顾了。张诚和陈娟珂提及此事,俩个人都很高兴,就忍不住打电话加油添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凯风,想让好兄弟也替他开心开心。  陆凯风初初听到这事,不禁一愣,接着心头好像打翻了调料瓶,五味杂陈,最后,所有感受化为一丝酸涩,一缕哀怨,一阵痛楚。  其实,这次寒假结束回校后,陆凯风心中就老是有种异样的感觉了,总是有什么让他牵挂着,留恋着,以至于做什么都不能全情投入,他变了,变得多愁善感。看到校园里双双对对的情侣,他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他好羡慕那些女孩子,可以撒娇,可以耍赖,可以蛮不讲理,但照样被照顾,被呵护,被宠爱,他和罗杰也是这样啊!在罗杰面前,陆凯风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开自己,展现自己,他懒,他赖,他蠢,在罗杰眼中都是那么可爱。罗杰像一座山,让他觉得可靠,踏实,安全,三年多时光,他们早已超越了兄弟情,朋友谊。凯风细细回忆着,好像罗杰有那么一两次言语上的试探,但又不肯定,可惜自己当时没有领会。  想到罗杰,凯风心头一阵温暖。他是那么优秀,那么出众,第一次见面,对罗杰的好感连陆凯风自己都出乎意料。他本是一个戒备心很重的人,可就是这样快,这样没有理由,这样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罗杰。他抑制自己,表面纹丝不露.对罗杰的崇拜和渴望,让他慢慢走出了过往生活的阴霾,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可是现在,罗杰有女朋友了,他该怎么办?那好,我也去交一个女朋友!陆凯风气鼓鼓的回宿舍,上床睡觉。  陆凯风想交女朋友绝对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之前他对女朋友这种“生物”根本没有留意过。刚入学那会儿,新奇,自由的大学生活让他如鱼得水,眼花缭乱,后来迷上摄影,一有时间,就和他那帮志同道合的“哥们儿”到处跑,朋友圈里清一色的“童子军”,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在他看来,女孩子如花似玉,却娇柔做作;女孩子赏心悦目,却忽远忽近;女孩子灿若明霞,让人眼花缭乱,他猜不透,惹不起,应付不来。他想,也许只有罗杰才能搞定这些“祖宗”!和罗杰在一起,自己的小心思从来都逃不过罗杰的“法眼”。唉,怎么又想到罗杰啦。  陆凯风开始去接近女孩子,参与她们的一些活动,学其他男生的样子,去讨好她们,赞美她们,顺从她们,但一段日子下来,他感觉自己好像廉价劳工,被那些自以为是“校花”啊,“美女”啊什么的女生打得落花流水。她们对陆凯风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美其名曰:考验他的耐心和爱心。陆凯风觉得好累,好无聊,甚至有点儿屈辱。他根本体会不到男欢女爱的激情和冲动,也体会不到两情相悦的愉快和乐趣,真是自找苦吃!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  陆凯风五官精致,身材挺拔,脾气温顺,腼腆羞涩,根本是人畜无害,再加上出手大方,简直男女通吃。家庭生活的富足,罗杰无微不至的关护,让陆凯风的日子无忧无虑,逍遥快活,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从未想过未来会有什么变化。罗杰还比他大五岁呢,不也还没有女朋友!  陆凯风晚晚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发现,越是想象没有罗杰的生活,他越是彷徨,越是难过,习惯了一种生活方式,突然间要改变,是需要勇气和实力,更需要付之行动。很多事情我们往往觉得容易做,是因为它还只存在于臆想中,或者是发生在别人身上,所以,面对爱情的失败,觉得自己可以潇洒离去,面对友谊的背叛,大不了割袍断义,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要生要死,丢人现眼的。殊不知,一旦这些真发生在自己身上,说不定还不如别人呢。  陆凯风在校园里屡次追女失败成为笑谈,然而,终有恋爱经验丰富或过来之人看出端倪:这小子不会有“特殊爱好”吧!  校园与社会相比会简单纯粹点儿,但绝非净土。陆凯风平生第一次听到了“同性恋”这个词。他喜欢罗杰,他们是同性恋吗?除了接吻,他们有拉拉扯扯,也有搂搂抱抱,他还看过罗杰的裸体。就是那次在篮球场打架,罗杰住院,他帮罗杰擦洗过身体,换过衣服。罗杰的裸体真棒!结实的胸肌,性感的人鱼线,处处散发着成熟雄性荷尔蒙的味道,他的肩膀宽阔厚实,他的手臂强壮有力,他一直保护着陆凯风。当时,面对□□裸的罗杰,陆凯风是满心的感激感动和感谢,现在回想,陆凯风竟然脸红心跳,春风荡漾,浑身燥动起来。  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还是比社会上的人要高些。同吃同住同学习,吃喝拉撒在一起,又都是一群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青年雄性,谁没有过“坦诚相待”的时候?只不过都心照不宣罢了,更何况四年之后,拍拍屁股各奔东西,还有谁会去计较你曾经做了什么。所以,陆凯风在学校并没有受到多大困扰,顶多就是几个不怀好意的男生说一些阴阳怪气的酸话,算不了什么!  很多事情经不起想了又想,昔日种种现在回忆竟然发觉别有一番滋味,陆凯风像一个开了窍,发了情,日日百爪挠心的小公牛,恨不得马上回到罗杰身边问个明白。因为年轻,无知无畏;因为身处校园,还不知世道险恶;因为有钱,觉得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罗杰这样优秀的人,他不想错过,经过这段日子的挣扎和思考,陆凯风清楚明白的感受到,比起没有女朋友,失去罗杰这个“男朋友”才会让他痛苦不堪,终生遗憾。罗杰对陆凯风的爱,早已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细水长流一样渗透,无声无息却又无处不在,不知不觉却早已深入骨血。  “五一劳动节”学校会放假,陆凯风决定回B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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