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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我弟提醒我,边境沿线的驻军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他们会自己开垦荒地种植。比如汉朝的西域都护府。哪怕是朝廷有迁民的政策,但越是前线,居民人数越少,士兵必须要自己种田保证粮食蔬菜。所以改了一句话。最初设想把风筝误写成上下两个章节,后来想想还是融合成一个好了。法力越高,对夙瑶的情感越强,玄霄的前世记忆就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困住他的锁链被夙瑶解除,所以他的法力慢慢地开始恢复,梦境也越发清晰。从本章开始,前世梦境里,玄霄将从第三者的视角,直接变成梦中的人物。战争场面实在是不会写,完全是憋出来的。刘溪月最开始属于有点儿神经大条的姑娘,情感的反应比较慢。作为一个长期的留守儿童,她只是简单地把人当倾诉对象(这也是拜对方一路上温柔的言行所赐),但是不知道人家喜欢上她了。  夙瑶的咒语怎么来的?她什么时候和鲛人有过救出琼华派的约定?如果是事先约定好的,那岂不是就意味着她很早之前就知道琼华派将被囚东海深渊了?她又是如何得知双剑飞升必定失败?  脑海中闪过无数的疑问,但是还没有说出口,黑暗就再度袭来。又是上次的梦,但不同的是,这次玄霄不再是个冷眼旁观的第三者,而是附着在华服男子体内,感受到他的一切,他的志向,他的情感,以及他的欲望。    他换下了龙袍,一身玄衣常服,带着十二名侍从,轻装简行,一路北行。  北方的四月中旬,天气已经回暖,浅草莫过马蹄,芦苇长满了河道两岸,形形色 色的鸟儿筑巢在芦苇荡之中,叽叽喳喳,好不热闹。虽然比不得江南的花红柳绿,姹紫嫣红,但也端得是赏心悦目。可是他的心情却远远不如河畔的风景好。    匈奴人常常骚扰边关,掠夺钱财,牲畜和人口。长城沿线地广人稀,即使撒上十万雄兵,也不过是星星点点。而敌人逐水草而居,除了匈奴的王庭,几乎没有任何固定的居住地点。王庭距离长城足足有七百里远,远程袭击实在太困难了。且不说茫茫草原上并无粮食补给,在草原上也是极易偏离路线的,若是遇上大股的匈奴军队,远离大后方的孤军很容易全军覆没。汉人的马匹大部分都是西南马和河曲马,耐力不足,速度也不够快。匈奴人的草原马虽然体格不大,却身躯粗壮,它们耐劳,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经过调驯的草原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匈奴人原本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精于骑射。他们部队的机动性太强,集中力量选攻一点,烧杀掠夺以后,能在援军到来前撤离。中原王朝的骑兵不但处于劣势,且人数严重不够(在农耕王朝,步兵是占多数的)。士兵的甲胄虽然比匈奴的皮甲更坚硬,但重甲兵对阵匈奴的骑兵并无优势。    (PS:历史上,马镫出现之前,骑手在马背上难以发力,只能靠双腿紧紧夹住马腹,战斗时要提防在马背上做剧烈动作失去重心摔落下马。马镫提供了稳固的着力点,使骑手可以在马背上轻松保持平衡,解放了战斗力,能够使用更长更重的武器,例如马槊。骑手凭借马镫甚至可以在马背上站起来,凭借全身的力量连带马匹的强大惯性一并施加给敌人,而不惧怕摔落马下。西汉时期我国才出现了马镫,《大秦帝国》为了保证演员的安全,只能加上马镫拍摄。)    迁都,只能够将京城定在北方,天子亲自守住国门。否则朝廷偏安金陵一隅,人口空虚的北境一旦被匈奴占领,失去了北方的屏障,后果将不堪设想。最佳的定都地点是古都长安,并选择洛阳为陪都,加强北方沿线的守卫力量。可是迁都并不是简单地修葺宫苑回来住那么简单。帝都一旦从金陵迁到长安,将会有大量的军士,文武官员,贵族士绅,黎民百姓(中国人都有往大城市流动的习惯)涌入。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粮食问题。八百里关中沃野本是产粮区,可是连年的战火导致了大量人口逃到了南方。这些年关中人口凋敝,早已不复前朝盛景。要保证粮食供给,得鼓励百姓们迁回关陇和豫州。这就需要减免赋税,提供车马,发放种子和农耕用具,帮助他们开垦荒地。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在此之前恐怕需要大量从蜀郡,江南地区购粮了。前者是走陆运到长安,沿途需要大量的押送人员,消耗很大。(运粮人他们自己也得吃)。江南的粮食虽然可以沿着运河北上到达洛阳,但这两年内河水量不足,漕运不畅。    这些难题萦绕在心头,让他愁眉不展。直到一不明物从天而降,向他身上袭来。侍从伸手,将其接了过来,递与他看。原来是一只做工精致的纸鸢。鸢面上画了一只青褐色的鸟,略微弯曲的喙。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闲暇之余人们外出踏青放纸鸢,将被漫长严冬困于室内的郁结之气尽情释放。不知是谁放的纸鸢,恰好掉到了他这里来。    一个年轻姑娘提起裙摆小跑着过来。他想,纸鸢的主人来了。  顷刻间对方已经到了离他们一行人四五丈远,只见她身形修长,青裙曳地,清丽出尘,姿容甚美,约莫十八九岁的年纪。空气中传来青草的芬芳气息,淡淡的彩虹倚在天空的角落,彩虹下人影飘摇斑驳。夕阳的余晖照耀在她的脸上,容色晶莹如玉。即便他自幼就见多了容颜娇媚的女子,可是也不由被她的美丽所吸引,一时失神,竟然忘记将手中的纸鸢还与人家。  “公子,我的纸鸢——”声音柔和又清脆,动听之极。  他有些窘迫,忙将东西物归原主,以拳掩口轻咳了一声:“为什么要选择青雀?”纸鸢通常都是燕子、蝴蝶、龙、凤的形状。  “交交桑扈,有莺其羽。君子乐胥,受天之祜。交交桑扈,有莺其领。君子乐胥,万邦之屏。”是《诗经·小雅·桑扈》,他明了:“你有亲人在军中。”放青雀纸鸢,就是希望能保佑亲人平安归来。  “是的。”女子微笑点头,笑容中又含着一丝苦涩与担忧。    他漫步在长城上,心里有紧张和沉重,也有对明日战事的期盼。  “前几日部将们勉强保住了关隘,探子来报,匈奴大军不日又将来袭。陛——公子,您绝不能在这停留!” 肖援虽然年轻,却因作战英勇而被擢升为前锋参领。  “根据马贩子的回禀,草原上遭了蝗灾,牲畜饿死无数。刚刚伤兵们也说了,匈奴人的战马饥肠辘辘。这就是我们取胜的机会。”刘溪月想要劝他留下。  战场仿佛是一场巨大的冒险,成功的歌谣和故事鼓励着想要见证奇迹和梦想的人。可是很多人并没有在战场上赢得荣誉或是财富,一点点滋味便可以令意志薄弱者人崩溃。前一位将军倒地,另一位就马上代替他,指挥军队。士兵们身上的伤还未愈合,又可能添上新伤。阵地上弥漫着悲伤与绝望。比起流血,病痛,伤亡,更可怕的没有希望。胜利,将士们太需要胜利了,一场鼓舞士气,让他们看到希望的胜利。如果连匈奴人的面都尚见到就逃走了,希望何在?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君王又谈何守国门呢?  “你给我住口!”肖援喝道。肖援此刻恨不得立时用麻绳把刘溪月绑缚回家。此处已经是前线,留下来的的只有将士和少量的牧民。今上年轻,正是热血冲动的年龄,被她这一激,万一留了下来,到时候有个三长两短,举族怕是都不能保全。  “说下去。”这一路相伴他对刘溪月的了解更深。刘溪月竟然敢女扮男装随他到了前线,胆识过人,绝非闺阁中的寻常女子可比。他很想听听她有什么见解。  “离关隘西南四十余里远,有个名为葫芦口的小山谷,长约十里。我军可诈败,将他们引入葫芦口。我们将麦麸、料豆煮熟,撒在地上。当他们的战马抢着吃麦麸料豆时,高处的伏兵即可用弓箭将其射杀。”  “这方法冒险。一来匈奴军队进了关口,便会大肆劫掠,他们不一定会被我们引到葫芦口去。二来,我军缺乏强弩,弓箭的射伤力又有限,匈奴人即便中了埋伏,逃出去的也不在少数。到时又是一番恶战。”事关陛下安危,肖援不敢有丝毫大意。  他静静地看着刘溪月,眼光中满含赞赏。肖援担心什么,他不是不知道。可是他想的比肖援更远更多。威望,他必须树立起威望。有威望的君王,才能力排众议,乾纲独断,才能够给将士们带来希望和信心。还有什么能带来比战场上血与火的洗礼更大的威望呢?    四处都是兵刃相接时的喊杀声,石块滚落的撞击声,其中还夹杂着绵长的号角声。匈奴人没有投石机或者攻城锤,他们只得攀爬过关隘,这就严重拖延了他们的进攻速度。他不肯退下,一直都在城墙上等待,等待着战机的出现。直到南侵的匈奴先锋出现在视野之中,他一把推开持盾的护卫,挽弓搭箭,长箭飞出。  “左贤王!”  “左贤王中箭了!”  “左贤王坠马了!”  ············  匈奴人的慌叫声,城墙上的呐喊声,让他想要欢呼,但是此刻不能欢呼。计划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报仇心切的匈奴士兵如潮水般涌来,攻击之势反而更盛。这些草原上彪悍的汉子,无惧死亡。箭矢纷飞,城墙内外都燃起了大火。  “南人放火了!”  “南人放火烧了粮秣牲畜!”  ············  左贤王不但被南人的冷箭射死,可供养族人的粮食和牲畜又被熊熊大火吞噬。他们只想杀尽可恨的南人,用他们的鲜血祭奠狼神。  他望着后方的遮天蔽日的烟尘和烈焰,热风掀起玄黑的披风,抽打到他裸露的脸上。计划完成了第二步。  进入了狭窄的山口,杀红了眼的匈奴兵仍然紧追不舍。他们或许勇敢,但也愚蠢,他心中窃喜。  “快走!”  “该死的畜生,快走!”怒骂声不绝于耳。  匈奴人追击到山谷的中间时,他们的战马再也不肯行进了。长久的饥饿和追击时的疲劳,使得它们再也无法抗拒美食的诱惑。马儿纷纷低下头,大口咀嚼麦麸和料豆,不管主人是如何用皮鞭抽打。  就是现在!大桶大桶的猛火油,桐油从高处倾泻而下,霎时,一窝巨大的赤红色毒蛇嘶嘶叫着在葫芦口里升起,翻腾,燃烧。绝望的哭喊声从下方传来。虽有零星的士兵逃至出口,却也被守候的军士射杀。从河西远程运来的猛火油和桐油,大显神威,让谷底成了一片焦土。大火整整烧了两天,才渐渐熄灭。此战全歼左贤王的部队,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战后,肖援一脸阴沉地把刘溪月喊了出来,“你早就看出他不是普通人了?”  面对肖援的质问,刘溪月点头。他的坐骑全身乌黑,不见一根杂毛,乃是域外的良驹。他随身携带的古剑,剑柄上镶嵌的红宝石更是价值不菲。剑身乃是精钢铸就,透着淡淡的寒光,刃如秋霜,足以切金断玉。他言行举止透露出的贵气,身边侍从各个都是身手非凡。凡此种种,都足以证明他绝非是个普通人。  “那你还和他在一起?!”言语间已经隐隐有了怒气。  “他人很好,我们是朋友啊。”刘溪月不解。  你这个傻瓜,肖援气得差点儿骂出声来。作为一个男人,他清楚陛下看着溪月的眼神意味着什么。被君王看上的女人,其后果是什么,不言而喻。  “我明天派人送你回家。”必须把他们分开,陛下坐拥天下,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只要溪月不是整日里在他面前瞎晃悠,陛下用不了几天就会把她抛之脑后的。后宫里那么多的美人,妩媚的,清丽的,娇俏的,楚楚可怜,温柔婉约。。。。应有尽有,陛下是不会记得她的,不会的。肖援勉强安慰着自己,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已经到了身后。    “公子,你来了。” 刘溪月笑靥如花,  “公子。”肖援的脸色难看得如同吞了砒 霜。虽然没有人明说,但是溪月她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竟然还可以这么自然地称呼陛下为“公子”?!旁人谁不是毕恭毕敬,谨小慎微?他们俩关系竟然亲近到如此地步。。。。。。。  “送你的。”他无视一旁的肖援,将一个手镯递给了刘溪月。  镯子是银制的开口形状,比人的小拇指略宽,打磨得十分光滑,中间镶嵌着一颗半透明闪着淡淡蓝光的宝石。  也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啊,怎么还那么郑重其事地送来。一国之君就那么小气?  他看到刘溪月微微皱起的鼻子,模样煞是可爱,微笑道:“这叫月光石,在月光的照射下,能散发出夹杂着幽蓝的亮白光华,就像雨后初晴的朦胧月色,是匈奴人的吉祥石。”  “真的吗?”  “你今晚试试不就知道了?”他神色温柔得都快滴出水来了。  “这不会,是你从哪个匈奴士兵身上——扒下来的吧??”刘溪月撅着小嘴。  “是走私的马贩子从匈奴人那里换来的。”他好笑,见对方迟迟没有动作,他干脆握住了刘溪月的皓腕,为她戴上手镯。  月光石就是人们喜爱的宝石之一,人们相信它能唤醒心上人温柔的热情,招来美好如月光般的浪漫爱情。    肖援孤零零地站在一旁,只觉眼前这一幕刺眼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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