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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企”周年庆这天,林越霖不知道在忙什么,一大早就出了门,走的时候说给她安排了勤务兵当司机。    宋可颂对着满柜子的衣服纠结万分,虽然很多都是吊牌未拆的全新,可她总觉得没有一件适合自己。试了好几件,总觉得太过曲线毕露,她在镜子面前都不自在极了,何况周年庆上那么多人。最后总算是找到前几天买的那件抹胸的黑色蓬蓬裙,这可能是礼服里唯一一件长度可以覆盖到膝盖的裙子了。    宋可颂没敢让林越霖安排的勤务兵把她送到酒店门口,虽然那车比起林越霖其他的车来说,低调的像极了帕萨特的最新款,可公司里眼尖的人多的是,肯定有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一个小小白领,哪里开得起几百万的车还带个专职司机。    等她步入灯光炫目的会场,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她的好闺蜜余季,把这相机对着她灯光闪烁,倒像是明星来了一般,宋可颂看着隔着镜头对她笑开:“干嘛呀,搞得我像影后薛楚楚似的!”    余季放下相机拿了侍从托盘里的两倍杯香槟,递给宋可颂好不得意洋洋:“在我看来那薛楚楚可没你好看。”    宋可颂斜睨她一眼,心知肚明闺蜜间的相爱相杀,在颔首碰杯的时候余季终于低声说了实话,感谢宋可颂让她有机会混进来好吃好喝,捞独家。    宋可颂笑着浅浅的抿了一小口,余季看着她很是无奈的摇着头,用手指引领者宋可颂的视线横扫着会场里大片大片肤白貌美的前凸后翘,“小姐姐我拜托你呀!你能不能化点妆啊,你看看这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打扮,你这正牌清汤挂面的算怎么一回事儿啊!”    宋可颂没绷住笑了出来,咬着唇说,“我有化妆的,你没看到我画了眼线睫毛啊?”    余季这有才仔细瞧了瞧,她还真是化了个淡的不能再淡的妆了,“口红呢?脸白的像僵尸也不知道涂点腮红。”    宋可颂摸着自己的唇,微微咬着舌头说,“忘了,下不为例了!”    余季拖着她往洗手间走,不给她下不为例的机会。宋可颂皮肤白,只扑了一点薄粉,看起来玲珑剔透,此刻在灯光下更像是上好的凝脂玉,要是着上腮红和唇妆,一定美艳不可方物。    宋可颂不知道余季从哪里借来了一支豆蔻色的口红,晕在无名指细心一点一点反反复复的给她唇抹上,最后就着指尖的剩余给她抹在腮边晕开,淡淡的像是自然的嫣红。    娇艳的豆蔻和极致的黑本就相得益彰,宋可颂睫毛纤盈的翘起,像一把精致的檀木小扇,眼里盛满了醉人的檀木沉香。    不作绝色倾城池,浓妆淡抹总相宜。    在余季看来,此时的宋可颂比起那沉鱼落雁的西子也不逊色。    余季推她看镜子里的自己,宋可颂的第一反应是在心里问,那是她吗?宋可颂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余季在她身后捧着她的肩指着镜子里的人得意的自卖自夸,“哇喔,有这样的闺蜜真是长脸。”    “余季,其实你打扮起来比我漂亮的多!”    因为工作的关系余季还是穿着平时印有她们杂志社logo的工作服,在好几年前剪了短了的发再也没有蓄起,那个爱美的疯丫头随着她们的毕业一去不复返。    “女为悦己者容嘛,今天又没我的悦己者。”余季开着玩笑说道。    “给我看啊!余季,这世上唯一掏心掏肺会对我好的人就只有你了。”宋可颂看着镜子里的两人,反手牵住余季搭在她肩头的手说道。    “阿宋,认识你就是我余季这一辈子最牛逼哄哄的事了。”余季的喉头似乎哽咽了一下,“以前是,现在更是。”    “这话应该是我说才对的!”宋可颂看到镜子里的她们,分明都红了眼圈。    等到两人走回到会场,早已隐身坐在角落的林越霖总算是知道了什么叫时光惊艳,流光溢彩。    此刻的宋可颂简直让他晕眩的移不开眼,简单是黑色蕾丝蓬蓬裙刚好的膝盖的位置,长发只是简单的挽起,没有佩戴任何首饰,雪白的颈子有些许未挽起的绒发,露出的小腿匀润笔直,平时红润的唇着上诱人的豆蔻,面颊红粉嫣然,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明明隔得那样的远,他却像是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像是面包房里那样香甜的气息。    林越霖手边的红酒一口未动,远远的看着她,目光随着那抹倩影点滴移动,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是有些醉了。    其实就像是余季说的那样,宋可颂单看起来并不会觉得她有漂亮,更不会给人惊艳的感觉,可当你把她和其它一眼美女的人相比,你就会发现宋可颂会比她们美出很多倍。宋可颂的确是属于耐看型的美女,加上她平时朴素,稍稍打扮自然惊艳众人。    用余季的话总结就是,宋可颂的美就在于她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有多美!    宋可颂混入人群,和同事们聊得火热。眼尖的同事最让宋可颂头痛,行政部的言秋佳‘呀’的惊呼问道,“可颂,你这件可是X家刚上的最新款啊,这一件就抵我半年工资,看不出呀你可真是舍得下血本。”    一旁听了这话的余季差点把酒喷了出来,好不容易咽下去,咳了好一阵。    宋可颂自然是记不得价格的,每次购物都挺多的她也不可能记得住,每次买衣服她都特意选了件看起来大众一些的衣服,今天为了保险起见又是选了又选却还是被认了出来。    “我在网上买的海外代购,就也不是很贵的!”宋可颂故意这样说,女人勾心斗角中的攀比心理她还是懂一些的。    果不其然,刚刚发问的同事阴阳怪气的讽刺道,“代购就是说的好听,其实就是高仿品,我就说嘛,以你们财务部工资水平,要是真买正版,不知道得饿几年?”    同事的话虽然难听,但也是事实,若不是林越霖出钱,宋可颂哪里买得起这件衣服。她不争辩,余季却听不下去,作势就要上前被宋可颂拉住去了另外一边。    “什么东西!”余季甩开手,气愤难平。    “你知不知道公司是有条铁律?”宋可颂试着转移她的注意力。    “什么铁律?”余季斜着眼睛看她,已经对她的话表示怀疑。    “就是永远都不要轻易得罪公司的女同事,因为说不定某一天她就会有可能成为你的老板娘!”    “这跟刚才的事有什么关系。”余季还是斜着眼睛看她,目光从怀疑变成了鄙视。    “她得罪我了啊,我回去在老公耳边吹吹风,就有她受的。何必在这里自降身价的和她纠缠,浪费时间又破坏心情!”    “那你发誓,今天回去一定要去你老公耳边吹风。”    “啊!”宋可颂悔不送跌,自己挖的坑还真的自己跳,还真是请君入瓮,自作孽。    “就知道你又是胡话连篇的来诓我。”余季毫不客气的拆穿她。    “嘿嘿,你总是这么懂我。”宋可颂笑着蒙混过关。    “阿宋,为什么你的原谅总是这么轻易!”余季看着她的模样,没好气的用手指戳了戳她的额头。    “我分人,也分事,无关紧要的原谅是不放在心上,在我这里不能被原谅的事就是一辈子。”    宋可颂说的云淡风轻,可余季知道这样是她此生最大的坚决。这样的宋可颂让她自责的心安,又难过的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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