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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困的小崽子吴森煜也没力气挑选谁抱他了,吴勉从沈何启手里接过他的时候把他吵醒了,他迷迷糊糊睁眼看了看,又很快支撑不住眼皮睡了过去。    吴勉掂掂侄子,说道:“沈何启,有生之年我居然有幸看到你母爱爆棚的时候。”    沈何启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话,我对你一直父爱如山,你忘了?”    女朋友日常认他做儿子,吴勉习惯了,也懒得反驳她了,反正到了关键时刻他会让她知道谁才是爸爸。    难得的蓝天白云,江边空气也新鲜得很,金铮不禁念了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勉回忆了小时候背过的课文,也背了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沈何启开口即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边野营,不如江边野/合。”    又开黄腔。    三个人正闹作一团,远远两个女生朝沈何启挥手,“加四!三加四!”    沈何启闻声望去,对吴勉说:“绵绵,立正站好,姿势要吊。老姨子们来了。”    “她们叫你什么?”    “三加四。”沈何启见二人都是一脸莫名,用了两个字就解释清楚了,“和七。”    有点意思。    吴勉做好了准备迎接沈何启朋友们的考核,不过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小插曲,因为他抱了个孩子,沈何启的两个朋友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了已婚男人,把金铮当成了沈何启的男朋友。    两个人将金铮上下打量了几遍,“你就是我们三加四金娇藏屋的汉子吗?”    金娇藏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沈何启的朋友讲话果然也都是不走寻常路的风格。    吴勉清了清嗓子,说:“那个……”    两位女士向他看来。    “我才是那个屋。”    *****    集齐五个前任,就能召唤神龙。    这句话是当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疯狂冲进沈何启怀里时,沈何启捧着元宝毛茸茸的狗头想到的。    一伙人好不容易全部碰头,研究了半天帐篷才搭起来,摊着餐布摆好水果零食和蛋糕,还没吃上两口,随着几声惊呼一道黑影闪过,一地的吃食被撞得乱七八糟。    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搞得所有人都懵了。    沈何启艰难地阻止着元宝的舌头在她脸上热情乱舔,“元宝,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眼神传达的意思——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能是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他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藏进了沈何启胸前。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元宝,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男人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觉得悲哀极了,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沈何启这么告诉他的时候他只当她开玩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叶洋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配合地与他拥吻。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连最好的朋友她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他觉得自己像场笑话。外头大楼上“何启嫁给我”的字幕还在亮着,A市的朋友圈都被刷屏了,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场求婚会失败,大家都以为又有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    听到金铮的名字叶洋转到一半的身体硬生生停住了,他终于见到了这个他无数次想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比不上的男人,冷声道:“沈何启,我敬你是条情种。恭喜你如愿以偿。”    叶洋拖拽着一步三回头的元宝走了,沈何启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发现气氛安静到诡异。“想问什么?”她开门见山,语气轻松。    想问什么?那吴勉想问的可太多了,他都不知道从何问起……    “问不问?不问拉倒,过了这村没这店了。”    吴勉早就发现沈何启这个人,越是在乎的事情越是表现得漫不经心,其实她现在整个人已经处于极度紧绷状态,随时准备破罐破摔,他问1她能给你说出10来。他咽下所有的疑虑,给出了一个求生欲极强的回答,“没什么要问的,你要是喜欢哈士奇的话,我也给你买一条。”    “……”    堪称神来之笔的回复,哥们几个全是真心实意服气了,互相看看眼神里全是大写的“卧槽”。    爱情真是教人鬼话连篇……    沈何启本来已经打算在这里全盘托出了,结果一拳打在棉花上,半响她确认了吴勉是认真的,一身的防备松懈下来,“那不是哈士奇,是阿拉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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