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远川回到蓉城的闫洪斌,第二天一早就跟林律师去派出所查看了警察带取回的监控视频。
根据警方调查认定的结果,可以确定论坛发帖人和汽车喷漆者是同一个人。
发帖地点是校外一家吧,是警通过发帖查找到的那里。
民警赶去吧调出那个时段的监控视频,才发现发帖人身穿红色的防晒服,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身上背着一个很普通的背包。也是从收银、管嘴里得知发帖人大概是一位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的外地女孩。
当带队民警让吧老板调出发帖人的身份信息时,吧老板傻了眼,毕竟国家明确规定,吧上实名制。
结果让民警意外的是发帖人用的是吧自己准备的临时卡,虽然通知了监部门、文化部对此吧进行处罚和整改,可线索到这边就断了。
警察是通过查看学校的监控和吧的视频才推断出,嫌疑人发完贴直接步行去了学校,并找到了李欣的车进行作案,然后离开学校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看完视频的闫洪斌暗自握紧了拳头,视频里的嫌疑人看着一切都是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闫洪斌却感觉此人处处都留着小心,特别是上打字时手上带着的手套,还有喷绘时的机警。
闫洪斌也在庆幸昨日李欣要转校的决定,虽然不知道李欣在学校得罪了什么人?但这种心思缜密的人也是最难防备的人。要是此人真的对李欣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李欣根本无法抵抗,毕竟她还是个没有进入社会的孩子。
两人离开时负责此案警察的告知,犯罪人破坏的物品金额过大,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我们也会继续跟进、寻访此事,如果查到新的线索会及时通知你们,或者你们想到了线索也可以告知警方。
不过闫洪斌知道,警方虽然这么说,但此事基本是石沉大海,所以接下一切损失必须让学校承担。
再说李晨可不是什么吃亏的主,就像上次李欣被人欺负,他就能连夜开着车来到蓉城,最后更是硬生生的要了人家价值一两百万的房子,这事要是没办好,免得招哥们日后的埋怨。
两人离开公安局直接去了学校,因为林律师跟学校法务部约定好了时间,协商如何善后此事。
虽然学校论坛已经删帖,论坛管理员也以论坛管理不善发出了道歉帖,但没有正面因为自己的过失向李欣道歉,也没有澄清事实的真相,并且此事已经引发了社会舆论,对李欣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两人简单的在车上商议了赔偿问题,才来到蓉大一号办公楼,停好车直接去了一楼的会客室。
这时会议室已经坐着四人,走进屋子的闫洪斌还真认识其中的三人,一位常务副校长、一位法务部的主管,还有一位是教务处的钟主任,至于另一位闫洪斌还真不认识,看到这阵容闫洪斌还是比较满意。
常务副校长看着走进来的两人,起身走到闫洪斌身前大概一米处停了下来并伸出了右手道:“想必你就是李欣同学的委托人闫先生。你好,我是蓉大的副校长胡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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