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送走了两尊大佛,孟遥急急忙忙换上一身浅蓝色的风衣,拢了拢头发,随手拿起桌边的口红,潦草勾勒出几分亮色,又一脚踢开实验室专用棉拖,换上细跟的黑色高跟鞋,提起包就风风火火的出门去。 孟遥好像一直能在都市女精英和实验室灰头土脸的科研工作者之间瞬间切换,旁桌的二师弟早已见怪不怪,只提醒道:“孟师姐,你晚上记得早点过来,我和希子的PCR结果出了要等你看的。” 那头远远传来一声“好嘞”,小师弟又把视线挪回了电脑上的文献上。 孟遥一路打车来了墓园,草长莺飞二月天,墓园的草也长得任性得很。 孟遥一路走过去,看见一块石碑上写着句俏皮的第一人称墓志铭,“听说地府的互联网缺人,我要去更需要我的地方啦”。 现在的墓志铭,大多都不像从前那样严谨的写上一排含义深远的古文了。往往是一两句再简单不过的话,也就诉尽了茫茫宇宙里沧海一粟的人类那短暂而平凡的一生。有的逝者生前就给自己想好了墓志铭,也有些是后人亲眷拟的,也是墓园的一道风景。 孟遥笑了笑,又低落下来。毕竟墓园这种地方,再装饰的如同人民公园一样阳光美好,却也是生灵沉寂的埋骨之地,总还是会触动人最深处的旧伤疤。 远远地,孟遥瞥见她的目的地前立着两个模糊的人影,修长些的身影同她一样穿着浅蓝色的衣服,手里牵着一个刚及她膝盖的孩子,也是一样,穿着浅蓝色的小衣服,她们这三个浅蓝色的身影在零星来拜祭的黑压压的人群里格外显眼。 孟遥停了脚步,踟蹰片刻,还是走上前去。而那头的浅蓝色身影远远看过来,就这样注视着孟遥走过去。 浸住在那滚烫的目光下,天不怕地不怕的孟遥却似乎半身不遂一般,一步一步,走得格外艰难,走到那个身影跟前,艰难拼凑出一个笑容,递给了那穿浅蓝色运动装的女人:“惜晨,好久不见”。 祝惜晨收回了那夹杂着怨愤的炽热目光,又恢复了淡淡的神色,她点了点头,回应道:“嗯,好久不见了,孟遥。”说罢拉着那小孩退开,静静地给孟遥腾出地方祭拜,如今的公墓开始倡导减少烧纸,保护环境,孟遥便静静跪在墓前,放上了一束白花。 墓碑上是一个笑的羞涩的清秀女孩,刘海就快要遮住眉眼,姑娘仿佛借着这层遮挡,俏生生的悄悄看着来拜祭的人们。女孩的照片下也用秀气的字镌刻着她的短短的名字和短短的墓志铭。 舒薇。 曾是惊鸿照影来。 那年她刚安葬,孟遥说:“她那么喜欢陆游写给唐婉的悼亡词,不如就用这句‘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吧”。 祝惜晨流着泪摇头:“不要,她不要伤心。” 于是就剩了一句“曾是惊鸿照影来”。 “曾是惊鸿照影来,不敌我小舒芳华绝代。” 言犹在耳。 祝惜晨不知道舒薇为什么喜欢这句诗,但孟遥知道。 因为这句话,出自她口。 祭拜完毕,孟遥便要离开。走了两步,又回头看见祝惜晨并没有跟上来,提醒道:“惜晨,走吧。” 那晌祝惜晨略带了些戏谑的神色瞥了孟遥一眼,话里带刺道:“我们不是已经断义绝交了吗” “你有话要对我说。”孟遥不愿意接她的话,带着几分肯定的神色接着道:“以前每年小舒的忌日你都在车里等我走了才来祭拜,就是不愿意看见我,今天你却在我之前来祭拜了,难道不是在等我?” “孟神就是孟神”祝惜晨嘲弄的轻笑道:“高中毕业这么多年了,你的逻辑推理能力还是不改往昔。” 说罢便跟上了孟遥。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回头。 而身后石碑上的女孩,依然在背后静静的看着她们,笑得岁月静好。 伊人已逝,凡人过多的依恋,反而是灵魂不得已安息的根源。 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三人都没有说话,孟遥低头看了看祝惜晨牵着的小女孩,打破这尴尬的沉默:“下次来祭拜小舒,就不要带冉冉了,她还小,少带她来这里” 祝惜晨半晌没有开口,而那小女孩脸色有些为难,踟蹰片刻仍然没开口。孟遥也就明白过来,祝惜晨的女儿冉冉一向乖得很,以前回回看见她和舒薇都会俏生生的喊上一句三姨,大姨,如今不和她说话,大概也是母亲的授意。 她摸摸冉冉的头,又假装轻松的半开玩笑说道“这么多年了,你这个人怎么一点儿没变,小时候生我气了就不和我说话,现在生我气了就不让女儿和我说话” 祝惜晨勾了勾嘴角:“小舒是她大姨,她为什么不该来,你到现在,还对小舒有介怀,对吗?”。 “我怎么会介怀她?”孟遥反驳。 祝惜晨摇摇头,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从她们金兰三姐妹里最大的舒薇自杀那天起,面对着她的祝惜晨就一天比一天阴郁,常常是沉默,一开口就咄咄逼人言语带刺。 不过也只有面对她的时候。孟遥颇有些酸涩的想着。 祝惜晨把孩子送回了家,扭头问副驾驶上的孟遥:“叫花鸡?” 孟遥一怔,半晌说不出来。“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祝惜晨转回了头,开着车驶向邓记叫花鸡。 邓记叫花鸡,号称百年老店,十里飘香。百不百年的,孟遥不知道,但这店起码有十几年的历史了。毕竟她和祝惜晨,舒薇心血来潮效仿古人弄什么义结金兰的时候就是在这家店。她们仨最爱的也是这家店。 只是孟遥以为,祝惜晨再也不会愿意在这里吃饭了。 祝惜晨提前订好了包间,两个人待在大包间里,显得略微有些寂寥的空旷。 眼前仍是旧时的四方桌,只是祝惜晨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坐在她两侧,等着她投喂大鸡腿,而是径直坐到了她的对面。熟稔招呼着老板上菜。顿了顿又瞥见带着几分疑惑神色的孟遥,解释道:“小舒走了以后,我自己常来这儿。” 老板娘很快端上来两只叫花鸡,又搬上来一筐啤酒。祝惜晨利索的起了瓶盖,先是仰头喝了半瓶,待到脸色红润了些,又撕下一只鸡腿默默地嚼着。 两人都沉默的喝着酒,空气仿佛冻结了。 孟遥还是撑不住,和小时候一样,有些无奈的看着祝惜晨:“不闹了,好吗” 祝惜晨摇摇头,继续灌着酒。直到孟遥实在看不下去,夺下她手里的啤酒瓶。 “啪——”啤酒瓶被砸到地上,一声脆响。 祝惜晨有些愣了,看着孟遥满手的血,突然眼眶红了:“你凭什么不让我喝,你能忘了小舒我忘不了,你得让我忘了小舒,我才能好好和你说话。”尾音已经带上了一丝沙哑。 她一边说一边啪嗒流下眼泪来,仿佛汹涌澎湃的悲伤在她心里吼叫了太久。 她一边肝肠寸断的哭着,一边哽咽道:“好些年没来过了吧?其实先前小舒还在的时候,我们也不常来了,还是高中那时候好啊,这店也真是,开了这么些年连地址都没换过。” 祝惜晨又从筐里捞了一瓶啤酒隔空抛给孟遥。孟遥眼疾手快一抬手接住,没让它成为一地碎玻璃渣,眼中眸光闪动。 喝醉酒的祝惜晨的话好像格外多。多的仿佛回到了那年的高中校园,两个人嘻嘻哈哈拿着一罐凉汽水,绕着操场一边暴走一边东拉西扯的旧时光。 孟遥太久没见过这样的祝惜晨了,她知道,其实祝惜晨也太久,没见过曾经那样潇洒肆意的自己了。 自从舒薇离世,她就开始给自己画地为牢。 祝惜晨喝酒喝得很猛,一瓶接一瓶。好像只有醉了,才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和孟遥聊天。只有醉了,才能欺骗自己,所做之事都不是出于本心。 只有醉了,才能骗自己,她还深深恨着孟遥。 她喝酒上脸,不多时脸就红透了,眼神也迷蒙起来。看着孟遥,踟蹰了片刻,还是说道:“徐丹青回来了” 仿佛脑中僵硬的弦突然绷断,孟遥只觉脑内一阵天旋地转,如同被榔头击中了般找不到北。 片刻,才艰难找回自己的声音,喃喃自语道:“他还回来做什么?”声音里带着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颤抖和怨愤。 祝惜晨没回答,只道:“孟遥,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告诉我。” 孟遥点点头。她看着祝惜晨时而清明时而模糊的眼睛,兵荒马乱的内心突然又没来由的生出几分惶然。仿佛在等待什么裁决,尽管她和祝惜晨再也不必裁决什么了。 “你还喜欢徐丹青对不对?” “……” “你不许沉默,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还喜欢那个混球?” “我……”孟遥艰难的咬了咬唇,一脸茫然。 “呵。”祝惜晨轻笑:“所以你那么对小舒,也是因为你忘不了徐丹青咯?”又咬牙切齿道:“那颗臭青蛋,到底有什么好的,老娘打刚从娘胎出来就认识他,怎么就没发现他有什么值得你孟大小姐牵肠挂肚?” “不是的!”孟遥猛然抬头,辩驳道“小舒的事我的确做错了,但和徐丹青无关,你听好了,没了徐丹青我依然过得很好!”一声吼出来,仿佛又是十七岁那个风风火火的小霸王。 只是这小霸王的眼角泛红,不争气的盈满了泪水。孟遥拿手胡乱抹了脸,抬头看着天花板,唇紧抿着,勾勒出几分凌厉的弧度。 “是啊,所以就快奔三了也坚持独身?”祝惜晨喃喃道,她似乎并不想分辨孟遥的言论是赌气还是真心。 叹了口气又冷言道:“我妈妈前几天告诉我,徐丹青在国外订婚了,听说未婚妻也是中国人,他这次回国是为了给未婚妻画一套中国画做新婚礼物。” 说罢她神色晦暗地看了看孟遥,又说道:“如果,他来找你,你不要再和他有什么交集了,你懂我意思吧” 孟遥的大脑仍混沌着,默默撕了个叫花鸡的鸡翅,她抬眼似笑非笑的看着手里的鸡翅,自言自语道:“她的未婚妻也喜欢国画?”说罢摇了摇头,把鸡翅泄愤般塞到嘴里,而那鸡翅骨头却硌得人生疼,一如少年莽撞的吻。 她在最好的朋友忌日的这天,知道她曾经唯一最爱过得男孩,有了别的爱人,并且即将步入婚姻殿堂。 何其有幸。 以往喋喋不休的都是三个人。如今却只有祝惜晨艰难的唱着独角戏。不,其实祝惜晨也越来越沉默了,但是她不能不来提醒孟遥。小舒不在了,这世界上最了解孟遥的人,就只有她了。 不论她们是朋友,还是仇人,亦或者只是,陌路人。 “我整理小舒遗物的时候看见的,上面写了给遥遥。其实五年前我就该给你了” 祝惜晨递给孟遥一个信封:“以前小舒的忌日,我每次都在车里坐到你离开,我不是在躲你,是在等你,想把这个给你,只是每次看见你来了,又没办法说服自己去跟你讲一句话。” 浅蓝色的信封上用黑笔简单写着“给遥遥”三个字,依然是如娟秀的那人一般秀气的字体,孟遥喝了一大口酒,才缓缓神情恍惚的打开信封,仿佛没有酒壮人胆,就不敢打开。 里面没有信,只是静静地躺着一张老照片。 中间的孟遥揽着两个姑娘,右边是十七岁的祝惜晨,左边是十八岁舒薇,舒薇那一侧左下角的照片好像被火烧过,只留下了一张俏生生的清秀面容。 她们穿着一样的校服,有着一样的少年人的肆意张扬的笑,眼里映着鲜红色的跑道和天蓝色的天空。 她们分享着彼此的关心和友情。 如此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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