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此刻有些混乱,各个中小士族得到胡人来袭的消息,纷纷收拾行李,马车一辆辆备好,准备离城避难。 百姓则是满脸苍白、慌急,离了家乡,他们不知接下来的命运会如何。 一个三百人,不大不小的车队,在混乱之中,驶进城内,现在人人自危,根本没有人去关注。 “去城北。”车内,王凝之低低道。 城北,是平民所居,一座座屋瓦房子破破败败,也就勉强能遮风挡雨。地面脏乱,坑坑洼洼,积水四处,这里是高高在上的士族,最厌恶的地方,根本不愿踏足。 在众多屋瓦房子中,一间茅草屋独树一帜,方圆五米,都是干净整洁的地面,与周遭形成鲜明的对比。 “郎君,我等去请人好了。”银甲卫请命。 自家郎君是何等清风明月般的人物,周围的脏乱,对其来说,完全是一种亵渎。 “无妨。”王凝之不是在意太多的人,清冷道。 银甲卫对视一眼,目光都很无奈,要不是其他马车都留在了城外,肯定会将几匹锦缎,铺在地面,让郎君行走舒适些。 下了马车,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鼻,闻之让人欲呕,王凝之眉头一皱。 众银甲卫一直在小心的,观察自家郎君的神色,见郎君皱眉,劝解的话到了口边,尚未开口,王凝之已经舒展了眉,移步向前走去。 走了没几步,住在这里的平民,总算发现了不速之客,一个个大气也不敢出,躲回了家中,从门缝里悄悄往外看。 “父亲,快看,是仙人。”一道稚气的童音,天真道。 至于,孩童口中仙人,无须多说,必是王凝之。 孩子的父亲,一个憨厚老实的黄脸汉子,登时脸色大变,一把捂住孩子的嘴,不顾地面的脏乱,双膝跪地,不住的磕头,“贵人饶命啊!” 碰碰碰!汉子额头很快见血,孩童像是被吓住了,面容呆呆的。 王凝之一愣,疾步过去,伸手欲将人扶起,汉子侧身避过,换个位置继续不停的磕头。 无奈,王凝之收起手,负手而立,“起来吧,我从未打算怪罪你们。” “真、真的?”汉子抬起头,额头破损,沾满血迹,不敢置信道。 “我家郎君身份尊贵,难道还会骗你不成!”一名银甲卫凛然喝道。 “多谢多谢。” 士族都是言出必行,汉子眼中惊疑消失,满目惊喜,又磕了几个头,拉着儿子快速跑远。 对于这种情况,王凝之摇摇头,无可奈何,士族的尊贵,让平民百姓,既敬且畏,畏惧尤其深,已经刻进骨子里。 这种情形,源自于大多数士族,将平民当做蝼蚁看待,打杀随意。 如此,平民怎能不畏惧如斯。 绕过去这个小插曲,王凝之行到茅草屋前,准备敲门,谁知刚碰到,门受力,吱嘎一声,开了。 “谁啊。”里面传来一道有些苍老的声音。 “是我,王五郎。”王凝之叉手一礼。 里面的人,虽名声不显,但于琴、棋方面,着实一绝,王凝之的琴音,就受到过此人指点。 “进来吧。”里面停顿了下,道。 “好。”王凝之应下,让银甲卫留在外面,迈步进去。 “你这个大忙人,竟然有空来我这看我,真是难得。”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莞尔一笑。 “老师说笑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亦师亦友,王凝之淡淡一笑。 “好了,陪我下一盘棋吧,看看这些时日,你的棋艺长进没有。” “学生技拙,恐怕要让老师失望了。” 茅屋内有一个棋盘,上面摆放一个棋局,两人落座,分执一色棋子,接着棋局继续下。 下棋是智谋布局的比拼。 时间流逝,外面下起了细细丝丝的小雨。 不得不说,一边欣赏雨景,一边在茅屋中,与他人对弈,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我输了。”须发皆白的老者,发现胜之无望,放下棋子认输。 虽是输了,但老者看向王凝之,却带着欣慰的笑。 “我有一事不解,凝之可否解惑?” “老师,何不解?” “你棋艺高超至此,在擂台比试,为何会输给诸葛氏的子弟?” “没想到老师也听说了此事。” 王凝之手搭在膝盖上,从容有度,“若是在私下里,赢了也就赢了,可众目睽睽之下,一、诸葛氏颜面有损,二、如此大出风头,势必麻烦增多。” 老者孛以趣味一笑,“这么说来,诸葛氏的子弟,颜氏的子弟,分别能赢一局,都是你相让的结果。” “是。”王凝之坦然承认了。 “好了,我知道你此来的目的,时间耽误不少了,我们走吧。”话落,孛以起身。 早就在外待命的银甲卫,听到里面声音,有序进来,把一应物品搬到马车上。 雨一直在下,孛以和王凝之乘上马车,以极快的速度,出了城。 “久闻孛以之名,今得以一见,幸。”谢颖冒着雨出来,浅笑着行礼。 “薄名而已。”孛以并不托大,笑容祥和回礼。 王凝之对着谢颖点点头,好感增加了些。 天色灰暗,雨仍下着,三人在外不便多聊,回到了马车。 下雨道路上泥泞,不便赶路,但碍于此刻临城的危机,车队还是上了路,只是速度放慢了些。 “女郎,王氏郎君相貌如何?”谢颖马车中除了她外,还有四名婢女,其中一名婢女笑道。 想起那个清冷的白衣身影,谢颖满眼爱慕,“谢氏郎君自是好的。” 自家女郎一向自视甚高,现在竟然倾心了!四名婢女惊讶。 “外界流传的,不及真正的他万一。”谢颖嘴角含笑。 完了,自家女郎沦陷了,不过人物是谪仙王五郎的话,好像似乎合情合理,四名婢女眼神流转、交流。 雨淅淅沥沥的,一连下了三天,直到第四天天气才大好,甚至连温度隐隐都有些上升,不在那么寒冷。 “咳咳咳。”暂时住处,王凝脸色泛起不正常的苍白色,唇色淡淡,掩唇轻咳,因为几天前淋了雨,染上了少许的风寒。 幸好,为了防止途中生病,马车里备了不少风寒草药,不然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寻医。 现在世道,胡人、盗匪横行,民不聊生,举家搬走,被弃的房屋,可谓比比皆是。 王凝之等人现下所住,就是其一。 黑乎乎一碗药熬好,芷妙端过来,用勺子舀着,轻轻吹着热气,“郎君,不如我们继续休整几日,再行启程吧?” “是啊,郎君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暂时还不适宜赶路。”幻莲接话。 “报——”这时,一名银甲卫气喘吁吁闯进来。 王凝之撑着身子坐起,“言。” “郎君,我们的探子在三里外,发现了大批胡人踪迹。”银甲卫叉着手,禀报。 王凝之手握成拳,抵在唇边,难受的咳了一声,“目标。” “胡人行进迅速,目标临城与莫城之间,也就是郎君。” “行踪泄露了。”王凝之挑了挑眉,单薄的身体,苍白的几近透明的脸色,看着似乎会随风逝去。 一次次交锋中,胡人死伤不少,王凝之在胡人眼里,早已是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物。 因此,王凝之在得到这个消息,得到胡人针对的消息时,只是淡淡说了句,行踪泄露了。 深思了下,王凝之缓缓道:“据城而守,是为上策。” “是。”有了具体命令,银甲卫退下。 王凝之所言,据城而守,从中透漏出了一个意思,即刻赶到下一个城池莫城,依据城墙的便利,与胡人而战。 虽然这个提议,有牵扯他人之嫌,可时间有限,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再说,待临城被破,谁也说不定,胡人会就此收手,而不是继续攻占。 时间紧迫,胡人在后面紧追,快速整理一番,车队立刻启程。 驾马狂奔,车队总算在一个时辰后,赶到了莫城。 车厢上,遮掩士族徽记的布,在进城前,已经扯掉,银甲卫也一个个披上银甲,五百人的银色洪流,行进间动作整齐划一,望之,即震慑心神。 守门的十几名士兵,战战兢兢,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惊扰了这支威势非凡的车队。 “我家郎君,琅琊王氏王五郎来此,有紧急事情禀报,事关莫城所有人生死,还不速速去通禀。”在城门勒住马,一名银甲卫驾马出列,沉声大喝。 “琅琊王氏,王五郎。”领头的士兵复述了一下,回过味来,登时脸色大变。 一眼看去,正好看到独属于琅琊王氏的徽记,心中再无怀疑,忙道:“诸位请先进城,我这就回禀城主。” 又瞅了瞅城门,一狠心,“把城门关了。” 咔咔咔! 领头的士兵还是很有威信的,一句话后,厚重的城门,在数名士兵的齐力下,徐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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