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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给面子,魏长歌来到太平村的第四天,天空放了晴,云朵白白软软的,像是被阳光晒暖了的棉花。  年轻人兴许是很喜欢小孩子,每次到屠家都要逗一会儿屠春,他还和屠午特别投缘,一大一小总凑在一起说笑,不知是不是当初问路时结下的情谊。    重生之前,屠春从未见过魏长歌,在李家人的咒骂中,她曾暗暗在心底勾勒过这个人的样子,同时也在不由自主地迁怒于他。若不是他借刀杀人,自己还呆在太平村里过安分日子,或许一生都过得清贫困苦,可至少不会被糟贱得不像人样,在孤苦绝望中死去。    基于这种原因,在魏长歌逗自己的时候,屠春很难像哥哥那样天真无邪,对这个和善的年轻人生出强烈的好感来。然而短短的几天相处下来,她不得不承认,魏长歌实在让人讨厌不起来,他随和谦逊,见人总是笑眯眯的,没过多久就和村里人混了个脸熟。大家背后议论时,纷纷对他交口称赞,说帝都来的人真是不一样,那气度那言谈,只有戏文里微服私访的官老爷才比得上!  只是有一个疑问萦绕在屠春心中,始终让她不能释怀,魏长歌为什么极力想要促成两家的婚事,甚至拿走了本来属于李家的那份婚约?他到底是出于乐见其成的好意,还是别有用心?  联想起十几年后他的所作所为,以及那日年轻人唇上轻蔑的神色,屠春不禁起了提防之心,她想这个魏长歌,绝对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几天的日子里发生了许多事,难免给人应接不暇之感。屠午中午时兴冲冲地跑去找魏长歌,无意中得知了个惊天的噩耗,他这位再好不过的小魏叔叔,决定带着李家人启程出发了。    临行的前夜,窦月娘携着一双儿女,与魏长歌专程到屠家道别。双方皆知这一别后,此生怕是难有再见之意,回首前尘种种,一时间难免都唏嘘起来。徐氏虽然还对窦氏母女有些寒心,可如今见她们娘俩过来告别,心中不知不觉也柔软了几分,冷着脸搭了几句话。  李照熙此时已经知道春儿妹妹以后会是自己的妻子,这几天姐姐没少嘲讽他,说他日后可要有个会杀猪的媳妇,没准夫妻俩一吵架,对方就能拔出把刀来。李照熙毕竟年龄小,还尚未在富贵中浸泡过,他虽然对姐姐唯唯诺诺的,不敢还口,但在他单纯的内心中,屠户可是个了不起的行当,就拿大伯来说,每次有人喊他过去杀牲畜,隔天自己就有肉吃,如此一想,倘若日后能娶个大伯这般能干的女人,似乎也不错。  何况……李照熙还对上次屠春瞪他的时心有余悸,只敢远远地瞧了婴儿一眼,看见那女娃肌肤莹白,眉目如画,甚是可爱,心中不禁与有荣焉,自觉这未来的媳妇生的好看,自己也很有面子。  幸亏屠春不知道他此时的所思所感,不然定会感慨这世事与人心的无常。饶是如此,当这个唇红齿白的男孩站在她面前时,屠春依旧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他。    她是恨李家人的,可对李照熙,她的恨中又多了几分痴缠的怨。他们是父母之命定下的婚约,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他也曾为她的温柔美貌动心过,可为何最后竟走到如此不堪的境地,是因为别人的挑拨,还是因为他郎心如铁,从未真的怜惜过她?  屠春想不明白,事到如今,她亦不愿深究,错付的痴情,一辈子已经够了,这偷来的又一生,她要好好还给自己的家人,誓死不愿再踏进李家的大门了。    见孩子们都有了困意,窦月娘等人起身告辞,李如茵不忘悄声打趣弟弟,“你不去和你的小媳妇告个别?”  李照熙小脸涨红,犹豫了片刻,居然真的蹬蹬跑到床边,突然俯下身子,冲着女娃儿的额头亲了一口,然后像是被火烧到屁股一样,慌慌忙忙地逃开了。  大人们都觉得有趣,一时间满堂大笑,屠午气得乱叫,认为自家妹妹被人欺负了。李如茵倒是愣住了,她没想到弟弟会真的受不住自己的怂恿,心中觉得又是好笑又是鄙夷。    屠氏夫妇和屠午出门送客,方才喧闹的房间忽然静了下来,月光透过纱窗照进来,昏黄而温柔,仿佛一个早已破碎的旧梦。  不知不觉中,热泪已经盈满了屠春的眼眶,她的心口酸酸涩涩的,像是被强硬地塞进去了一些刻意淡忘的往事。她必须很用力,很用力,才能暂时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让汹涌的过往把那点微薄的清醒吞噬。  原来你不是一开始就讨厌我,你也这么开心地吻过我……屠春反反复复地想,纠缠细密的情绪犹如蛛丝一般,将她的心困在罗网上,无力挣脱。像是过了许久,又仿佛只是渡过了一瞬间,她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来。    长大后的李照熙深爱着表妹窦朝云,他与她夫妻近十年,从相敬如宾到陌路仇雠,自始至终,他都从未吻过她。    李郎,李郎,屠春闭上双眸,有个声音在她心底呢喃,无悲无喜,你我就此别过,但愿今生,我再不用恨你,也再不会……爱你……    黎明的天色微微发白,晨风还带了凉意,送行的村民们早就站满了村口,屠家人挤在其中,并不起眼。魏长歌是个办事周到的人,提前从清河镇上买了一辆马车。窦月娘在众目睽睽下,领着一双儿女上了车,她娇小的身躯从未像今日这般受人瞩目,像是承载了无数的艳羡和嫉妒。  村长等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站在车前,殷切地反复嘱咐窦氏,希望李大人能回乡兴办私塾,修缮祠堂,给村里人办些实实在在的好事。  窦氏低眉顺眼地一一答应下来,她这种谦逊的姿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感,认为李家娘子端庄娴静,明理大方,不愧是能当官太太的人。  然而被娘亲抱在怀里的屠春清楚,从此之后,李嘉行再也没有回到过太平村,更不要提什么私塾祠堂了。不仅如此,十七年后,也是李家的小儿子李重进同娘舅一起来接的亲,李家的其他人,一个都没有回来。  这个西北边陲的小村庄,这方生养他们的水土,仿佛被李家人集体厌弃了。像割舍掉他们那段灰暗贫贱的过往一样,他们也彻底绝情地抛弃了故乡,连先祖的坟也一次都没有回来扫过。    村长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魏长歌也真是有耐性,在旁边等着,一直不出言催促。他心里无聊,无意往后面看了一眼,不料竟看见个虎头虎脑的孩子现在自己身后,眼眶红红的,差点吓了他一大跳。  “小午”,年轻人和善地蹲下身,摸了摸男孩的头,“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不吭一声?”  屠午低着头,攥了半天衣角,过了一会儿,才别扭地说,“等我长大了,就去帝都找你。”  听了男孩这番朴质真诚的话。魏长歌显然也有些动容,他沉吟了片刻,应允道,“好,日后小午若到了帝都,就去有凤凰花旗子的银庄找我。”    屠午这才转悲为喜,伸出手要与他拉勾,魏长歌不嫌他幼稚,也郑重其实地伸出手,同男孩定下了誓约。    屠午回到徐氏身边后,依旧难掩激动之情,将与魏长歌相约的事情告诉了娘亲。徐氏只当对方好心,在哄自家孩子,所以也没往心里去。屠春却眼眸一亮,有凤凰花旗子的银庄,那不是九壹银庄吗!当初她刚嫁到李家时,曾听人说过,这个银庄是十来年前开的,如今在大江南北有了多个分号,没想到魏长歌看起来平平无奇,竟与这样实力雄厚的商家有关系,果然不容小觑。    日头爬到了高处,村长总算唠叨累了,窦氏趁机向村里人告了别。大伙站在村头,目睹那辆马车渐渐驶出自己的视线范围,最后变得越来越小,这才一哄而散。    徐氏也正欲转身回家,突然听到丈夫在身旁瓮声瓮气地说,“你抱春儿半天也累了,把孩子给我吧。”  徐氏稍一愣神,屠大海以为她还不肯原谅自己,神色顿时黯然下来,正当他郁闷之时,却见徐氏把孩子塞了过来,女人的脸上还是冷冰冰的,没什么多余的表情。  “媳妇”,见对方似乎有了动容的迹象,屠大海小声地向她道歉,“那次是我混账了,不然你扇我十个耳光,不……二十个,原谅我算了。”  徐氏一言不发,径自往前走去。屠大海愣愣站在原地,不知道妻子到底是什么意思,气得屠春瞪了他一眼,觉得自己爹当真是迟钝到无可救药,居然还不趁机追上去!    田间的小路上,走着这样的一家人。打头的男孩蹦蹦跳跳的,嘴里咬着一根狗尾巴草,他满心满意都在想,回家就吃三碗饭,要赶快长得高高大大的,去找小魏叔叔玩!  妇人走在中间,她走得并不快,但后面的男人心存顾虑,迟迟不敢追过来。妇人将风吹散的头发顺到耳后,田地里出新苗了,青青嫩嫩的,看了就让人欢喜。徐氏心想,明天得让那蠢货下地看看,瞧瞧自家的庄稼长得怎么样了……    屠春被她爹抱在怀里,慢吞吞地落到了最后。惠风煦煦,吹得她昏昏欲睡,隐约听见她爹还在自言自语,“不知道福妹还得气到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的屠春表示,女儿我爱莫能助了,反正一辈子还长着呢,你就慢慢讨娘的欢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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