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能法所在的海州潘家世代为吏,宋金元三朝做的都是刑房司吏的活儿,因父亲老潘押司去世得早,潘能法二十几岁就接了班,他虽然年轻却才能卓异,在公门中做事如鱼得水。而且其人心存康济、善交广结,利用自家父祖辈留下的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与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尤其那些江湖好汉,若是在海州地界上犯了事,找到潘司吏比找总管丁顺还要好用,潘能法做这些事倒不是求财,而是交个朋友,只要他愿意结交的,无论犯了多大的罪也必定全力营救。渐渐的名声传开了,在淮泗之地数百里方圆,江湖上的人提起潘司吏都要竖起一个大拇指。
只不过这一回遇上的事情有点大,潘能法非但没能救下朋友,反而触怒了丁顺,把自己都搭进去了。这件事当中涉及到两个人,一个叫姚大,一个叫严习,姚大是潘能法力保的那个人,严习则是导致他下狱的那个人。
先说姚大,他原是海州城西姚家坝的贫户,家中弟兄八人,分别取名姚大、姚二、姚三……直到姚八。其中姚大已经四十来岁,姚八却才十七八岁。淮泗之地自古多英雄,这姚家兄弟八人虽生长在贫家,却个个孔武有力、好勇斗狠,兄弟齐心,用拳头打的远近闻名、四邻畏服。但这个时代人的身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阶层分化十分严重,富者广厦万间,贫者无立锥之地。姚氏兄弟虽然能打,但先天带来的身份是难以改变的。这姚大恨天地不均,就与众兄弟一起,团结了一帮好汉,专做起那劫富济贫的勾当。
因元廷防备汉人,禁止民间私藏铁器,姚大这伙人不能明目张胆使用刀剑枪矛,便都在身上密藏了小刀,既作为防身之用,也作为团伙成员的标志,人们就称他们为小刀会或者小刀帮。近几年做了几个大案后,小刀会的名气越来越大,徒众也达到了四五百人。他们散则为民、聚则为盗,居处不定、往来无踪,令海州官府很是头疼,呼之为小刀贼。
一月前小刀会获悉有本地豪绅押送纲粮北上,便谋划好聚众去半路劫粮,谁知帮会中出了叛徒,早就将消息卖了出去,行劫不成反被那豪绅家设下圈套,一举围了,连首领姚大也被捉住。
潘能法与姚家兄弟素有交情,朋友落难自然要帮一把,拟罪时定了个饥民抢食,按律杖责五十。递到丁顺那里定罪时立刻被驳了回来,往常丁顺对潘能法也算器重,一般的案子做点首尾并不会细究,但这个案子太大,没办法糊弄的,所以驳回重拟。潘能法重拟之后只将为首几人改成充军,其余从犯仍旧是杖责,再次被丁顺驳回。第三次潘能法还是建议轻判,结果三驳三覆,惹恼了丁顺,就以沟通强人的嫌疑将其打入大牢。
丁顺之所以这般认真,不给手下得力助手一点面子,乃是因了一个人,也即这个案子里我们要说到的第二个人,这人名叫严习。
严习即是姚大带着小刀会意图打劫的那个押粮豪绅,乃是海州乡里之间数得上的一位大地主,名下有十万亩良田,好几千的庄客为他耕作,更常年养着五七百家丁打手。阖庄一个大坞堡也造的铜墙铁壁一般,比寻常小城池还要坚固严密一些。这样的地头蛇,一般官府也不敢擅惹,几乎就是自成一体的小王国,处在战时就往往成为各方势力拉拢的对象。
元军南下时,严习主动投顺,在招降海州的过程中立下功劳,被元廷派来的中书右丞博罗欢表奏为“义民万户”,成为淮泗之间汉人士侯的代表性人物。海州砥定以后,严习又被指定为包税户,承担了为海州一地代征税粮的差事。所谓包税户是蒙古人建立的这个野蛮朝廷很具特色的一个现象,是因元廷财税制度粗糙,对基层的控制薄弱,同时傲慢的蒙古人也不愿意花心思去做好基层管理。对民间的征税并不基于实际统计情况,而完全取决于上层人的需索和地方官的贪欲,很多时候甚至公然允许豪绅大族“承包”整个地区的赋税,这是个美差,从中获取私利的机会很多。因为元廷只在乎结果,不会来管过程,只要将固定的税粮交上去就可,至于采用了何种征税的办法,从中抽取了多少好处,都是包税户们可以自由裁量的。实际上元廷给包税户的指标已经相当高,而承包赋税的豪绅巨族往往还要向承粮户们多收两成甚至一倍,小民们如何承担得了这样的重负,迟早是倾家荡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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