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毕竟有五尺内力,他走得不慢,也很少休息,星夜兼程,不久就到了蜀州境内。
春夏之交,气候宜人,他有武功傍身,又无甚值钱物件,所以也不一定非得住客栈,荒郊野外、深山老林都能栖宿一宿,能将就就不讲究。
每到夜间无人处,他就会拆开裹剑布,看一眼彩衣剑。他注入内力,但是剑骨并未发光,彩衣已经有数日不肯应他了。
洛十一确认自己的内功修为没有下降,莫藏锋说的对,彩衣是一把活剑,她是有灵之物,有自己的思想。
兴许是那一晚杀刘易琦太过残忍,惹得彩衣不开心了。
莫藏锋是大侠,桴舟剑是侠剑,唯独我洛十一不是侠,只是个斤斤计较的小人罢了。
偏偏师父给了我一把侠剑彩衣。
……
天亮时,洛十一走进一座县城,名为曲楠县。
他正想找一处酒店歇脚,就听到一阵嘈杂。一群人聚集在间客栈门口。洛十一不想凑热闹,无奈道路被人群堵得水泄不通,他只好从人群中一路挤过去。
正挤到一半,又听到众人呼声,人群一下子散开,洛十一脚下生根,没有被人推到,稳稳站在原地。
等众人再平静下来,洛十一发现自己居然已经成了众人围观的焦点,他想迈步离开,却发现腿上粘着一个小女孩,泪眼汪汪地看着自己。
举着菜刀的客栈老板指着洛十一问道:“你是她什么人?”
洛十一刚要辩解,小女孩却先开口,气势汹汹:“他是我老汉儿!”
老汉儿是蜀地方言,就是爹的意思,洛十一在西南待了两年多,懂一些方言。
老板骂道:“你爹五岁的时候上了你娘哦!”
小姑娘又抬头仔细看了看洛十一,洛十一也看了看她。她看上去十一二岁,圆脸小嘴,很招人喜欢,积聚的泪水挡不住狡黠的眼神。
她努嘴道:“看错了,是我郭郭。”
老板道:“你是她哥?”
洛十一一头雾水,天上掉下个妹妹来,他正要反驳,却看到小姑娘拽着他的裤子,眼泪就要滴出来了。
陈青鸽和他分别时就和这个小姑娘差不多大,洛十一总觉得两人也有些相似之处,说不出来哪里像,既不是长相,也不是性格。
洛十一苦笑:“掌柜的,她只是个小孩子,做错什么也不该拿刀指着她。”
掌柜的一听,好啊,真是她亲哥,更来气了:“她是个贼,偷了我的鸡吃。”
“不过是只鸡而已。”
“一只鸡?她吃了我五只鸡!整只的烧鸡,她从肚子里掏肉来吃,我的鸡上给客人,鸡骨头撑着一层皮,里面都给吃空了,我这老店招牌都被她砸了!”
有看客不同意:“你唬人的吧,这么大的小姑娘吃你五只鸡,我看你就是店大欺客,缺斤少两。”
老板气得直跺脚:“你看看你看看,我说我招牌砸了吧,我缺斤少两我把整只鸡都掏空?那是脑袋缺斤少两了才干得出来这事!我告诉你们兄妹俩,今天不把银子面子都赔到位了,我让你们后半辈子爬着走!”
洛十一弯下腰问小女孩:“你真的偷吃了?”
小女孩儿抹掉嘴角的油,眼睛不敢看他:“……没有。”
洛十一站起来:“掌柜的,既然如此,我帮她出钱好了。”他伸手去掏银子,只摸到几个铜板。
老板猫了一眼:“就这些?我这三百年老字号的招牌就值这几枚铜钱?一只鸡腿你也买不起。”
洛十一叹了一口气,又蹲下来,轻轻揽住小女孩:“抱紧了。”
小女孩羞红了脸,扭扭捏捏抱住洛十一的脖子。
老板大喊:“抓贼啊,抓贼啊!”
青衫少年抱着小女孩儿,飞檐走壁,身轻如燕,将追兵远远甩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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