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夜里。
李均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直思考,画画写写着关于价格闯关和收购的事情。
李爸看见儿子半夜还在房间里思考,用功,他很是满意,这孩子知道努力学习,很不错。
勤奋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读书不是有三重境界的。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是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第二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是第三境界,儿子不正是这第三境界,读书就要使出那头悬梁锥刺股使出吃奶的劲头。”
所以,李爸心里甚慰。
此时李均在想着,怎么快速用最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的利润,才不是看书啊。
怎么立即马上在老妈那个厂子收购足够的皮夹克,因为时间不多了,就一两天时间啊。
老妈皮革厂的积压皮夹克,有几万件,李均琢磨着怎么快准狠地收购。
“通过老妈去认识厂子里的人?”
李均在纸上画了叉叉。
“因为这是不行的,他都答应李妈好好念书了,李妈说她挣钱,儿子负责好好念书,这不露馅了吗?”
“那,不能通过李妈的关系寻找皮革厂相关的人,那找谁?”
李均突然想到了自己那个小姨子,以前一直喜欢躲着的那个小姨子,后世跟着皮革厂老板黄鹤跑的那个小姨子。
自己的那个小姨子啊。
那个小姨读完初中就辍学了,不念了,她觉得自己不是念书的料子,而且外公外婆的年纪也大了,既然念不出来,她就工作了,给家里挣些钱。
小姨子成绩不好,那个颜值不输后世的大明星,而且她唱歌特别好听,而且还特爱武力。
只是当年,小姨子哭哭啼啼地回来,那个姓黄的老牛可是很伤了小姨子的心,第一次看见她女人了一回。
她说自己把最好的年华浪费在那个混蛋的身上那么些年了,而且知道身世的她感觉生无可恋似的不相信很多东西,然后就一直单身着,她终身未嫁,改行成为一个五六流演员。
现在的小姨子是去年下半年就跟着老妈进入皮革厂的,听李妈说现在那个皮革厂就对小姨子关照,李均自然知道什么猫腻。
那个老色鬼是看上小姨子的美貌颜值还有身材了。
通过自己的小姨子么。
李均心里其实有些忐忑,因为自己的那个小姨子是最让李均不好意思的一个人,还是最让李均抓狂的一个女人。
有人说男人一生之中总是会出现宿敌的。
那个小姨,李均觉得她就是他人生的第一个宿敌。
这怎么说?
那对于他而言,是一件很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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