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的好,在一秒钟内看到本质的人,和花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命运。
看清本质,是做好任何事情的前提。
林恩相信,他们或许不是反抗小丑的第一人,但小丑为何会每过27年就猖獗一次呢?
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它的本质是什么,无法彻底根除这颗毒瘤。
“听好了,我接下来的讲述至关重要。”
林恩说罢肃了肃嗓音,他神情严肃,“小丑,潘尼维斯,垂死星的最后生还者,它不是我们所想象的肉身形态,确切的说,它根本就不是碳基生命。”
听闻,本当场就不淡定了,他除了喜欢历史就是科学,林恩的说法颠覆了他之前的认知。
“那它是什么?地球上所有生物都是碳基生命啊!”
“难不成是科幻小说里写的硅基生命?”斯坦利问道。
“不,它不是人类可以想象的生命形式,它甚至不是有机物,它是一种光,是死光。”
“天,那他娘是什么?”理查德的好奇心已经被提到了嗓子眼。
“它就是死光,它的生命是一团长久不息的光源,远古悠长,它变化无穷,无处不在,因为它是光。告诉我,我们该怎样消灭光呢?”
“我只,知道,关,按下开关,光,就,就会熄灭。”
“不,比尔,它可不是灯泡,它不需要电的。”艾迪否定道。
“不,不过,光是一种能,能量,它,一定,有,有源头的吧。”
“所以,切断它的源头?”
“不,不然,它就,一,一直活着。”
林恩淡淡微笑,拍着双手,“不错,你们的方向是正确的。它可以幻化成小丑、麻风病人等,就算我们杀死它的肉身,光还在,经过一段时期蛰伏修养,它就可以再次回魂。”
“所以我们要怎么做?”本问道。
“我们要在一个时间内,不断的杀死它的肉身,不能让它逃跑,直到耗尽它的所有,就像耗尽一块电池一样,不给它充电的机会。只是这样的话,单靠勇气和棒球棍是做不到的。”
林恩说罢,掏出格洛克17,“啪”放在桌子上。
“我们的体能和杀伤力有限,所以,枪,是唯一的办法。”
没有人反对,对于男孩子来说还有一丝兴奋,跟着林恩混,不仅可以洗刷耻辱,来一场惊天大逆袭,还能玩枪!真枪!
林恩带领大家,骑单车来到丛林的深处。
在一处宽阔地带,确定四周无人后,他摆好易拉罐标靶,然后拿出手枪,“谁先来?”
林恩不打算指点,因为他的枪法太惨。好在这群孩子一点没看出来,在他们眼里,林恩就是超人了。
贝芙莉第一个,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女孩子发育早,她的力量在失败团里都能算中上游。
贝芙莉双手持枪,动作有些滑稽,但她还是勇敢击发,虽然被第一枪的后坐力吓了一跳,不过连续几个深呼吸就没问题了。
砰砰砰!
一梭子子弹打了出去,二十米距离,三个易拉罐巍然不动。
接下来是比尔,一心复仇的他,心智和胆量都相对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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