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总觉得顺手牵羊有些不光彩,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哎!杨志下狱后,这刀就到了开封府手里,开封府尹为讨好奸臣王黼,将刀送与了他。
有一天我误打误撞闯进了王府,正好看见了这把刀,便毫不客气地取走了,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刀有如此曲折的来历。”
他为了照顾张贞娘的名节,有意隐瞒了当晚贞娘险些被辱,恰好被他相救的事。
史进听到这,一拍桌子,竖起大拇指道:“痛快!小弟敬你一杯!程哥哥龙潭虎穴、如履平地,只身劫走大奸臣的宝物,值得敬佩!这手段!比咱们劫道的强多了!”
陈达道:“对呀!宝刀配英雄!这刀落在奸臣手里,那是污了这刀。”
“额!”程风尴尬地笑着,他没想到的是,眼前这帮人天天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对于自己偷刀这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朱武适时站起身来,举杯道:“各位,我看天色不早了!张老伯旅途劳累,咱们共饮了这杯酒,早点让他们好生歇息吧!”
众人轰然应诺,在欢声笑语中散去。
朱武陪同程风走到早已准备好的房间,留下一个举着火把、伺候洗漱的小喽罗,便施然告辞。
不知何处种植着桂花树,房间里漂浮着淡淡的香气,程风推开窗,展开双臂,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享受着这沁人心脾的味道。
这屋虽不大,但布置清爽精致,床对过摆了一张条桌,上有笔墨纸张,墙上挂了一幅字、上书“道隐无名”,雅而含蓄、气韵自生。看这屋内摆设,这房间估计山上只有朱武一人才hold住。
借着忽闪的火光,瞧见那立在门口的小喽罗,才十二三岁的模样,头缠布巾,身材干瘦。
他光着身子套着一件羊皮坎肩,下穿一条褐色的麻布裤,上有不少补丁,脚踩一双破洞的布鞋,露出两个大脚趾头,不解地问道:“小兄弟,这才初秋的季节,就穿羊皮坎肩了,山上夜里很冷吗?”
那小喽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大王的话,俺刚上山不久,就这一件衣服,陈大王说了,下次劫了道,给我再扒件衣服。”
“喔!你叫什么名字?看你年纪这么小,怎么就上山了?”程风边进屋,边和他闲聊着。
小喽罗恭敬地道:“回大王的话,俺叫狗剩,俺们村这两年遇上连旱,半年前,我爹娘实在没办法了,把我和村东头吴老六家的孩子换了个。
吴老六当天就打算把我杀了吃掉,我瞅了个机会,先下手把他杀了,这样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他们都会吃我,我一路流浪,最后逃到少华山上,作了强盗。”
程风正打开包裹、拾取衣服,听了这孩子的话,心中一震,手中的衣服差点掉在地上,“我靠!‘易子而食、析骸而炊’的事只在史书上见过,现在竟然发生在眼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当事人说起来却极其平静,实在是令人震惊。”
程风扭头看了看那孩子的眼睛,依旧是那样干净,即便他杀过人,笑起来还是那样天真无邪,不禁毛骨悚然,转瞬又有些怜惜,道:
“啊......那个......狗剩小兄弟,不用客气,咱们相识也算是缘分,别叫我大王,以后叫我哥就行。哥这有件薄衫,送给你穿吧,也许大了些,你先将就将就。”说完,递给他一件白色衫子。
狗剩听了后,双眼发亮,一脸惊喜,但又不敢上前接着,畏畏缩缩地道:“狗剩咋能随便要大王的东西呢......”话虽这样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白衫上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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