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鱼儿胃浅,在院子里吐得昏天暗地、泪流满面,甚至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最后在程风的搀扶下病恹恹地进了屋。
她此时已没有了愤怒发火的力气,只能是用刀子般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店主,仿佛能将店主脸上的肉剜下一块来以解心头之恨。
曲端、程风、种鱼儿各自单独住了一房,剩下的士卒们每四人住了一房,士卒们排了个顺序,轮流值夜看守。
经过刚才那么一闹,大伙们都没了说话的心情,用热水洗漱一番,便倒头睡下,都想着早睡早起,早点离开这闹心的客栈。
程风躺下后,心潮难平,始终难以入睡,他经历过现代战争,在战场上,虽然也残酷无情,也灭绝人性,但最基本的人道还是有的,其程度哪会到人吃人的地步。
住在这样一家以人肉为主打菜系的特色黑店,他实在难以安心入眠,即便是安排了士卒值守。
他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上的黑暗,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情,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也许曲端说得对,乱世之中,人与牲口没有什么区别,自己太过于悲天悯人了。可有些东西,可能是烙印在血脉里面的,不管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地位,是什么卑微处境,总是忍不住做出也许不太理智的选择!”
临到半夜,他突然听见门口有轻轻的脚步声正由远及近地走了过来!
“哼!难道这黑店店主想杀人越货?!那就休怪老子手中的刀无情!”他缓缓地拔出了库克利弯刀,赤着脚悄悄地蹲在门边的墙根下,像头老虎一样等待猎物出现在眼前。
随着淡淡的光线随着脚步声越来越亮,他才发现来的人竟然端着盏油灯,心中简直难以置信:
“这店主也太托大了吧?就这样明火执仗地闯进来?好歹咱们这一行也有上十条汉子啊!哪有那样好相与的?!”
他正胡思乱想着,却听见轻轻的扣门声,“谁?!”他低声喝道,声音虽不大却不失犀利。
“呃,我......鱼儿......”种鱼儿的声音有些犹豫,颤颤抖抖的透出几分害怕。
程风将门拉开一条门缝,凑眼看过去,见外面确实只有种鱼儿一人,方才把门打开,“你这小妮子刁钻古怪,大半夜的不睡觉,找我干啥?想要捉弄我吗?即便是要听故事也得等明天呀!”
种鱼儿赤着双脚,一手提着青布鞋,一手举着一盏油灯,程风在灯光之下,见她脸颊上亮晶晶地兀自挂着几滴泪珠,大大的眼睛中蓄满惶恐,一双小脚雪白晶莹,在昏暗的灯光中尤其醒目。
这双小脚堪称白璧无瑕,上下匀称而不拘一束,饱满晶莹而不显臃肿,润滑细腻而不失光泽,五个脚趾头嫩得如一条条可爱的蚕宝宝,整齐地排列,依次短下来。
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当真是如玉之温润无瑕,如缎之柔滑流畅,如花之粉嫩柔弱。
程风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李煜描写小周后的诗句——“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虽然青布鞋不如金缕鞋高贵,但这份意境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种鱼儿见程风的双眼牢牢地盯住自己一对脚,她的脸上却无羞怯之意,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她的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战战巍巍地道:“我好害怕,我想跟你一起睡。”
程风一听就头大了,大半夜的,一个小萝莉跑过来投怀送抱,这是一种什么精神?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呐!但理智和现实告诉他,不可乘人之危,不可忘乎所以。
他示意种鱼儿进来,然后将门合上,刚刚转过身来,冷不防种鱼儿一把将他抱住,娇小柔软的身子拥入他的怀中,肩头微微地颤抖,在那无声地抽泣。
程风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好生劝慰道:“好了,好了,有我在呢,你就别怕了,乖!去床上睡觉吧!光着脚,别受了风寒。”
种鱼儿却置若罔闻,依旧死死地抱着他,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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