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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你是说你要提出登记异议之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求行使取回权?”负责承办底特律配件公司破产案件的法官取下停下手中的事情,透过镜片上方看着詹姆斯。
“是的,阁下。”詹姆斯点点头肯定的回答。
法官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办公室里面的人,除了他,一个头发花白的白人小老头以外,还有费恩和坐在一旁沉默不语的斯蒂芬妮。
“我有些糊涂了,请原谅,一个人年纪大了就容易犯糊涂。”法官拿起詹姆斯放在他面前的申请,仔细的看到。
“我有些不懂,底特律配件公司的土地不是登记在其公司名下吗?这么多年以来,所有权难道不是底特律配件公司的吗?”法官一边翻阅着起诉材料,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
“事实上,正是因为登记出现错误,所以我们都没有弄清楚。”詹姆斯回答道:“我觉得是时候纠正这个错误了。”
“好吧,好吧。”法官摘下眼镜,颤颤巍巍的坐进椅子里:“不管怎么说,这是你的权利。”
“授权文件在这里。”詹姆斯听完连忙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书放在法官面前,然后出了一口气。
这其实是第一道关卡,如果法官不接受异议登记之诉,那么他们就只能继续上诉,过长的时间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目前看来,第一道关已经通过了。
“费恩,你是底特律配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吧?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法官看了一遍授权文件,扭过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费恩问道。
“这个……我只能说我也很无奈。”费恩耸耸肩回答道:“根据1938年的授权文件上显示,由国家出资购买目前是底特律配件公司名下的这块土地,而后授权给公司。在当时的授权书上写的是‘将该块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让渡给底特律配件公司’,阁下。”
“然后呢?”法官问道。
“这里面少了很关键的一项权利,是‘处分’的权利。阁下。”费恩摊开手说道:“完整的所有权应当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权能,阁下。根据民法的原则和思想,其中最重要的权能就是‘处分’权。”
“我们都知道,物权是一项绝对权,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阁下。”
“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中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说道这里,费恩想起来上辈子在读法学时,一直被老师吹捧的一句话‘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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