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恩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话,而是将文件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在房间里面来回走动道:
“意思就是说,这个案子本身,很重要。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控告你犯罪很重要,要证明你有罪也很重要,但是……假设你没有做过这些行为,一点都不重要。检察官必须证明你有罪!”
梅森先生无力的跌坐在椅子上,绝望的看着费恩问:“那你也觉得我做了这些事情吧?”
费恩停住脚步,转过身面对着梅森认真的回答:
“不,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说着,他对梅森笑了起来。
这个温暖的笑容给了大卫·梅森信心和希望。
于是他第一次在费恩面前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虽然这个微笑很快被愁眉苦脸取代。
费恩走到梅森对面,拉开椅子坐下,从文件包中掏出笔和笔记本说道:
“我受纽约埃尔金斯学校的雇佣,来为你做刑事辩护,当然,你可以拒绝,自己选择一个熟悉的律师。不过可能就需要你自己出钱了。”
梅森咧了咧嘴,像是要笑,他拿起费恩递过来的授权委托书一边看一边问道:
“你是……一个很好的律师?”
“算是吧……我觉得我还不错。”虽然来到合众国很久,但是费恩还是不太习惯自己夸自己的方式,然而这就是他们的表现之一。
梅森抬起头看了看费恩,他眼前的这位律师看起来很年轻,让他多少有些不太放心:“你为很多我这种罪名的人辩护过吗?”
“没有……”费恩笑着摇了摇头:“这对于你我来说,都是第一次。”
也许是费恩的笑容感染了梅森,也可能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得选。他没有再考虑许多而是拿起一旁的签字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大卫·梅森。
费恩将签完字的授权委托书折叠整齐放进公文包里,然后接过梅森手中的签字笔,打开笔记本说道:
“虽然只是例行的,不过,你被捕以后去了哪些地方?”
“没有,就在这里。”梅森说道。
“好吧,那么在讯问你的时候,警察或者FBI或者其他什么的人有没有打你?”
“没有……他们只是在不停的讯问我……一遍又一遍……”
费恩将他们的对话内容写在笔记本上,思考了一下警告他道:
“现在看起来,只有我一个人替你辩护,为你服务。所以,你不要和任何人谈起你的案子,因为现在外面都是想要把你绑在火刑架上烧死的人。如果有人跟你谈你的案子,你应该保持沉默……”
梅森点着头一一记下,等到费恩说完,他有些疑惑的问:“我是第一次进监狱,我想知道,我的室友一直在问我案子的事情,这个是不是正常的情况?”
“我也没有进过监狱,不过我听人说,一般来说室友会好奇问一下。”费恩想了想回答道:“但是不会很深入的打听,除非你自己想说……等等?你是说他一直在问你的案子的情况?”
“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他叫什么名字?我帮你调查一下他。”
“汤姆,汤姆·杰克逊……”
PS:从理论上来说,刑事辩护中,律师应当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优先假设当事人无罪或者罪轻,这就是“无罪推定”的直接体现。
我国并没有无罪推定原则,而是追求实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这是因为我国优先考虑“实质正义”而非像海洋法系国家那样的“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既老百姓口中常常喊的:“我要一个公道”。所以在我国,当一个人有罪时,是不可能依靠律师来逃脱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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