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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夕夕站在长宁侯府客厅中打量着,厅里陈设字画器具无不精致考究,配得上一个百年世家。据她入侯府后所见,盛家依然仆役成群,表面上光鲜亮丽,一点看不出来哪里没落了,看来这位侯爷还真是极好面子。    据她的手下打探到的信息,长宁侯和盛茗雅都不怎么管事,依旧过着富贵闲人的安逸生活,这个家全靠盛云奕操持。摊上这样的家人,他一定挺辛苦吧,都这样了还不愿意向她低一下头,真是个死脑筋。    身后传来不止一人的脚步声,金夕夕转过身,见一名中年美男子与盛茗雅一前一后走进来。    男子衣饰华贵,气质儒雅,两鬓微有斑白,面貌与盛云奕有几分相似,应当就是长宁侯盛韬了。金夕夕知道有才华的人大多比较自命不凡,她在他面前表现得太过恭敬或高傲都有可能引起反感。她上前几步,向他一福身:“小女金夕夕,见过侯爷,盛姑娘。”    她神情略有倨傲,却也进退有度,有礼有节。    盛茗雅吃了一惊,看看金夕夕,又望向自己父亲。    “金夕夕?那玉是你的?”盛韬审视着眼前少女,对她第一印象是非常满意的。年龄在十七八岁左右,与婚约书的日期对得上,看她容貌气质皆属上乘,和衡都任何一家的贵女相比都不会逊色,已经大大超过他的预期。    金夕夕假装赧然,微微垂下眼帘,点了点头。    “爹,她就是东唐金家那个金夕夕。”盛茗雅在后面小声给予提示。    因为盛云奕二十五岁以前不能与其他人成婚,盛韬对儿女这一代的小姑娘们都没怎么关注过,金夕夕这个名字他也只是略有些耳熟。但盛茗雅一提到东唐金家,他便立刻知道了,眼前这个女孩的意义是什么。    这个被人抢破头的宝贝疙瘩就是他儿子的未来媳妇?爹啊……您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想不到对方竟然是可妻王侯的金家女儿,盛韬父女顿时有一种天上掉馅饼淹没他们家的感觉,尤其盛茗雅,幸福得简直快晕过去。    她仿佛已经看到了衡都少女们对自己投来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金夕夕将自己和盛云奕在东唐认识的事告诉父女二人,不过版本和真实有所出入。    “夕夕,原来你说的未婚夫就是我哥哥呀,我们真是太有缘了!”盛茗雅上前笑眯眯拉住她的手,她不是来与自己抢太子的,又是自己未来嫂子,在盛茗雅眼里一下子就可爱起来。    长宁侯也笑叹道:“怪不得我们当初怎么也找不到人,原来你们家并非衡燕子民,不过兜兜转转,还是让你们两个遇上了,看来这姻缘果然是上天注定的。”    金夕夕愁眉不展:“只是夕夕无能,至今也不得奕郎喜欢。我们在东唐的时候发生了一点误会,他曾说绝不会娶我为妻,不知他是否已有心上人?我这次来衡燕也是想问明此事,若是他已有两情相悦之人,我也不想勉强他,我们两家的婚约可以就此作罢了。”    到嘴的金鸭子怎么可以飞了?    父女二人齐齐摇头,一再向她保证盛云奕身边没有别的女人,盛家未来的女主人只有她一个。至于盛云奕的意见,一点也不重要。    金夕夕在衡燕还没有固定的住处,刚来时住在客栈,这几天忙着改造金莺坊,就一直住在那里。但歌舞坊里每日迎来送往,多有不便,盛茗雅听说了,便邀请她住到侯府来。    长宁侯府最鼎盛繁荣时有上百口人,现在只剩三个主人,空置的院落很多,有些因为年久失修已经不能住人。金夕夕当天便招募能人巧匠,花重金将整个侯府修缮一新,然后带着她那些个如花似玉的侍女搬了过去。    金夕夕特地选了靠近池塘的通幽雅舍,外面修竹丛生,环境清幽,巧的是一墙之隔就是盛云奕的院子。    盛茗雅等她行装全部搬过来,安置好以后便去探望她。人多果然力量大,不到半天的时间,她的侍女们已经将院子和所有房间清理出来,收拾完毕。    “茗雅,进来吧,时间仓促,只让她们随便布置了一下,跟在东唐的时候肯定没法比了,只是勉强能住,你千万别嫌弃我这里太简陋。”金夕夕将她迎进去。    踏进通幽雅舍,盛茗雅瞠目结舌,她好像突然间不再认识这个地方。    实在是太奢侈、太华丽、太腐败了!    盛茗雅以为自己过得很不错,爹和哥哥一直很宠她,她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现在跟金夕夕一比,立刻便觉得自己以前过的都是苦日子,不,应该说衡都所有贵女跟她比起来过的都是苦日子。    南海珍珠串成的帘子,整块水精石打磨的镜面,地面铺着绒毯,脚踩上去仿佛陷进了云朵。万金一尺的贡品月皎纱,轻薄如烟雾,柔滑若流水,连衡燕公主手上也只有一匹,至今舍不得轻易动用,在金夕夕这里却被做成了幔帐。    微风从窗外吹进来,纱幔飘飘,朦朦胧胧犹如走进了月光笼罩下的仙境。    “月皎纱?好漂亮啊!”    金夕夕见她面露艳羡,不等盛茗雅开口说什么,手一挥招来侍女:“珠玉,钱钱,你们两个送几匹月皎纱去盛小姐那边,再看看缺什么,照着我这里有什么合适她用的,一样送一份过去。”    “是,小姐。”两个美丽少女福身过后领命而去,顺便叫上了盛茗雅的贴身侍女,以便参考她的喜好。    她又向盛茗雅笑道:“我是我家里最小的一个,一直很想要个妹妹,可惜我老爹不能如我的愿了。你是奕郎的妹妹,也就是我妹妹,以后你想要什么尽可以告诉我。”    盛茗雅愣愣地点了点头。    除了这些奢华的身外之物,金夕夕更大的杀招还在后面。盛茗雅进入她书房的时候才算开了眼界,她是个文化人,金夕夕这里的古籍字画、传世孤本比起其他的东西更让她眼馋流连。    她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翻了几页,倒抽一口冷气:“这是三百年前北山居士的《世外山居集》原本,传说已经毁于战火,想不到竟然还能让我得见真迹!”    她捧着书,又往前走了两步,惊喜地看向墙壁上的字画帖。    “啊,那是枯草大师手书的《竹枝扫雪帖》,果然字字珠玑,笔法苍劲有力,可见风骨,不是后世赝品能比拟的。”    金夕夕微笑着垂下眼眸:“茗雅妹妹能一眼看出这些是真迹,真不愧是举世闻名的大才女。”    她可不是有意恭维,大凡名品均有造假,很多有经验的大家尚需花上一定时间才鉴定得出来真伪,而盛茗雅一看便知。    盛茗雅珍惜地将诗集放回去,这一排排都是极珍贵罕见的古籍,珍贵到一般文人会怀疑其真实性。     这哪里是书房,这是天堂吧?    “我……我以后可以经常过来吗?”盛茗雅恋恋不舍地抚摸着这些无比珍贵的宝藏。    “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如果喜欢,这里的东西也可以随便拿去,不过小心别弄乱我的账本就是了。”金夕夕慷慨地道。    这些书籍字帖本来就是为了笼络他们准备的,她自己对它们半点兴趣也没有。    “真的可以吗?!”盛茗雅被巨大的惊喜冲昏了头脑,恍如在做梦,连谢谢也忘了说。    金夕夕真是有钱到俗气,俗气又可爱,她现在喜欢死这个未来嫂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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