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恪一脸的迷糊,没实现就没实现,实现就实现,可这实现一半又是个什么意思?
拉拉卡伸手碰了碰他的肘部,轻声道:“老拉拉卡的意思是,他没有开这样的一间餐厅,但是在美国,他名下有很多餐饮店,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店,都贩卖着不同国家的特色美食。”
“”
曾恪张了张嘴,这特么叫实现一半?只能说,有钱,就是壕啊!
一时间,曾恪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好憋着气,埋头对着美食一顿狼吞虎咽。
餐桌上也是挺有意思的,金特尔和珍妮弗还好,两人平时是怎样用餐的,现在依旧如此,倒是拉拉卡挺出人预料的,这家伙往日里吃饭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堪称是曾恪所认识的人中唯一能够和大壮相抗衡而不落下风的猛人,结果,今儿个一反常态,跟个“淑女”似的,在餐桌上细嚼慢咽,绅士范儿十足,礼节满满,不知情的人看见了,搞不好还会赞一句:彬彬有礼有修养的好青年。
“你有病吧?”
曾恪轻声对拉拉卡嘀咕了一句,一点儿都不客气的把餐盘往自己面前挪了挪,大口大口的咀嚼,吃得不亦乐乎。
拉拉卡依旧是优雅风范十足,举手投足间有种贵族公子的架势,笑而不语的摇摇头,双手刀叉依旧有条不紊。
曾恪有些愕然,这家伙今天是真有病吧?还有,我怎么感觉到一股满满的怨念和咬牙切齿的杀气啊?
不管了不管了,继续吃,哈,太好吃了,我吃我吃我吃吃吃!
拉拉卡心里都快骂娘了:“d,不带你这样欺负人的啊,喂喂喂,慢点儿,慢点儿,给我留一点,卧槽,等老拉拉卡回了房间,我再吃啊”
用完了午餐,珍妮弗说什么都不让老拉拉卡再进厨房了,不管怎么说,老拉拉卡既是客人,又是长辈,给做了一顿丰盛午餐已经算很给面子了,要再让客人去洗盘子,那可是失礼至极了。
金特尔在院子里搭了一张桌子和几张躺椅,泡上曾恪从国内带来的清茶,乐呵呵的招呼老友过来一起晒太阳,享受午后静谧时光。
“老拉拉卡,来尝尝,这可是来自中国的大红袍。这茶在中国可都是不常见的好东西,曾可是托了不少关系才弄到的呢,就那么一点。哈,不得不说,曾这小子,还是挺靠谱的嘛!”
金特尔乐滋滋的喝了一口冒着袅袅热气的清茶,满脸的享受,给了曾恪一个赞许的眼神。
曾恪面皮一抖,顿觉受之有愧,嘿嘿干笑不已。
“这是大红袍?”
老拉拉卡抿了一口,放下茶杯,眉头微皱,感觉有些不大对,怎么跟我家中的大红袍味道不一样啊?
老拉拉卡不是嗜茶如命的“茶客”,不过人嘛,拥有了一定的财富,到了一定的地位,自然所用的都是好东西,钱是王八蛋,用完咱再赚,赚到钱之后怎么办,自然是享受了。
老拉拉卡就有点这样的意味,所以,虽然他不爱茶,但家里也是有来自中国的各种好茶的,大红袍这种“珍品”自然也是有的。
可是怎么这会儿喝的,和他印象中的味道不一样啊!
老拉拉卡看了曾恪一眼,曾恪顿时就有些心虚。一个会说中国话,会做中国菜的“中国通”,可不是金特尔这样的半桶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看来今儿个丢脸是要丢到姥姥家了。
说起来也是有趣,金特尔这老家伙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中国除了美食,就是以茶道更为驰名,而茶叶之中,又以大红袍为最。搞不清这老家伙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附庸风雅,反正,金特尔就拜托曾恪回国的时候顺便带一点大红袍回来。
曾恪哪里懂这个啊,此前的十多年人生,都是在苦日子里煎熬着呢,压根就没“品茗”的条件,大红袍这东西,特么比黄金都贵,最重要的是,全国每年的出产量就那么一点,这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没点社会地位,想买都没门路呢!
曾恪自然是找不到购买的门路,也没那心思去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很干脆的在邻家老王的杂货铺里随便买了点清茶,带回来就说这是大红袍了曾恪不懂,金特尔这个老外自然更不懂了,所以就这样吧,随意糊弄一下就得了,谁当真谁傻子!
结果,金特尔还真就当真了,看金特尔视若珍宝的样子,尤其是每次喝了“大红袍”之后那副心满意足的神情,曾恪是真不敢说出实情,害怕被金特尔拿着棍子追杀十条街啊!
不过看现在这个情况,似乎要露馅了,曾恪微微起了身,大有一副情况不妙拔腿就跑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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