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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沐朝久吟唱的小曲,菊乐天陷入了沉思。其实沐朝久唱的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毕竟菊乐天不懂得乐理,让他听猫叫狗叫,和听蚊子哼哼声都差不多。

等到沐朝久连说带唱结束之后,菊乐天把心中的困惑,都给提出来了:“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你们吟游诗人多少也算是勇者的职业,你们平日里头说说唱唱的,当上了战场之后,你们吟游诗人能起什么作用呢?”

沐朝久讨论起自己的职业,如同是打开了话匣子。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懂一行,沐朝久讨论起吟游诗人这个职阶,真是像再讨论自家后院种了的郁金香一样,对每一个细节,都很明白:“吟游诗人可以说是一个勇者的职阶,也可以说不是。吟游诗人平时浪迹四方,寻找诗歌的灵感,追求一种随性而为。这说的是普通的吟游诗人,而还有一些吟游诗人,是有着魔法师底子的。那些吟游诗人知道把能力增幅魔法通过声音的媒介传播出来,从而达到大范围增幅士兵的效果,但是在战场上,这种做法的收益是很低的。”

菊乐天扮演了一名正在受到春风吹拂的学生角色,他适当时候提出了承上启下的问题,说:“收益为什么会很低呢?”

“对于贤者和魔法师来说,通常魔法效果的传递,都是让魔力在空气中传播的。这就相当于人在大路上步行,而如果人拥有了交通工具,比如说马匹,这么一来,是不是前进的效率能够更高呢?声音,就是魔力的载具,魔法师之中,不乏有用声波,气波的大师高手,而吟游诗人在声音方面,不得不说,是拥有一定天赋才能的。”沐朝久话锋一转,说道,“但是也就仅限于此,也就只是声音有天赋,在增幅的魔法上面,不下功夫,是很难成才的。在战场上吟唱诗歌,不仅仅需要一些胆量,也需要去做这件事过后应该可以得到的回报才行。战场上的噪音太多了,杀喊声,哀嚎声,一个吟游诗人的吟唱声,怎么能够和这些声音相提并论呢?吟唱诗歌的声音听不到,那么增幅魔法就没有效果,所以,收益很少。”

“原来如此,那么也就是说吟游诗人无论混的好还是混的不好,都不过是个空架子,毫无用处咯?”菊乐天笑了笑,很尴尬地解释,“你不要多想,我这人嘴巴直,我的意思并不是针对你,我只是觉得,你们吟游诗人都是垃圾,不过是和强盗一样,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活着呢。”

沐朝久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说道:“也不能这么说,如果吟唱的声音具有了穿透性,灵魂性,让即便在嘈杂的战场中,也能够把增幅都送到每一个战士的身体里,给予直击心灵的声音。那么吟游诗人所能够影响的战场范围,影响的战场走向,是普通魔法师和贤者都远远无法相提并论的。做事情都是这样,当达到了一种层次的高度后,就能够达到一种质变。质变,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水平标准。”

菊乐天说道:“哦哦……你是不是在瞎吹牛啊,不过你如果要瞎吹牛的话,为什么前面还使劲的损自己呢?”

沐朝久说:“我只是想说,在历史上能够影响战场的胜负走向的人,虽然很少,但是不是没有的。而这种人里头,也是有吟游诗人的存在的。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的职阶,也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

菊乐天对沐朝久说:“我小看你,你怎么说?”

沐朝久说:“你小看我,可是说不定我是一名深藏不露的强者呢?”

菊乐天说:“我又不会看面相,我怎么能够知道你这个人有多少深浅?”

沐朝久说:“算命,看相,我会啊。”

菊乐天说:“你深藏不露,那你看看我,看我露出了什么?”

“你是一个强盗。”

菊乐天今天不仅仅是第一次被震惊到了,先是泼妇张在背后冷不丁的出现,随后是任务委托所中突如其来的安静情景,现在又是沐朝久一语道破,菊乐天就是一名强盗。菊乐天就想不明白了,他平时出门赶集也不看黄历,但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一次次在他身边发生的事情,却像是要把他吓出心脏病来。

不明白,不明白。如果不是在任务委托所中,周围的人都在看着,那么菊乐天恐怕是要跳起来,用自己坐在屁股下的木头椅子,把沐朝久给打死了。知道他的身份的人,绝对不能活着,强盗这个身份,让菊乐天就像是进了村子的偷狗贼一样,一旦被抓到了,那么就恐怕会被村民给动用私刑,活活弄死了。

但是菊乐天没动,接下来的几十秒时间流失而过了之后,菊乐天才庆幸自己,没有做出什么蠢事。

沐朝久突然说:“虽然你没有请我喝酒,可是你毕竟听我唱歌了,这一枚金币,你总是掏得起的吧。”

沐朝久伸出手,对菊乐天说:“一枚金币,一个愿望,你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来的吧。如果不想回去之后,看到你的弟兄们被那个所谓的暴怒的君主杀死在山坡上,那么就别犹豫了……蒲公英因为质疑风的威力,所以它的种子,全部被风给抓走了。还是说,你要不管你弟兄们的安危,成为一个光杆司令呢?”

在其他人眼中,菊乐天像是中了邪一样。他直挺挺地站起来了,机械地转身,然后一步一步朝着任务委托所门外走。他刚才在遭遇了尴尬的情景之后,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对着空气说话。

优香看着菊乐天离开的身影,意味深长地笑了。

“姐姐,怎么了吗?”希兰问。

“家里还有菜吗?今晚想吃丰盛一点的。”优香说。

……

地下酒吧里,赫瓦贾舒凤登提了提裤子,喝多了的他走向了厕所。他的衣服上沾染了血迹,这是几个不长眼的混混所招惹的。

在洗手间里,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暴露狂。一个银发碧眼、鼻子如同鹰喙一样锐利男人光着上半身,只不过没有冰那般的妖艳。

银发男人的后背,纹着一整个浮屠地狱。罗刹恶鬼与审判者修罗在地狱中厮杀,天神与撒旦遥遥相对,冷眼旁观这场决斗。

无论罗刹与修罗谁胜谁负,胜利的天平注定都不会倾倒向任何一边。

罗刹和修罗的战斗会毁了地狱,恶鬼会被肃清。这是天神所愿意看到的。

地狱一旦塌陷,人界就会堕落虚空,成为新的地狱,业火永不熄灭。这是撒旦所愿意看到的。

杀戮的循环会永远地进行下去。

真是可怕的纹身!

赫瓦贾舒凤登尿得很爽,结束之后,他迟疑了一会儿,随后镇定自若地走到银发男人的身边,清洗自己的双手。

“刚打架回来啊?看起来挺激烈的啊!小子,混哪的?老大是谁?”银发男人问。

“没有入道,外行人,只是给替朋友收尸而已。”赫瓦贾舒凤登说。

“死的是你朋友还是别人啊?”

“血太多了,又没有光,看不清。”

“是不敢看吧,哈哈!你们那些小角色的打打杀杀可上不了台面。”

银发男人一脸骄傲,指着自己的胸口。赫瓦贾舒凤登发现,距离心脏极其近的地方,有一道剑痕。

“看到了吧,伤痕是战士的荣耀。我胸膛上的伤痕,是以前我和一名骑士决斗所留下的!贯穿伤,伤口很小,可是距离心脏只有两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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