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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吃的菜是竹鼠,对吃竹鼠颇有一些研究┅┅”

“不错,次你在四方馆,吃的就是板栗烧竹鼠。”

“四方馆的板栗烧竹鼠也算是比较不错的了,但长沙府做竹鼠做得最好的,却是在火神庙外一家叫高明野味的小店,其中有一道姜蒜竹鼠最为有名。这道姜蒜竹鼠以新鲜竹鼠制成的最好吃,与其他做法不同,它是以大量的姜蒜来冲淡竹鼠的腥味的,因此鼠肉味道尤其鲜嫩,但姜蒜味道也非常浓郁,像我这种好吃常吃之人,如果有人刚吃过这道菜不久,我一闻就能闻得出来。”

“你的意思是┅┅那个杀手也吃了那道菜来的,被你闻出来了?那你怎么能确定他住在长沙?”

“那天他虽然蒙着面,但和我说话时离得不远,他口中的姜蒜气味喷出来,我非常肯定那是高明野味店的姜蒜竹鼠的气味。至于为什么觉得他经常住长沙,一是这家野味店很小,不是本地人,知道的人并不多;二是虽然他说的是官话,我回答问话时却故意夹杂几句本地土话,他不但能听懂,而且丝毫没什么迟疑,可见他是听惯了本地话的。”

“你心机还挺多!那你看出我是哪儿的人没?”

“不敢不敢┅┅你们要是想找蜜獾,可以去试一试。”

“你怎么知道他多久去一次?要是一年半载都不去,我一直等着啊?”

“这个就只能看运气了。不过喜欢这个味道的人并不多,会做这道姜蒜竹鼠的,在长沙城附近也就独此一家,只要他好这口,应该会常去才对,比如我,一个月不去吃一次就会心里发慌┅┅”

一边说着话,一边已经乖乖地站到麻袋里面,又自己系好黑布蒙自己的眼睛。仝名贱笑道:

“难怪蜜獾会看你,确实是个机灵人嘛!放心,我不会出卖你的,你回去以后,该怎样还怎样,就是也要多做点善事,为自己多少也积点阴德吧。”

仝名贱将贾甲丁送回家中,又在贾府外逗留了一阵。其时已近五更,天刚大亮,便来了一个补鞋的,在巷口支起一个小摊。仝名贱走到跟前,蹲在地和补鞋人说了一阵话,这才起身走回大街。一夜未眠,他却一点不觉得疲惫,加快脚步往火神庙赶去。

火神庙就在坡子街头,看来这位贾甲丁将金屋藏娇的地点选在此地,可真是个一便二利之举,食色二性一并享乐于斯。在庙后一个小巷子深处,仝名贱找到了他的目标:高明野味店。

这是个极小的店子,也就能容纳四五桌客人。在外面看,店面门窗破旧,匾额题写的店名也字形歪扭如春蚓秋蛇,显然不是什么名家大作。此时巷子里已颇有些人来人往,这店子却仍旧大门紧闭,店内黑咕隆咚,瞧不出什么东西来。

仝名贱在附近溜达了一圈,将地形地貌默记心中,又胡乱吃了些东西,便选了一个茶摊坐下,等着高明野味店开门纳客。直等到午时,巷子里已经熙熙攘攘,别的店铺都做了半天的生意,才见一个老人家慢悠悠过来打开了店门,仝名贱不禁摇了摇头:难怪这店一副陈旧之态,人家根本就没想发财啊。

又等了一阵,并不见有什么客人门。看来知道这个店的人确实不多,仝名贱对贾甲丁的话更加确信了几分。他东溜西逛地在巷子里又走了一圈,这才蹩进野味店,点了一盆姜蒜竹鼠和一壶米酒,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下。

他现在是店里唯一的客人,却并没有小二来招呼,那老者给他摆碗筷杯盏和一壶酒之后,便自个去忙乎了,敢情整个店子,老板、厨师、跑堂,就只有这么一个人。等了好久,又来了两个客人,仍旧没人招呼,而他点的菜也还没有来。

新来的两位客人都很年轻,腰间都挎着一柄刀,显然都是江湖人士。其中一个似乎是此店的熟客,进来后便拉着另外一个跑到厨房去点菜,回来后又自己擦桌子、自己打出一壶酒来喝,一点也不着急。仝名贱学他们的样子,也自己拿抹布把桌子擦了擦,倒一杯酒,悠哉游哉地等着。

菜终于来了,一个大碗盛着,份量很是充足,虽然姜蒜占了一半,仝名贱还是觉得够好几个人吃的。他尝了一口,果然口味极重,开始还有点不适应,紧接着一口酒抿下去,才觉得好过一些。另外两个客人本来不着急的,闻了他这桌飘过去的香味,聊天都没有了刚才的流畅,两个人不时伸长脖子来偷看。仝名贱见状笑道:

“美食当前,两位英雄何不移桌共享?在下仝名贱,不知两位高姓大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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