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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的五百金,郑忽已经没有刚见到时的激动,颇有些纠结。

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可不相信这几位送钱的“同志”真有这么好心。

反之,郑忽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他们的用意,毕竟像祭仲这种比狐狸还要精上三分的老货怎么可能作亏本的买卖。

他若是真像现在表现的这么乐善好施,那他又怎么能成为历仕五朝而不倒的不倒翁。

“看来这个祝聃也没看起来的那么傻”郑忽想道“能在历史上留名的,果然就没有一个是易于之辈!”

“算了,反正自己也即将成为被废的落魄公子了,虱子多了不怕咬!”郑忽自嘲道。

郑忽摆摆手让人把这些闪闪发亮的小可爱抬下去。

说起来,郑忽回到郑国才不过两天时间,加上他老爹赏赐的一百金,现在手上就握有整整六百金的现金流了。

就是做生意也没有这么赚钱的。像范蠡跑到陶邑做生意,用了十九年的时间才“三致千金”,最终成为富商大贾的代表而被写入《史记》。

换句话说,现在郑忽只不过用了一天时间就完成了陶朱公十九年积累的五分之一。

“果然,权力才是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最重要的条件。”郑忽心中不由得感慨道。

想想自己前世拼命码字却连套房子都买不起,现在仅用一天就得到了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

不得不说,生活就是个爱讽刺人的小东西。

很快,郑忽就将这些念头抛之脑后,他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感慨这些有的没的,而是赚钱,狠狠的干一票大的。

由于留给自己的时间太短,进行改革的话,肯定时间来不及。故而,郑忽只能想办法先赚快钱。

不过,即便是赚快钱也得结合实际情况,若是把后世圈地炒房的那一套搬过来,郑忽肯定会亏的血本无归。

故而,郑忽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把酿酒作为一个突破口。

一方面,酒这个东西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样,自从被打开之后,就一直备受追捧,经久不衰。

而且来说,此时的酒精浓度低,绵软有余,烈性不足。若是自己将后世的二锅头搞出来,此时的人尝过之后应该会很魔性吧!郑忽心中不乏恶趣味的想到。

另一方面,此时的酒大多是高粱酿造,虽说“好酒离不开红粮”,但是高粱无论是产量还是出酒率都远不如小麦。而且,自己完全可以借酿酒来推广种植小麦,至于小麦酒口感冲、香味不佳,谁有会在乎呢?

要的就是烈性酒这个噱头而已。只要别家酿不出来,自己就是市场上绝对的垄断者,不怕没有人来买。

像晋秦燕这种常年与戎狄作战的国家,民众大多豪迈激昂,而且由于纬度较高,气温较低,正是烈性酒的需求大户,所以,不愁销路打不开。

再说了,郑忽在老齐侯那都已经狠狠的刷过一波广告了,不搞个东西出来,广告不就白做了吗?

而且此时正好是仲秋,要是现在赶回自己的食邑的话,正好能鼓励民众再种一茬冬小麦。

想到这,郑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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