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凌儿眼里直翻一个白眼,明显不信。
之前犀牛拦道被阻停滞不前的商队这会赶着马车缓缓从李旭一行身旁经过,坐在一辆马车上颇具富态的中年男子瞧着正在被剥皮的犀牛一阵眼热。刚才猎杀犀牛,他的商队从始至终都没有出力,没法分一杯羹。
但是,对于一个行走在大江南北多年的行商来说,能花钱的事何必出力呢?
“不知小郞这根犀牛角可否售卖于某?”
心思细腻的商人早以发现这伙强人是以眼前这名长相俊美的少年郞为主,下了马车便躬身寻问。
犀牛角虽不至像明清时期是个稀罕物,但其价值也不便宜,是制作各种工艺口的上好材料,成为达官显贵们的收藏品或显示身份的日常用具。
这么好的东西,李旭并不打算卖,这可是他两世为人获得的第一根犀牛角啊,心里还打算着找能工巧匠做几只犀角杯或干脆做一把上好的复合弓呢。
这根犀牛角长足有1.5尺多,哪怕是见多识广的行商也是第一次见,诺是能从少年郞手中购得带到长安,绝对能翻数倍卖出去。只是观少年郞脸色无意出售。
“某愿出一百贯购下这根犀牛角,小郞愿不愿意割爱?”
“一百贯?挺多的。”
李旭砸巴着嘴,说不上心动,虽然价钱都赶上朝廷一品大员一年的俸钱(唐代官员薪俸的一部分)了。
凌儿、媚儿两女一听一根角竟能卖这么多钱,都眼冒金星了,诺非李旭这个当家人在此,她俩估计立马答应。
“小郞觉得少了?”
见李旭没有意动,商人试探着问道。
“这个价钱足够高了,但某不想卖。”
李旭直接回绝。
商人不死心,缠着李旭想用他那能说会道的嘴将李旭说服。
李旭烦的不行,直接让人将商人赶走了事。
这会,尉迟琼将犀牛皮和牛筋剥了下来好生处理,做为一个在山林中打猎数年的猎手,自然懂得怎么处理牛皮牛筋。其他护卫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犀牛角给据下来。
犀牛皮可以用来做上好的犀甲,牛筋和牛角则是共同构成复合弓弓背的一部分,用以增强弓弩的弹性,以达到超远射程和超强的穿透力。
只是李旭麾下没有制弓制甲的良匠,只能留着这些材料等到润州寻找匠人制作。
须知,润州强弩闻名天下,李旭早就想去润州瞧一瞧了。
至于数百斤的犀牛肉?
吃腻了虎肉的李旭大手一挥:“全给我熏了带路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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