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车库找到一辆好自行车,暴力拆除它的防盗锁防盗链,骑上去慢慢悠悠的追着刚才那辆吉普车。
可恨刚才我脑袋迟钝没反应过来,不然早跟上去了。现在真的是肚子决定脑袋。
正午的日头很大。这时候又是初夏。我靠坐在公园的树下乘凉。反正能嗅闻到吉普车的气味,也不怕跟丢。光斑点点,灼的我有些疼。
街上慢慢有人出来,他们哭着喊着,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搂着少女相互哭,两个年轻人挽着女朋友站一边,只有一个二十四五的男子站在道路的一旁,离得稍远一些。汗味往我舌头上钻。我想起了薯条。一定是麦家的薯条,咸咸的。啊……我捂住眼睛,现在的我真的能跟人类走在一起吗?为什么网上没人说所谓的“幸运者”特殊的食癖呢?
他们显然是决定了一起往北走。一个中年人,三个青年男子,两个青年女子,一个少女。他们只有一辆四座轿车,是中年人的。中年人是少女的父亲,自然要带上少女。那么最多再坐四个人。肯定有一个是要丢下的。青年男子互相看着,都要求带上自己的女友。只有那个最后到场的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带着金丝眼镜的青年男子被留下。他没有反对。反而展以微笑,眼镜反光,看不清眼神。
嗬。我骑上自行车。单身狗怎么总是被伤害呢?
那个青年男子拦住了我。
“你好。我是孙化苓。我可以跟你一起上路吗?”他看着我的双眼,稍稍欠着腰说。
他的眼睛是深琥珀色。
“我?”我指指自己,“我只是个高中生,还是文科生啊。”
“你敢自己上路就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还是自行车。”孙化苓瞟了眼它,“宝奔哦。”
我咳咳两声,“那你自己想清楚了啊。反正我不是什么好人。见死不救我是干得出来的。”孙化苓浑不在意地微笑着看着我。
我这十七年中,这样被一个男性,还是模样不错的男性,微笑的注视着,还是头一回。耳朵都散发着惊人的热量。我转过头,殊不知将红透的耳朵暴露在人前,惹得他轻轻一笑,“那你找辆自行车吧……”
孙化苓点点头,却没有行动,“开车不是更安全吗?”“哪来的车子……”这大马路上车子不少,可没钥匙啊。
“我有。”
我瞪大眼睛,“那你刚才……”他摸摸我的脑袋,“我只有头脑,没有力气啊。那群人是一家,可是会抢走它的。”
“emmmmm……”我发出模糊不清的感叹。感觉食物掉在了头上啊……我打开他的手,“那快走吧……”
面前是一辆宝奔。流线形的车体异常的美丽,低调的黑色即使沾染血也不会显现。
我把自行车折叠放在它后备箱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指不定哪天我就得用上它呢。
“那么,向北走吧……”我坐在后座,感受着坐垫的舒适。
孙化苓微笑着说,“先去超市找点吃的吧。现在已经三点了。还有四个小时太阳就要落了。找完吃的再去赶路怎么样?”
我点点头,越闻越饿啊……
“你叫什么?”
“赵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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