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王小福走出房间后,赵秋霖来到床前躺了下来。
可没过多久,他便从睡梦中惊醒。
他刚刚作了一个噩梦。
在梦里面,自己被人用绳子绑住了手脚,嘴巴上还被塞了一团厚厚的麻布。左右两边各有一名大汉,用手掌抵着他的肩膀,要把他推到正在燃烧的火堆之中!
火堆远处则站着一群围观群众,只听人群里有人喊道:“烧死这个疯子!”
“对!烧死他!他就是个异类!”
“没错!我们不能把这种人留在世上。”
......
赵秋霖晃了晃有些沉重的脑袋,“肯定是因为最近精神压力太大了,所以才老是作这些乱七八糟的梦,先喝杯水压压惊。”
起身喝了两杯水后,赵秋霖觉得心定了些,整个人放松了不少。
他拉过一把矮圆凳坐了下来,又开始打量起这个房间来。
这个房间的面积不算大,但陈设却颇为讲究。可想而知,这里曾经的主人是个品味不俗的人。
卧室的最里边摆放着一张四方床,床的四面用褐色的精美帷帐围了起来。
离床最近的地方则是放置了一道屏风,屏风上绘的是丹顶鹤图画。
画中两只丹顶鹤一前一后,站立在溪石上,前面的那只高昂着头,后面那只则低下脑袋,望着脚下的潺潺溪流。在画内的左侧,点缀着一棵翠绿的雪松,而右上方写的则是唐朝诗人刘禹锡所作的《鹤叹二首》。
屏风外摆放的是一张紫檀书案,书案旁还有一个黑漆香几,它的造型既独特又显得非常雅致,上面置有一个香炉。
在比较靠近房门的地方则是放了一张深棕色的小圆桌,桌沿雕刻着许多梅花形状的图案。
另外还有两把看起来质素简约的小圆凳,房间的主人在累了,或者无聊的时候,可以坐在小圆凳上喝茶吃点心。
“这就是古代官家子弟的标准美好生活,”赵秋霖不禁感叹道。“可惜旧主已去,留下这身躯壳,倒是要便宜自己了。”
至于为什么会穿越到这副躯壳当中来,既占用了别人的身体也占用了别人的身份和名字,赵秋霖自己对这一切也只是懵懵懂懂的。
他只记得穿越前的那天,也是自己最后一次被人叫刘思禹这个名字的一天。
那天是二十四节气里处暑的第一天,俗话说:“处暑一声雷,秋里大雨来。”在他生活的城市里那天的天气正好是雷声轰鸣,大雨倾盆。
而这种情况直到晚上也还在持续着。
作为职场新人的刘思禹,这个时候还一个人在单位里加班写材料。
正当他对自己在材料中,上一段话里所引用到的词句感到得意洋洋,一边拍桌子,一边夸自己“真是太有才了,这描述真是高级,妈的,我真棒!”的时候。
只见,窗外一道紫色的闪电从天空中直劈而下,轰隆一声……
这个巨响的炸雷,吓得他赶紧捂住自己的耳朵。
刘思禹觉得有点心颤颤!没了心思写材料,现在他只想早点回家窝在被窝里。
刘思禹虽然平时在待人处事方面胆子挺大的,但在一些别人不能轻易看到的地方,却有着胆小的一面。
比如,他很怕浑身软绵绵的虫子,蛇,还有就是打雷,这些事情除了他自己知道以外,从来就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于是,他急忙把还没写完的材料保存好,接着起身关了电脑。
等他走到外面大街上,才发现已经看不到什么行人了,连车辆也很少,虽然这时候还不到晚上十点。
雷声渐渐消失了下来,雨也比早些时候小了许多,本来想打车回去的他,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于是他撑着伞,开始朝回家的方向走去。
不到半个小时,刘思禹就已经走到小区楼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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