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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陈晴恢复了之前的记忆后,公司里就有个人恨不得每天都来探班,这个人就是赢勾。

蒋臣也私下问过赢勾,为什么非要选择那个时候让聂挽歌带着陈晴去那家饭店。

他只说那天是当年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日子。既然重新来过了,那么一切也应该从最初开始。

每次看到赢勾狗腿的样子聂挽歌就觉得无法接受,这反差属实是有点大吧……

因为财务部主管出了事,聂挽歌最近顶替了几天,不过她觉得自己能力不够,就决定把位置让给陈晴。

其实是她觉得事情太多,自从和蒋臣认识之后,就天天发生奇怪的事情。有很多时候都来不及打招呼,就离开公司了,这样下去很影响公司财务部运作的。

没想到刚刚把工作进行了交接,二哥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挽歌啊,你在工作吗?二哥有事和你说。”

二哥的语气很是着急,看样子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二哥,有什么事你就说吧。我听着呢。”

“你三哥这次出警,外婆给他算了一次,他这次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恐怕去了就回不来。可是他一向不信这些,现在他已经走了……外婆怕你冲动,根本就不敢和你说。”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担心。

“外婆现在在收拾东西,都准备自己去帮你三哥了,挽歌,外婆最疼你,你打个电话劝劝吧。我去找周祺也好。”

外婆对她和周祺最好,现在三哥遇到这种事情,外婆身体又不好,看来只能自己去帮三哥了。

“二哥,你让外婆别冲动,你也不用去找三哥,我一会就去三哥那看看,你不用担心我,蒋臣还是有一些功夫的。现在只能你安慰外婆了。”

聂挽歌问清楚了地方,才发现为什么外婆这么担心了!这根本就不是寻常的地方,按照她的记忆里,这里很早以前就死过人,而且死的全部是男人。

这种危险的事情发生,蒋臣是不可能不跟着的。

聂挽歌只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个地方。这里的环境看起来就是农村,大部分人住的都是平房,只有个别的有钱人住着二层小楼。

因为这里比较偏僻,所以也不像城市有四通八达的道路。甚至很少有车通往这边的。

聂挽歌很担心周祺的安危,只能让蒋臣开车去。不过还好蒋臣的技术比较娴熟,所以到那里的时候,天都还没有黑。

本来聂挽歌想直接去找周祺的,却被蒋臣拦下来了。

“现在还在亮天,所以不着急,不如先问清楚这里的情况,看看你哥他们为什么会来这里。”

看起来这里应该是下完雨没多久的样子,农村的土路到了这种天气都变得泥泞不堪。感觉每走一步鞋子都要陷在泥巴里。

蒋臣没有把车开到村子里,这里突然出现一辆豪华车,可能会被村民围观的。所以他们现在只能一直往前走,离最近的一家还要走一段路。

聂挽歌看着面前坑坑洼洼的路,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不像样的白鞋,还有牛仔裤上的大泥点子,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往前走了。

哪知道下一秒就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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