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林秋背着包站在流沙的大门口,身边只有刘冲一个人送他。
哨兵已经被刘冲提前支开了,他不希望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林秋这么狼狈的离开。
“对不起!”刘冲躲避着林秋的眼神:“我没实现自己的诺言。”
林秋飒爽一笑:“好了大队长,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能去冷狱那种地方把我带回来,估计全世界只有你一个吧。说实话,在冷狱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已经觉得没有白来流沙一趟。能有这么好的大哥,这一生都没白活。”
“别说了。”刘冲低吼道:“特妈的,说的老子都想哭。明明就要走的人了,应该是你哭才对,别把气氛弄的这么煽情。”
林秋沉默了片刻,忽然一把抱住了刘冲。
刘冲愣住了,以他硬汉的性格,如果换了平时有人这么抱着他,他肯定一脚就把人给踹走了。
可这一刻,他居然感到很温馨。
林秋的拳头重重在他的后背锤了两下:“谢谢你,大哥!不抛弃,不放弃,这辈子不管我走到哪儿,你永远是我的好大哥。”
说完,林秋背着包转身离去,很快便孤独的融入了夜色之中。
刘冲站在大门前很久都没动,突然,他对着哨兵的岗亭拳打脚踢,把整个岗亭都给砸翻了。
“艹你大爷的刘洋,你要是不把他带成个堂堂正正的兵,老子就手撕了你个王八蛋。艹你大爷,艹你大爷”
林秋孤独的走在漆黑的公路上,两个小时后才来到京城的郊区。
虽然是郊区,但因为靠着京城,即使到了夜里十一点多,街道上还是很热闹。
霓虹灯在夜风中闪烁,街道上衣着潮流的男女们徘徊在一家家热闹的酒吧门前。
林秋路过一家酒吧,立马被一阵呛人的烟雾逼退。
他忽然发现,自己和现代的城市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过去的十五年里,他的时间要么花在学校里,要么就是在部队中锻造自己。
这个社会对于他来说太陌生了,所有人在他眼里就像一群乱蹦乱跳的猴子。
“喂,别在门口挡路,捡垃圾到后门去,别挡着生意。”两个保镖模样的人厌恶的冲林秋挥挥手,就像是在赶苍蝇一样。
林秋没来由的一阵苦笑,他穿着一身迷彩,还背着个迷彩包,跟那些打工仔没什么两样。
“原来军人脱掉了军衔,在老百姓眼里就是个社会最底层。”林秋没有和两个保镖计较,转身离开了吵杂的街道。
两个小时前,离开部队的那一刻他觉得很伤感,就像即将离家远游的孩子一样。
可现在,他感到迷茫,军人这份职业不是光荣的吗?他们保家卫国,为了那些歌舞升平的陌生人们流血甚至付出生命,可当他归来的时候,为什么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农民工呢?
他走着走着,一辆车忽然停在他的面前。
因为停的太快,差点就撞到林秋。
“想不想喝一杯,我请你。”车窗摇下,刘洋抽着烟,笑眯眯的看着林秋。
“你”林秋对刘洋有些印象,就在今天他被宣布离开军队的时候,他看到过这个男人。
刘洋弹掉烟头:“别婆婆妈妈了,是男人就跟我走,有点事想跟你聊聊。”
林秋点点头,拉开上门上了刘洋的车:“去哪儿?”
“去个安静的地方。”刘洋微微一笑,一脚踩下油门,吉普车轰的一声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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