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荣华哈哈大笑,笑得一伙纨绔子弟莫名所以。
正中下怀啊不是?
你们若是要与我比腕力,比武功,我不就是败了么?
你们不是更有成就感么?
许荣华来回走动,他在想一首热血澎湃的战火燃烧,又令人窒息感叹的诗来。
“我虽未上过战场,却也在书上感受到战场上的刀与戈的战火气息……”
“别扯犊子了,快快作来,莫非是不行?”尉迟宝林可没有耐心见这货风骚的去感叹古人。
许荣华脸黑,妈嘢,你就不能让我先融合融合氛围么?
哼,老大粗,一点情怀,浪漫气息都不会,,难怪只能是和程鸾儿做对青梅竹马……哦,说的勉强了,应该是被虐的对象而已。
许荣华咳嗽了几声,拿起一根木棍,在空中很风骚的摆弄了几下。
而后,便徐徐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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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许荣华念完后,见他们哑口无言,便问道:“各位,我这首“侠客行”如何?”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好诗好诗!”程处默将这句话反复来读,很是喜欢。
李震和尉迟宝林虽然也很想说这诗极好,很喜欢。
却还是说不出口啊!
这不是承认他厉害么?承认自己比不上他么?
程鸾儿也是极为喜欢的,她不再犹豫许荣华是否在火头营还是策马杀敌了。这一首诗便足矣!
程鸾儿不禁幻想开来……
赵国的侠客变成了许荣华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谁能学扬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阁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有这样一个男子,人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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