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兰说的有理,李秀星,米可有房契?”县令点了点头,又转过来,看向李秀星姐弟俩问道。
“没有,不过我们确实有字据,而且还是黄家人签字的。”李秀星将他手里的一份协议书递到了衙役手里,让他们呈到了县令手上。
“李秀兰你可还有话说?”县令对李秀兰问道。
“确实有话说。”李秀兰回道。“按着大盛律法,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子转让买卖,需要好双方加一个公证人,理定协议一份,以一式三份的格式,三方签字各执一份,买方压钱,卖方出示房契,由地方官员,如村长族长,镇长,若是县令划去原房主名字,盖上现房主名字方能生效。”
李秀兰在他们找上门后,就将这大盛的律法看了一遍,所以这会儿,才能这么顺口的将律法给背出来。
“县令,她这里是看房契不在我手里,故意找的说词。请县令明察,房主确实将房子卖给了我们,不过房主现下身体不适,房契不在身边。
我们又是旧相识,看他有病在身急需用钱,加上他的房子确实要卖,我们这才先把钱给他,决定搬来先住,等他身体好些,然后再将房契找来,替换名字。”
李秀星口才还蛮好的,不过怕是有人为他精心准备了一番台词,让他背熟,现在才照搬上来的。
“李秀兰,你对他的提议有什么说法?”县令一听这李秀星的话,立马又转过头看向李秀兰问道。
“我无话可说,只需要县令按律法裁决,我只要见着房主出现,或是房契,我绝不说半个不字,一定立马搬出去。”
李秀兰不想说他们的话有什么破绽,她只需要按律法,就能暂时让他们闹不起来,至于以后,就只能看季如墨兄弟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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