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俺哪舍得不理姐姐啊!”
“只是…只是小的担心万一让县令大人觉察出来。”
“小的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大人砍的呀!”
“呸!你个胆小鬼!”
“那个老不死的,早就钻进小妖精的肚子里快活去了,哪顾得上你我!”
“那……那便甚好!”
“哎呦…你轻点……”
蒙恬再也听不下去了,只见他手起刀落。
“噗!噗!”
两下便结果了二人的性命。
蒙恬意识到不能打草惊蛇,他眉头一皱,计上心头。
蒙恬命属下又悄悄将那块黄帛放回原处,并嘱咐他搜罗一些钱粮丝软,以备后用。
蒙恬眼见这对男女衣衫不整,便从死者身上扯下一片丝绢,蘸上鲜血。
“梁上君子怒杀狗男女!!!”
墙上赫然写了几个血红大字。
不多时,属下已满载而归。
他背着一个布袋,显得沉甸甸的,蒙恬这才与属下跃墙而出。
蒙恬将劫来的钱物,大部分给了老渔翁夫妇。
一来感谢他们的收留之恩,二来也好堵住他们的嘴巴。
第二天,县衙内外一片嘈杂。
县官大人已经张榜公布了要缉拿盗贼和凶犯的告示。
为遮其丑事,县令在告示中只说是,有一个飞贼夜入县衙,谋财害命云云。
“哎呀呀,我也不想活了……”
奸夫的老婆早已在县衙大门外,哭闹起来。
惹得路人议论纷纷,奔走相告。
衙门也不升堂,也不击鼓,县令也不知道躲到哪去了。
蒙恬暗暗高兴!
自己初来汉朝虽没干成什么大事,却上演了一幕夜闯县衙,杀富济贫的好戏。
这也令人心中十分欢畅了。
接下来的几日,蒙恬命属下分头去打探翁仲和雁秋的消息,他自己也去寻访旧部。
记得蒙恬当初和所率部属有过约定,他日如果自己返回秦地,必当手持鹰头拐杖。
为了醒目起见,在拐杖的上端缠上红布。
蒙恬备好了鹰头拐杖,便装作是一名流浪汉,开始在县城的周边游荡。
且说翁仲和雁秋,自从始皇帝出海仙游之后,他二人就一直隐藏在齐地的郡县当中。
刚开始,他们混入了陈胜吴广的起义军中。
为了长期隐居在齐地,翁仲在起义军的队伍里,表现得十分勇猛。
渐渐也赢得了士卒的信任和头领的赏识,自己也获得了一个百将的官职。
后来陈胜吴广起义失败了,翁仲又马上加入了刘邦的队伍。
同样因表现出色,不久又取得了百夫长的职位。
与此同时,雁秋与翁仲日久生情,两人便结为了夫妻。
这也是现实情况所决定的,他们不可能一直不明不白地在一起。
有了汉朝武将的身份,翁仲和雁秋便可以安全地滞留在齐地了。
他们在伺机而动,同时也在时时关注着海上过往的船只与往来的人员。
而蒙恬曾经的旧部,大部分已经被秦二世和赵高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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