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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间有四大名着:大学、论语、孟子、中庸。

我这种长日无聊又只能活五百年的小宫女,自然是捡着什么都想多看看,毕竟书中自有颜如玉,听闻还有黄金屋,万一看着看着就得道了,也能多几分两百年后不必应劫的庆幸。

最近我便是读到了那本论语,子曾经曰过: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话说我再贴切不过了!作人、作仙,活这一世能被一本书追着满屋跑也是番奇景,任我怎么喊,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跑的累了,我便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喘粗气。

“我说,你是想夺舍重生,还是要我这身血肉贴补精气啊?”我嘴上虽这般说着,心里却十分嫌弃这本书,也不知道把招子擦亮点,穆恩阁的宫娥、仙侍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如何就相中了我这个最丑陋的?还是说,它没长眼睛?

“算了算了,福兮祸兮,生死不过一念之间看破方能得道,死就死!”我干脆自暴自弃冲它敞开怀抱,它竟流露出十分愉悦的情绪飞到我身边最后落在双手之间。

它我

好吧,我承认自己见识短浅,脑子不够用。既然它不想杀我,那就一定有所求,也许它一直被封在密室里,是我的血唤醒了它,才会让它露出这幅哈巴狗的模样,可我也不能一直抱着它吧?

思及此处,它竟开始蠕动、液化,甚至变形!几个瞬息内化为一团黑水贴着我的手背往上滑,那感觉就像一条蛇在我身上爬,虽然我从未见过蛇往身上爬。感觉它不再蠕动之后,我掀开广袖,它竟变成了图腾一样的纹身与我的左臂宛若天成,那纹路便是和刚刚书皮上所显半点不差,渐渐的,由黑变红最后竟消失无踪。

我愣了愣,下意识的伸手去搓,发现多用些劲道这纹路便会重新显现,我努力搜寻着自己模糊的记忆,终于想起“这难道是凡夫俗子所谓的鸽子血纹身?它以后就这样了?”光芒一闪,它再次以书本的形式出现,我巴不得给自己一嘴巴,真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犹豫再三,本着我不入地狱煜谁入地狱的人道主义精神轻轻翻开这本书。

“寻魂记手写的啊,这字笔势雄奇,姿态横生,观之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仿佛来自空无又归于虚旷,写字的定不是凡夫俗子,难道是那位身归混沌的司运星君?”

我歪了歪身子找到最舒适的姿态,着手往后翻,只见扉页上红彤彤的一封信,大致翻翻我便心中了然,这哪里是什么书,根本是个日记。定睛往那信上瞧,这颜色怎么看都像是用血写出来的,忍不住轻读出声:

“吾妻阿紫,见字如晤。忘川一别,已过千载,吾思吾念吾不弃,纵然万劫不复相思入骨,吾亦待汝眉眼如初,岁月如故,唯恐汝忘负。而今方道当时错,残风西卷夜无眠,四海八荒皆浮云,九州十国缥缈录,待到风云化龙时,吾欲九重魔破天。阿紫,等我,勿忘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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