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人上来的将军音译的名字叫作岐廂,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鲜卑大大小小部落五十余家,他们没有选择战争的权力,所以只能在这场战争中争取多捞一些好处。和汉人不懂鲜卑语一样,他也不懂得汉语,见到对面宋宪单枪匹马前来,顿时兴奋的大吼。
在岐廂的眼里,汉人和匈奴人一样都是胆小的懦夫,仅仅是因为幸运而占据肥沃的土地而已。此时的鲜卑人先后打赢了乌丸、匈奴先后十几次,南下劫掠汉朝好几年,民族自信心爆棚的厉害。
只见他拿着一柄大刀,拍马朝着宋宪砍去。
“来得好。”
宋宪天生脸黑,见状大喝一声,两人战马缠斗至一处,硬碰硬了三招。岐廂力大,招式却不精,来来回回只有劈、砍、压几招反复,宋宪摸清楚了规律,在岐廂下一刀砍下的时候,一枪刺中他的胸口,岐廂瞪大双眼,犹自不甘心倒下马去。
“好。”
四合斩下鲜卑大将,汉军的士气马上高涨。
却见鲜卑阵营中又出来一个人,唤赫曼儿,善使两个铜锤,每个约一丈长,重三十斤。只见赫曼儿身高约八尺,比宋宪还高了半个头,一锤子砸下,如若泰山。宋宪咬着牙用银枪硬接,震得虎口发麻。
“这厮好大的力气。”
在城内观战的侯成啧啧了几声,对着旁边的高顺说道。宋宪武艺高强,力气颇大,招式路数大开大合,在五原郡,与宋宪相熟的几个人都会称他为宋蛮子。而现在看,他颇引以为傲的气力遇见了对手。
高顺默不作声,他在思考自己对上这个大汉该如何取胜。
而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吕布正在派斥候收集情报,很快,他就知道如今两军对峙,阵前斗将。
“先锋五千骑。”吕布面色古怪,心中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良久之后,他叹了一口气:“如果前世并州狼骑还在就好了。”
“我们先撤吧。”吕布的眼中充满不甘和无奈,倘若他现在率领的是老兵,他便有把我冲撞敌阵。但现在这些都是新兵。
吕布输不起。
“我们走。”
“大人,我们就这么走了?”在一旁的雷铜不由说道,他是性情中人,不想一声不吭就走了。
“不然呢,我们是新兵,一百对五千,胆都要吓没了。柿子要挑软的捏。”
说到这,吕布忽然眉头一皱。
“我们绕后。”
他连忙下达将令,一百骑兵从东方奔袭。五原虽然一马平川,但他们离得远,并没有被鲜卑人注意到。这些新兵虽说没有上过战场,但纪律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他从前世得到的一些经验,前世他的麾下高顺,组建陷阵营,名八百、号一千,敢叫八百困三千。
高顺是练兵的好手,靠的就是这份纪律。
此时的宋宪,却是凶危至极。
赫曼儿天生力大,一双铜锤煞是威风,宋宪先斩一将,虽说只有四合,却也有些气力不济,现在全凭着一口气被压着打。
“哇呀呀呀,宋宪莫慌,侯成来也。”
只见九原县外又来一将,原来是侯成看到宋宪快要不行了,急的出城去。他私下和宋宪交流的并不算多,武艺却是不分上下,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宋宪见状,躲过了赫曼儿一锤,然后虚幻一枪,赫曼儿见状连忙后退,宋宪拍马就逃。
侯成不善使枪,而是一柄大刀。只是战场之上,一寸长一寸强,所以他现在用的兵器是马槊。赫曼儿见到宋宪逃跑,不由气急,动了肝火,朝着侯成一连砸下三锤。
“驴日的,力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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