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房里,黎明先教认字,“花,紫,瑶,黎,明,三,四。”然后手把手的教写字体。
可是顾烨已经习惯了那种二十一世纪的黑水笔,这种毛笔写起来简直累的一逼。我操,要不要这么难写!顾烨写了几个字,墨水滴的到处的都是,一个字就是一团墨,除了几个数字还好。
反观黎明,同样是坐书姿势,黎明标准的实在是不能再标准了,头正、身直、臂开、足安。这些都做的极好,黎明说这样使身体的力量可以畅通的传达到毛笔笔尖;顾烨一把抢过纸张,虽然才刚刚接触这个时代的字体,可花紫瑶这三字看一眼就觉清爽。
对比之下,顾烨就有些嫉妒了,哼了一声,把自己的写的放到黎明面前,并佯装指责道,“你看看你写的字,太难看了吧,再看看我的,你不行哎”顾烨长叹一口气,摇了摇头,就差没拍肩安慰了。
黎明笑了笑,一把拉到怀里,头抵着顾烨脑袋上手把手教,一番练习之下,字体好看了很多,可一离开了黎明,仍然是惨不忍睹。
黎明虽有疑惑,但也从了他。
这一段时间,顾烨是很认真的在学习,一个字一个字的认,认真起来学习的效率不言而喻,再加上有过这方面的经验,连黎明都有些吃惊。
若是从小就好好培养,以这样的速度,绝对不输那些状元,真是屈才。
一下子学的太多就跟走马观花没区别了,黎明教了一些,然后就让顾烨复习,加深记忆。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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