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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有一面乌突突的镜子,镜子里的我活像一个乞丐,脸上身上还沾染着血迹,妇人的血迹,乌鸦的血迹。

那只该死的乌鸦昨天晚上在我的头上一直盘旋,转圈,它伤口的血一直不停的滴在我身上。

咕噜咕咕噜,咕噜噜。

巴尔思开始说起梦话,醉酒之后的梦话,别说我是个聋子我就是耳聪目明也听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可这个大家伙却猛的睁开眼睛,用老虎钳一样坚硬有力的大手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

“我死了把我和我的猪埋在一起,我死了把我的猪埋在一起。”

说完放手继续呼呼大睡,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看着眼前的大家伙,想笑又笑不出来。

也许巴尔思这个大家伙是文化返祖,因为在敖汉旗我的考古前辈们真的发现了人与猪同葬的墓葬,而且还不止一处,保存完整。

巴尔思的帐篷和羊群在敖汉旗,普通人也许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知晓,可是在考古专业内部这里却是真正的文明圣地。

这里正式命名的史前考古文化有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河沿文化。一个旗县里拥有四种不同考古文化命名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教授才会带我来这里,这里的兴隆洼遗址可精确测算到距今八000年,是名副其实的华夏第一村。

乌兰巴尔思这只只会喝醉酒的红老虎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也会死在这里,也许他真的会跟他的猪埋在一起。

想到这我有些失落,教授就是我的亲人,尽管他对我一向严厉,可是他一走我的心里立刻变得空唠唠的。

教授为什么突然走了?

又为什么把我一个人带回我出生的家乡?

明天就是立冬,我的生日。

二个时后巴尔思醒了,他是被饿醒的,起来找吃的也没忘了失魂落魄的我,“你是在山里遭了野狼么?没跟野狼摔过跤的人不叫男人。”

他边说边扔过来一大块早已冰冷的羊腿,羊腿是巴尔思常年的食物,他只吃羊腿,其余部分要么卖掉换酒要么直接扔到帐篷后面的山包上喂老鹰和乌鸦。

他喜欢老鹰也喜欢乌鸦。

“吃吧,别挑三拣四,老酒鬼走了这里我说了算,明天带你去赵宝沟,要去七天。”

“可惜阿二受伤了不能跟着一起去,也不知道遭了什么邪!”

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巴尔思实际上有两个宠物,那只500斤的猪叫阿大,还有一只乌鸦叫阿二,可是我从没见过。

难道他说的是昨晚围着我转圈盘旋滴血的乌鸦?

我腾身而起手里抓着冰冷的羊腿,眼睛死死盯着巴尔斯的嘴唇,看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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