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邻居很好,至少在10天前,我还是这么认为的。
他叫孟崖,是一个中年离婚的男人。虽然已人至中年,但五官硬朗,身材挺拔,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帅大叔。”
孟崖搬到我家的第一天就给我送来了自己做的汉堡,他一副礼貌谦逊的样子,说是第一次尝试让我不要见怪,他走后我吃下一整个汉堡,虽然是跟自己约好要减肥的,但这个汉堡简直做得太美味了。
带着肉汁烤的恰到好处的牛肉,脆脆的生菜,拉丝的芝士,和松软的面包夹在一起,浇上香甜的沙拉酱,谁会不喜欢呢?
总之,我非常迅速的喜欢上了我的新邻居,他不仅热情也很安静,从不制造噪音,他比之前的每一任邻居都要好。
今天,他又给我带来了自己做的汤圆。
“别了别了。”我尝试拒绝,“你上次给我送汉堡我还没回礼呢,怎么能老吃你家东西?”
“没关系,我正好做多了,邻居就是要常来往嘛。”他说着把装着汤圆的碗往我手里递,笑得和善。
我不好意思,但耐不住对方的热情,终究还是收下了,他走后我迫不及待的把一个汤圆送进嘴里,牙齿咬破汤圆酥软的外皮,进入嘴中的居然不是芝麻,而是富有嚼劲的肉。
我有些疑惑,难道是他们风俗跟我们不同?但汤圆包肉还是别有一番风味,我很高兴的吃下了那碗汤圆。
之后我也给他家送了一些东西,我们两家就这样常常往来着,非常和睦——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
那天我工作应酬,回家的时间晚了些,还喝了酒,醉醺醺的连插钥匙都插了半天才打开了门,我按动熟悉的开关打开灯,把身上的包扔到沙发上去厕所洗澡。
温暖的水划过肌肤,我的酒意稍稍淡了些,沐浴乳还是熟悉的柠檬味,我享受着洗澡的时间,顺手去拿一旁的刮胡刀,却摸了个空。
我愣了一下,平时我的刮胡刀一定放在沐浴露旁边,我仔细在厕所的台子上找了找,真的没有。难道我昨天剃了放其他地方去了?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只好放弃了刮胡子。
我穿好衣服从厕所里走出来,习惯性的去冰箱里拿可乐,冰箱里果然放着我早早冻好的可乐,不同的是可乐旁居然放了一大块猩红的肉,看上去是肋骨肉,已经不新鲜了。
我揉了揉眼睛,意识到了不对,我什么时候买过这块肉?
砰的一下关上冰箱门,我走到客厅,一切的装修都非常熟悉,黑色的窗帘,米黄色有些脱皮的沙发,就连常看的杂志都还在桌上摆着,这确实是我的家啊?
我打开门走出去,看了看一旁的房门,一下子愣住了。
我走错了,这是孟崖的家。
而我的家还在一旁,门紧紧闭着。我快速跑进他家拿起我的包关好灯冲了跑回了自己家,冰箱里只有可乐,剃须刀也在沐浴露旁边——这才是我的家。
我正为自己走错门感到难堪,又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不对啊,孟崖的家装修为何跟我家一样?连沐浴露都是同一个牌子,杂志也是同一本,连翻的页数都和自己分毫不差——这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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