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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隽决定不杀狼崽了。

而且他好像下不了手。

是的,他可以杀死两个男人而心安理得,但是要杀死这只狼崽,还真有点困难。

王隽决定救它一命,直到自己回归现代社会。

他把狼崽丢进用来当布袋用的长裤的其中一只裤筒里,把长裤绑在背包上。

然后,王隽一手拿着手枪,一手拖着公狼往小溪走去。

公狼有点重,王隽估计有七八十斤。

他感觉有点吃力。

怎么,自己有这么娇气的吗?

或许是感冒影响了体力吧,没事的,出出汗,感冒便会好的。

到了溪边,王隽取下背包,放在岸上。脱掉鞋,圈起裤腿,下到溪里,用那把锋利的匕首剖开了狼的肚子,把里面的内脏取出统统扔掉,把狼皮剥了,切下两只后腿,用芭蕉叶包住,拿茅草绑了。

然后,上了岸,穿上鞋,背上包。

他将剩余的狼肉放进了树上的“巢”里。

放上去的目的就是留下后手,万一没吃的了,可以折回来吃狼肉。当然前提是狼肉还在,还能吃。

一通折腾下来,太阳已经爬高,王隽感觉自己好像有点虚,手脚有点打抖。

该是早饭的时间了,可是感觉肚子并不饿。这应当是感冒的缘故。

不管想不想吃,都应当吃一些什么。

他想起溪旁的芭蕉,上面结有果实。芭蕉虽然看上去还泛青,不是很熟,但应该可以吃了。于是他折回采了一些芭蕉,剥开皮,尝了尝。大致上已经熟了,但口感青涩。

因为口感差,王隽吃了两根就不吃了,算是打发了肚子。

丛林里能吃的水果还是不少的,所以他也没有切下芭蕉,带上一些。

于是,王隽继续上路。

因为出现了老虎,王隽行走得小心翼翼。

他感觉比平时走得慢、吃力。这样走了大约二三个小时,来到了一处杂草丛生的开阔地,长着大片一人多高的茅草和灌木从。

王隽心里打起了鼓。

这样的地形,视线极差。

据说,老虎最喜欢在这样的地方栖息。

老虎会不会正在某处草丛后面窥视着自己,随时准备猛扑上来呢。

虽然那只是想象,可也怪吓人的。

可是总不能回头往回走吧。

要不走出丛林,去到海岸,绕过这片开阔地。

不过,王隽看见开阔地的尽头,往前不远处的山丘上,有一道山崖。

有山崖石壁,就可能存在洞穴,所以必须过去看看。

不找到山洞,今晚又要树上歇息了。

问题是在树上做一个“巢”很费事。

还有,临时搭建的树屋毕竟局促。最不好的地方是怕下雨。

出去海边绕过开阔地未免绕得有点远,他现在实在不想绕路。于是王隽决定穿过这片茅草地,到前面的山崖看看。

妈的,怕个鸟,小心点便是。

王隽觉得自己有点过于谨慎了。

大白天,手上拿着枪,还怕这怕那,实在不应该。

这把枪已经开了四枪,事实证明自己用枪有天赋,可以很好地驾驭这把杀器。

那只老虎,当时不是见它往西走了吗?它应该住在深山。

那就往前走吧,小心点就是。

王隽右手端着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前行。

但其实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他的注意力并没有那么集中。

他背上背着包,包上绑着裤筒,肩上挎着两条蕉叶包好捆住的狼腿。

身上的东西和去往滩涂那日差不多的重量,但他觉得今日的东西更加沉重。

对于可能藏着野兽的草丛,他会用枪对着目标仔细审察,觉得没有威胁时才会通过。

当然,还要经常回头看看后面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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